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1月23日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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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1月23日溧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1月23日)(溧水区)
(略) 溧水生态环境局 2023-11-23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华锻 (略) 激光切割机生产项目 石湫街道 南京华锻 (略) 江苏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石湫街道工业集中区机场二路与新河南路交界处,新建厂房,占地面积32770.29平方米,建筑面积23422.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激光切割机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激光切割机2000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 施工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喷枪清洗废水、废切削液均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切割、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1#);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2#);回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有效收集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3#)。焊接、切割、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表3相应标准,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3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和保护目标塘窦村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尘、焊渣、废钢丸)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削渣、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清洗废液)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项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2 白马未 (略) 未来食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白马镇 白马未 (略) 江苏佳环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租赁白马科创中心二期一层和三层,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质构仪、流变仪、液相色谱仪等研发设备,从事儿童食品、老年食品、生物发酵等相关方面研究。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1、废水:项目运营期实验室清洗、检验试剂调配及研发产生的废液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均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白马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实验室废气、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硫酸雾、*醇、*醛、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废滤渣交由环卫清运,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 南京 (略) 年产2500吨塑料成型包装材料项目 经济开发区 南京 (略) 南京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福田路6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吸塑托盘、盒、杯等器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500吨塑料成型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片材上料、熔融、吸塑成型、裁切、成品。项目总投资2050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 1、废水:项目运营期喷淋塔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危废处置,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熔融、吸塑废气有效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苯、苯*烯、*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苯*烯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沉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固废零排放。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11月23日)(溧水区)
(略) 溧水生态环境局 2023-11-23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 (略) 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南京华锻 (略) 激光切割机生产项目 石湫街道 南京华锻 (略) 江苏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石湫街道工业集中区机场二路与新河南路交界处,新建厂房,占地面积32770.29平方米,建筑面积23422.2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激光切割机生产线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激光切割机2000台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6800万元,环保投资82万元。 施工期: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合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工作。合理划定施工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施工期废水通过建造集水池等水处理构筑物,分类收集处理,不得随意外排。施工现场采用围栏隔离,减小扬尘扩散范围,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扬尘污染。扬尘的管理需符合《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合理妥善处置,做好建筑材料运输与堆放管理工作。
运营期:
1、废水:项目运营期喷枪清洗废水、废切削液均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石湫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切割、焊接烟尘、抛丸粉尘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1#);调漆、喷漆、晾干工序均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2#);回火炉天然气燃烧废气有效收集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3#)。焊接、切割、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 表3相应标准,喷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表3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界和保护目标塘窦村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收集尘、焊渣、废钢丸)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切削液、废油漆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削渣、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清洗废液)经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项固废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2 白马未 (略) 未来食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白马镇 白马未 (略) 江苏佳环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马镇白马大道111号,租赁白马科创中心二期一层和三层,建筑面积318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质构仪、流变仪、液相色谱仪等研发设备,从事儿童食品、老年食品、生物发酵等相关方面研究。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1、废水:项目运营期实验室清洗、检验试剂调配及研发产生的废液集中收集作危废处置,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和纯水制备浓水均达接管标准后接管至白马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实验室废气、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硫酸雾、*醇、*醛、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分类收集,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废滤渣交由环卫清运,实验室废物、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 南京 (略) 年产2500吨塑料成型包装材料项目 经济开发区 南京 (略) 南京 (略)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福田路6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3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新建吸塑托盘、盒、杯等器具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500吨塑料成型包装材料的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片材上料、熔融、吸塑成型、裁切、成品。项目总投资2050万元,环保投资41万元。 1、废水:项目运营期喷淋塔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危废处置,不外排;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熔融、吸塑废气有效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非*烷总烃、*苯、苯*烯、*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标准;苯*烯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沉渣。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喷淋废液、沉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项目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固废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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