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茂名化州110千伏石湾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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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生态环境局拟对茂名化州110千伏石湾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化州110千伏石湾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化州110千伏石湾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茂名供电局

建设地点:

(略) 石湾街道官禄管区荔枝田村附近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 (略)

项目概况:

茂名化州110千伏石湾输变电工 (略) 石湾街道官禄管区荔枝田村附近,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度31分3.776秒、北纬21度41分4.806秒;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110度31分3.776秒、北纬21度41分4.806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0度31分5.899秒、北纬21度41分12.811秒。

项目建设内容:1、变电站工程:拟建110千伏石湾变电站一座,本期主变压器容量为2×40兆伏安,采用户外布置;2、线路工程:解口天泰站至大坡站110千伏单回线路入石湾站,形成110千伏天泰至石湾单回架空线路和110千伏石湾至大坡单回架空线路,其中110千伏天石线线路长度约为0.11千米,110千伏石大线线路长度约为0.24千米。

本工程总投资为63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

1、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施工结束后即会消失。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等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施工不会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构成污染影响,不会构成噪声扰民问题。

2、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因子主要为扬尘,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因子为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废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施工产生部分土方,施工产生建筑垃圾,废弃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生态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行期间环境影响及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及措施

变压器及输变电线路运行过程中产生工频电场及工频磁场。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合理选择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设施,严格控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

2.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变电站内的变压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和风机、空调外挂机等设备噪声。在落实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主变、风机等设备基础采取隔振措施,变电站周围设实体围墙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噪声影响不大。

4.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及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和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及运行过程中变压器油过滤产生的油泥。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大气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附近空气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茂名化州110千伏石湾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新福三 (略) ,邮编:*

  联系电话:0668-*

  传 真:06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茂名化州110千伏石湾输变电工程

建设单位:

(略) 茂名供电局

建设地点:

(略) 石湾街道官禄管区荔枝田村附近

环评机构:

广东智环 (略)

项目概况:

茂名化州110千伏石湾输变电工 (略) 石湾街道官禄管区荔枝田村附近,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度31分3.776秒、北纬21度41分4.806秒;线路起点坐标为东经110度31分3.776秒、北纬21度41分4.806秒、终点坐标为东经110度31分5.899秒、北纬21度41分12.811秒。

项目建设内容:1、变电站工程:拟建110千伏石湾变电站一座,本期主变压器容量为2×40兆伏安,采用户外布置;2、线路工程:解口天泰站至大坡站110千伏单回线路入石湾站,形成110千伏天泰至石湾单回架空线路和110千伏石湾至大坡单回架空线路,其中110千伏天石线线路长度约为0.11千米,110千伏石大线线路长度约为0.24千米。

本工程总投资为63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影响

1、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环境造成的噪声影响是短期的,施工结束后即会消失。在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等环境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施工不会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构成污染影响,不会构成噪声扰民问题。

2、环境空气影响

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因子主要为扬尘,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本工程对附近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造成长期影响。

3、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因子为施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废污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基础开挖施工产生部分土方,施工产生建筑垃圾,废弃材料,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施工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开挖、施工临时占地对土地的扰动、植被的破坏造成的影响。在采取本报告表中所提的生态保护措施后,施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运行期间环境影响及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及措施

变压器及输变电线路运行过程中产生工频电场及工频磁场。主变及电气设备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合理选择各种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设施,严格控制导线对地最小距离。

2.声环境影响及措施

噪声主要来源于变电站内的变压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和风机、空调外挂机等设备噪声。在落实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主变、风机等设备基础采取隔振措施,变电站周围设实体围墙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噪声影响不大。

4.水环境影响及措施

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不会对周边水体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5.固体废物影响及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是危险废物和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包括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及运行过程中变压器油过滤产生的油泥。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6.大气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气产生,不会对附近空气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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