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大华窑排水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拟审查项目
朝阳区大华窑排水沟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拟审查项目
建设地点:朝阳区中部,穿越东风乡、平房乡及东坝乡,项目起点为星火西路,终点为东五环与亮马河交叉口
公示时间:2023-11-29
受理时间:2023-11-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建设后无废气、废水、噪声排放,仅有少量游园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汽车及机械尾气。主要措施为:定期洒水抑尘、设施围挡、进出施工场地清洗车辆以及定期维修和保养车辆或机械设备;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主要措施为设置沉淀池及隔油池,经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措施为: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定期维修保养施工机械;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弃方,主要措施为:建筑垃 (略) 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弃方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生态影响主要为:*生生态、水生生态及水土流失,主要措施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少占用临时占地、将现有乔木以原位保留或移栽、水利工程完工后,及时采取种植地被植物、绿化等措施,恢复裸露地面的植被覆盖、裸露地面临时拦挡覆盖。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朝阳区中部,穿越东风乡、平房乡及东坝乡,项目起点为星火西路,终点为东五环与亮马河交叉口
公示时间:2023-11-29
受理时间:2023-11-1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建设后无废气、废水、噪声排放,仅有少量游园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汽车及机械尾气。主要措施为:定期洒水抑尘、设施围挡、进出施工场地清洗车辆以及定期维修和保养车辆或机械设备;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主要措施为设置沉淀池及隔油池,经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施工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措施为: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定期维修保养施工机械;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弃方,主要措施为:建筑垃 (略) 指定的弃渣场堆放,弃方运至指定消纳场处理;生态影响主要为:*生生态、水生生态及水土流失,主要措施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少占用临时占地、将现有乔木以原位保留或移栽、水利工程完工后,及时采取种植地被植物、绿化等措施,恢复裸露地面的植被覆盖、裸露地面临时拦挡覆盖。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联系人:王新宇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 (略)
审批部门: (略) 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
邮寄地址: (略) 朝阳区农展南路5号朝阳区生态环境局
传真电话:*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略) 朝阳区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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