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索引号
淮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3年11月2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索引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项目名称 | 明阳淮滨龙山200兆瓦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淮滨县期思镇、王家岗乡、张庄乡、王店乡、谷堆乡、桂花街道境内 |
建设单位 | 信 (略) |
项目概况 | 明阳淮滨龙山200兆瓦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 (略) 淮滨县期思镇、王家岗乡、张庄乡、王店乡、谷堆乡、桂花街道境内。本期新建220kV送出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约25.2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24.6km,同塔双回单侧挂线0.6km;同时在玉兰变电站内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工程总投资450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7万元,占比1.04%。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信阳淮滨的有关管控要求及淮滨供电区的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同意项目建设。 |
环评机构 | 河南凯润生态环境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项目建设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磁场均满足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之规定,即0.05kHz频率下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 2、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施工期做好洒水、防尘网遮盖等扬尘防 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必须经处理达标,合理处置;施工期间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控制,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不得噪声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运,不得在施工场地长期堆放。 3、按照《报告表》要求,选用质量可控的金具设备,降低电晕现象发 生的频率,减轻因电晕造成的噪声影响,项目运营后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限值。 4、按照《报告表》要求,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自然保护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对自然保护区产生影响。 5、加强与公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减少公众对该项目安全防护及电磁环境的疑虑,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8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376-*(行政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淮滨县淮河大道西段北侧(邮编*)
项目名称 | 明阳淮滨龙山200兆瓦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略) 淮滨县期思镇、王家岗乡、张庄乡、王店乡、谷堆乡、桂花街道境内 |
建设单位 | 信 (略) |
项目概况 | 明阳淮滨龙山200兆瓦风电项目220千伏送出线路工 (略) 淮滨县期思镇、王家岗乡、张庄乡、王店乡、谷堆乡、桂花街道境内。本期新建220kV送出线路1回,线路路径全长约25.2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24.6km,同塔双回单侧挂线0.6km;同时在玉兰变电站内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工程总投资4505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7万元,占比1.04%。该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信阳淮滨的有关管控要求及淮滨供电区的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同意项目建设。 |
环评机构 | 河南凯润生态环境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二、项目建设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做好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项目周边居民区的工频电磁场均满足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之规定,即0.05kHz频率下公众暴露控制限值工频电场强度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为100μT。 2、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施工期做好洒水、防尘网遮盖等扬尘防 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水、生活污水等必须经处理达标,合理处置;施工期间噪声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进行控制,夜间禁止高噪声作业,不得噪声扰民;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及时清运,不得在施工场地长期堆放。 3、按照《报告表》要求,选用质量可控的金具设备,降低电晕现象发 生的频率,减轻因电晕造成的噪声影响,项目运营后敏感点处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4a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限值。 4、按照《报告表》要求,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自然保护区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以及对自然保护区产生影响。 5、加强与公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减少公众对该项目安全防护及电磁环境的疑虑,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