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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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公示时间:2023-11-10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概况: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 (略) 板芙镇工业大道1号海印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6号二楼。中心坐标为北纬22°23"11.99",东经113°19"32.09"。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艳茂。用地面积约7500㎡,建筑面积约9350㎡。员工共有60人,年产门板389吨。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于2022年12月2 (略) 生态环境局批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中(板)环建表(2022)0046号。后因废气治理设施技改,于2023年9月8日进行《 (略) (略) 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007。

企业于2023年02月27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首次登记),后于2023年11月0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编号: **W。

目前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二、 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3年11月08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09日

三、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512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工业用水共1173.07t/a,其中550.61t工业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项目在开料、木加工过程产生粉尘(主要为颗粒物),在粉尘产生处设置管道收集,经中央吸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20 mg/m3。

(2)项目在中纤板打磨、漆磨过程产生粉尘(主要为颗粒物)。打磨废气密闭收集经打磨水帘柜处理,漆磨废气密闭收集经漆磨水帘柜处理,分别由9条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20 mg/m3。

(3)项目在底漆、面漆、晾干、自动喷漆线、烤干工序产生总VOCS、臭气浓度、漆雾(主要为颗粒物),自动喷漆中除尘工序产生粉尘(主要为颗粒物)。

底漆、面漆、自动喷漆废气在房间密闭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晾干、烤干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各自收集后共同由气旋塔+过滤棉+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再由1条18米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总VOCs≤30 mg/m3;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20 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4)项目在中纤板喷胶及晾干、半成品木板喷涂线工序产生总VOCs、臭气浓度、漆雾(主要为颗粒物)。喷胶房废气与喷涂线废气各自收集后共同由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再由1条16米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总VOCs≤30 mg/m3;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20 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5)项目在铝材抛光过程产生粉尘(主要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0 mg/m3。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压机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各种生产设备①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②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③定期检查、维修设备,特别是对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噪声的设备,使设备处理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在严格上述防治措施的实施下,本项目厂界所测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kg/d,9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工业固废:木材边角料,产生量3.534t/a、打磨水喷淋沉渣,产生量2.85t/a、开料、木加工粉尘,产生量2.635t/a、铝材碎屑0.13t/a。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放置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3)危险废物:饱和活性炭,产生量4.9t/a、水性漆包装桶,产生量0.268t/a、水性腻子包装桶,产生量0.024t/a、贴板胶包装桶,产生量0.046t/a、沾有水性漆、水性腻子、贴板胶的废抹布、手套,产生量0.006t/a、废UV灯管,产生量0.0054t/a、废机油,产生量0.05t/a、废机油桶,产生量0.001t/a、沾有机油的废抹布、手套,产生量0.0005t/a、漆磨水帘柜漆渣,产生量0.24t/a、废过滤棉,产生量 0.024t/a、喷胶水帘柜沉渣,产生量0.42t/a、喷漆漆渣,产生量2.18t/a、喷淋塔喷淋沉渣,产生量0.58t/a。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的区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处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每种危废单独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发生化学反应等情况发生,及时通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转移处理。

四、其他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板芙镇工业大道1号海印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6号二楼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

邮箱:*@*q.com

中山市君成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信息公示
公示时间:2023-11-10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略)

3、建设概况: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 (略) 板芙镇工业大道1号海印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6号二楼。中心坐标为北纬22°23"11.99",东经113°19"32.09"。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艳茂。用地面积约7500㎡,建筑面积约9350㎡。员工共有60人,年产门板389吨。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于2022年12月2 (略) 生态环境局批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中(板)环建表(2022)0046号。后因废气治理设施技改,于2023年9月8日进行《 (略) (略) 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007。

企业于2023年02月27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首次登记),后于2023年11月01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登记编号: **W。

目前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 (略) (略) 搬迁、扩建、技改项目、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

二、 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3年11月08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1月09日

三、 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 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512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地方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进板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工业用水共1173.07t/a,其中550.61t工业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项目在开料、木加工过程产生粉尘(主要为颗粒物),在粉尘产生处设置管道收集,经中央吸尘器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20 mg/m3。

(2)项目在中纤板打磨、漆磨过程产生粉尘(主要为颗粒物)。打磨废气密闭收集经打磨水帘柜处理,漆磨废气密闭收集经漆磨水帘柜处理,分别由9条15米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20 mg/m3。

(3)项目在底漆、面漆、晾干、自动喷漆线、烤干工序产生总VOCS、臭气浓度、漆雾(主要为颗粒物),自动喷漆中除尘工序产生粉尘(主要为颗粒物)。

底漆、面漆、自动喷漆废气在房间密闭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晾干、烤干废气经密闭房间收集。各自收集后共同由气旋塔+过滤棉+UV光解除臭+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再由1条18米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总VOCs≤30 mg/m3;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20 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4)项目在中纤板喷胶及晾干、半成品木板喷涂线工序产生总VOCs、臭气浓度、漆雾(主要为颗粒物)。喷胶房废气与喷涂线废气各自收集后共同由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再由1条16米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 (略) 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总VOCs≤30 mg/m3;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20 mg/m3;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5)项目在铝材抛光过程产生粉尘(主要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第二时段),颗粒物≤1.0 mg/m3。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和空压机噪声。

为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对于各种生产设备①选用噪声低的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②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③定期检查、维修设备,特别是对因松动部件的震动或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噪声的设备,使设备处理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在严格上述防治措施的实施下,本项目厂界所测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kg/d,9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2)一般工业固废:木材边角料,产生量3.534t/a、打磨水喷淋沉渣,产生量2.85t/a、开料、木加工粉尘,产生量2.635t/a、铝材碎屑0.13t/a。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放置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3)危险废物:饱和活性炭,产生量4.9t/a、水性漆包装桶,产生量0.268t/a、水性腻子包装桶,产生量0.024t/a、贴板胶包装桶,产生量0.046t/a、沾有水性漆、水性腻子、贴板胶的废抹布、手套,产生量0.006t/a、废UV灯管,产生量0.0054t/a、废机油,产生量0.05t/a、废机油桶,产生量0.001t/a、沾有机油的废抹布、手套,产生量0.0005t/a、漆磨水帘柜漆渣,产生量0.24t/a、废过滤棉,产生量 0.024t/a、喷胶水帘柜沉渣,产生量0.42t/a、喷漆漆渣,产生量2.18t/a、喷淋塔喷淋沉渣,产生量0.58t/a。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由专人负责收集、贮存及运输。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的区域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暂存处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每种危废单独储存,防止交叉污染,发生化学反应等情况发生,及时通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单位转移处理。

四、其他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 (略) 板芙镇工业大道1号海印智能科技制造产业园6号二楼

联系人: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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