湖南金港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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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金港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 (略) 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略) 茶山镇神福港社区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中保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5100万元, (略) 茶山镇神福港社区,建设“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293.55m2,总建筑面积9373.89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栋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原料区、化学品(油墨及清洗剂)储存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约1500吨各类塑料包装袋制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注塑吹膜、印刷有机废气及臭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采取强化源头控制、使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完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VOCs满足厂内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厂界VOCs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无组织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净化池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或者林地浇灌,茶山镇污水处理厂 (略) 政管网,进入茶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规定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废塑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袋、擦净后的废印版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油抹布和废油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 (略) 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

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 (略) 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 (略) 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略) 茶山镇神福港社区

建设单位

湖南 (略)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中保 (略)

项目概况

湖南 (略) 拟投资5100万元, (略) 茶山镇神福港社区,建设“年产1500吨塑料包装制品建设项目”。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7293.55m2,总建筑面积9373.89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栋生产厂房等主体工程;原料区、化学品(油墨及清洗剂)储存区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约1500吨各类塑料包装袋制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注塑吹膜、印刷有机废气及臭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排放;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采取强化源头控制、使用先进生产工艺、提高废气收集效率等措施,完善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确保VOCs满足厂内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厂界VOCs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无组织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T14554-1993)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四格净化池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或者林地浇灌,茶山镇污水处理厂 (略) 政管网,进入茶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国家规定收集、暂存、转运、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固体废物。废塑料边角料、一般废包装袋、擦净后的废印版经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袋、废油抹布和废油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区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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