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资水金塘冲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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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省资水金塘冲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略) 资水金塘冲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

安化县羊角塘镇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 (略)

项目概况

金塘冲水库工 (略) 中部、资水干流中下游安化县和桃江县交界河段。工程坝址位于安化县羊角塘镇云盘村的鲇鱼洲,是资水干流柘溪下游梯级开发规划中的第三级,上距安化县城52km,下距桃江县城60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5350km2,占资水流域总面积的90.2%,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668m3/s。水库正常蓄水位78m,防洪高水位80.8m,设计,防洪库容1.6亿m3,总库容2.14亿m3,死水位70.7m,死库容5100万m3,规划灌溉40.96万亩耕地,发电总装机容量200MW。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发电厂房及开关站、船闸及鱼道、下游2.5公里航道疏浚等建设工程。拦河坝坝顶总长587.8m,坝顶高程为83.0m。河床中部布置泄水建筑物,坝高32m,坝段长269.5m。发电厂房段长90.8m,装4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鱼道布置在左岸电站旁。船闸布置于主河道右侧。项目总工期为43个月。工程总投资*.38万元。环境保护投资为23345.55万元,占总投资的2.3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污染防控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和水环境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拦河坝施工及航道疏浚过程中资江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资江干流水质监测报告;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非法取土,及时对临时占用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切实保护珍稀保护植物,对工程施工及水库淹没影响的珍稀保护植物、古树名木采取移栽或就地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开展水生动物保护工作,采取建设过鱼措施、鱼类增殖站、人工鱼巢、库区及坝下建设人工产卵场等措施,实施鱼类栖息地保护,并适时开展栖息地保护效果监测;优化过鱼方案,制定运行期过鱼运行规程,运行后同步开展过鱼效果监测评估,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增殖放流措施,工程蓄水前建成鱼类增殖放流站,并形成运行管理和增殖技术能力,科学选择适宜河段开展长期增殖放流;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有效保障生态用水,运行期机组发电满足下泄134m3/s生态流量要求,在坝下建立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管理部门联网。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的要求开展库底清理工作。施工期的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雨季无法回用时,须达标排放;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绿化浇灌;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库区汇水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防止水库水体富营养化。

(四)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大气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降尘、密闭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各施工辅助工程企业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砂石加工系统采取喷雾降尘,混凝土生产系统安装除尘设备并封闭作业,场区道路硬化,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优化高噪声机械布置,综合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工程措施降噪,对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附近时,要求限速、禁鸣,夜间和午休时间停止非必要的高噪声设备的作业,减轻施工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收集和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工程建设场地及场内道路施工弃渣合理利用,弃渣场严格按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止局部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蓄水前,对淹没区库底进行彻底清理,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须安全转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政策,对工程扰动区域的表土进行剥离、收集并单独存放,作为扰动区植被恢复土壤;加强施工期工程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八)落实移民安置措施。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条件,合理选择移民安置区及生产方式,做好移民安置地的重建工作,落实移民安置搬迁复建工程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毁林开荒,严禁在25度以上的坡地垦殖,移民安置区的建设应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确保社会稳定。

(九)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和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监测计划,就施工期水污染防治、下泄生态流量及增殖放流、低温水减缓、过鱼、栖息地保护等措施的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纳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必要的优化。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项目名称

(略) 资水金塘冲水库工程

建设地点

安化县羊角塘镇

建设单位

(略) 水利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 (略)

项目概况

金塘冲水库工 (略) 中部、资水干流中下游安化县和桃江县交界河段。工程坝址位于安化县羊角塘镇云盘村的鲇鱼洲,是资水干流柘溪下游梯级开发规划中的第三级,上距安化县城52km,下距桃江县城60km。坝址以上控制流域面积25350km2,占资水流域总面积的90.2%,坝址多年平均径流量668m3/s。水库正常蓄水位78m,防洪高水位80.8m,设计,防洪库容1.6亿m3,总库容2.14亿m3,死水位70.7m,死库容5100万m3,规划灌溉40.96万亩耕地,发电总装机容量200MW。建设内容包括拦河坝、发电厂房及开关站、船闸及鱼道、下游2.5公里航道疏浚等建设工程。拦河坝坝顶总长587.8m,坝顶高程为83.0m。河床中部布置泄水建筑物,坝高32m,坝段长269.5m。发电厂房段长90.8m,装4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鱼道布置在左岸电站旁。船闸布置于主河道右侧。项目总工期为43个月。工程总投资*.38万元。环境保护投资为23345.55万元,占总投资的2.3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落实环境保护管理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各项污染防控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营运期各项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按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和水环境监测工作,密切关注拦河坝施工及航道疏浚过程中资江水质变化情况,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和资江干流水质监测报告;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

(二)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工程设计,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场界,加强施工管理,不得越界施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严禁非法取土,及时对临时占用地区、植被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或复垦;切实保护珍稀保护植物,对工程施工及水库淹没影响的珍稀保护植物、古树名木采取移栽或就地保护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水土流失;开展水生动物保护工作,采取建设过鱼措施、鱼类增殖站、人工鱼巢、库区及坝下建设人工产卵场等措施,实施鱼类栖息地保护,并适时开展栖息地保护效果监测;优化过鱼方案,制定运行期过鱼运行规程,运行后同步开展过鱼效果监测评估,确保设施长期有效运行;严格落实增殖放流措施,工程蓄水前建成鱼类增殖放流站,并形成运行管理和增殖技术能力,科学选择适宜河段开展长期增殖放流;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有效保障生态用水,运行期机组发电满足下泄134m3/s生态流量要求,在坝下建立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管理部门联网。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的要求开展库底清理工作。施工期的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雨季无法回用时,须达标排放;运行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收集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绿化浇灌;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库区汇水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防止水库水体富营养化。

(四)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的大气环境保护管理,严格落实《 (略) 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和扬尘污染管控“六个百分百”的要求,采取优化施工工艺、洒水降尘、密闭运输、车辆低速行驶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各施工辅助工程企业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砂石加工系统采取喷雾降尘,混凝土生产系统安装除尘设备并封闭作业,场区道路硬化,减少无组织粉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五)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和工艺,优化高噪声机械布置,综合采取减振、吸声、隔声等工程措施降噪,对运输车辆途经敏感点附近时,要求限速、禁鸣,夜间和午休时间停止非必要的高噪声设备的作业,减轻施工对敏感点的声环境影响,防止噪声扰民。

(六)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分别设置危废收集和垃圾收集站。生活垃圾及时交给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工程建设场地及场内道路施工弃渣合理利用,弃渣场严格按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建设,防止局部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蓄水前,对淹没区库底进行彻底清理,尤其是有毒有害物质须安全转移,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七)落实土壤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占补平衡”政策,对工程扰动区域的表土进行剥离、收集并单独存放,作为扰动区植被恢复土壤;加强施工期工程设备的维护保养,减少机械设备油类“跑冒滴漏”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八)落实移民安置措施。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条件,合理选择移民安置区及生产方式,做好移民安置地的重建工作,落实移民安置搬迁复建工程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严禁毁林开荒,严禁在25度以上的坡地垦殖,移民安置区的建设应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确保社会稳定。

(九)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制定和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监测计划,就施工期水污染防治、下泄生态流量及增殖放流、低温水减缓、过鱼、栖息地保护等措施的有效性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适时纳入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适时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必要的优化。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

通讯地址: (略) 迎宾路5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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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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