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防火物资采购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防火物资采购公告
(略) 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防火物资
采购公告
经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计划采购2024年防火物资,现将采购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2024年度龙泉街道办事处防火物资(附物资采购清单)。
二、采购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定三家及以 (略)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比价、议价。
三、采购期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
地址: (略) 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盘江西路山水润城西南门)二楼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223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请有意向单位于2023年11月28日17:00之前将相关的资质证书、供货方案、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交到龙泉街道223办公室,后续事宜待通知。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及维保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略) 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4.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参与采购资格;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略) 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防火物资
采购公告
经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计划采购2024年防火物资,现将采购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2024年度龙泉街道办事处防火物资(附物资采购清单)。
二、采购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定三家及以 (略)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比价、议价。
三、采购期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28日,共3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
地址: (略) 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盘江西路山水润城西南门)二楼农林水与应急处置服务中心223办公室。
五、相关要求
(一)请有意向单位于2023年11月28日17:00之前将相关的资质证书、供货方案、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提交到龙泉街道223办公室,后续事宜待通知。
(二)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如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及维保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
3.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略) 按实际成立月份提供);
4.近一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参与采购资格;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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