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绿菱气体有限公司溴化氢气体和氢溴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天津绿菱气体有限公司溴化氢气体和氢溴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略) 溴化氢气体和氢溴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环评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溴化氢气体和氢溴酸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港达路12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18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现在厂区内西南侧空地新建溴素原料罐区、*类工艺装置平台、戊类工艺装置平台以及戊类车间等,购置安装硫酸干燥塔、预热器、合成炉、冷却器、精馏塔等设备,以溴素和氢气为生产原料通过合成反应生产溴化氢粗品,再分别通过精馏提纯或纯水吸收生产电子级溴化氢气体产品和氢溴酸副产品。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低纯溴化氢、高纯溴化氢和氢溴酸产品各400t/a。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竣工投产。
本项目新增3种产品,建成后 (略) 共计生产46种产品,总产能为7075t/a。同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4种外售副产品,产能为714.58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浓水,排放量为422.3m3/a,按年生产300d折算为1.408m3/d。纯水制备排浓水属于清净下水,与现有工程废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排放情况:溴素储罐大小呼吸经密闭管道收集引入新建“多层碱喷淋塔”装置处理,然后经1根新建25m高排气筒P22有组织排放。硫酸干燥塔废气中装卸酸废气由经固定式集气罩收集,塔顶定期排放的酸雾、反冲洗废气、氢溴酸储罐大小呼吸、精馏轻重组分、产品充装置换废气、预冷器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引入新建的“石墨冷凝器+多层碱喷淋塔”装置处理,最终经1根新建22m高排气筒P23有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类、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80~8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过滤介质和废反渗透膜)和危险废物(废脱水硫酸、废滤网、脱溴废液、废分子筛、碱性废液以及石墨冷凝器废液)。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生产环境均为压力环境,并配套在线监控系统,各置换钢瓶除了与密闭管道连接外,操作时还置于单独的密闭气柜内,硫酸干燥塔装卸料口设置了固定式密闭集气罩,密闭气柜和密闭集气罩处配套气体探测器、排风等安全防护设施,并通过密闭管道接入生产线对应的废气治理装置,避免了有毒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在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后,排气筒P23中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章节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污染源硫酸雾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值占标率中最大值Pmax=0.76%,Pmax<1%,大气评价等级应为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大气评价工作分级判定要求可知,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等级需提高一级,因此确定本次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因此,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工艺溴化氢吸收用纯水全部进入副产物氢溴酸外售,纯水制备排浓水量为422.3m3/a,按年生产300d折算为1.408m3/d。
本项目两套废气治理设施中配套的喷淋塔系统自动补水,半年更换一次,“石墨冷凝器”装置内吸收釜液体一周更换一次,废气治理设施的喷淋废水和石墨冷凝器废液均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浓水,排放量为422.3m3/a,按年生产300d折算为1.408m3/d。纯水制备排浓水属于清净下水,与现有工程废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泵类、压缩机、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或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根据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依托现有戊类仓库设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及180m2危废间,分别用于储存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纯水机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单位处理;废脱水硫酸、废滤网(含滤渣)、脱溴废液、废分子筛、碱性废液、脱重塔重组分以及石墨冷凝器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溴、溴化氢和硫酸,均为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本项目所有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10≤Q<100,环境风险潜势为IV。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其中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在落实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发生频率小于10-6/a的事件是极小概率事件,本次评价选取泄漏频率大于10-6/a的事故情景进行预测分析。本项目结合项目危险物质的种类、储存量、毒理特性等及生产区、储存区、厂内运输管道分布情况,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事故类型,设定风险事故情形。
本项目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溴素储罐发生泄漏事故,根据大气风险环境预测,本项目实施后,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溴素储罐发生全破裂时溴扩散达到毒性终点浓度-1(56mg/m3)的最大影响范围为170m,达到毒性终点浓度-2(1.6mg/m3)的最大影响范围为2940m。
本项目可能发生地表水风险事故的主要是废硫酸,最大泄漏量为200kg,发生事故可及时切断雨水口阀门,因此流出厂界的量很少,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pH。若发生泄漏后即使未关闭下游景观河道的二号闸门,未停止排海泵站排水,本项目 (略) 政雨水管网再通过景观河道大头河和海滨大道东侧河道(由受纳明渠排放口至十四号排海泵站距离约8km),经过该段距离的水体稀释后,进入南部排海通道的浓度很小,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本项目属于地表水风险二级评价,但是由于危险物质泄漏量较小,若最不利以泵送的方式进入南部排海通道,在采取本项目的防范措施以及下游河道稀释、层层闸门切断后,进入南部排海通道的量少之少,无法量化,对其pH的影响微忽其微,因此,本项目不再进行进一步的预测。
综上,本项目设置的事故水池可容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废水,即使进入园区雨水管网,南港工业园区设有防控措施, (略) 政雨水系统排入外部水体前设置泵站,可作为最后的拦截措施,防止事故水进入地表水体。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全部收集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废水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采取有效的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项目事故环境风险可防控,预计本项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郭胜辉电话:*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合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7楼联系人:冯工
电话:022-*
邮箱:*@*hcis.com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九、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_*.html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略) 溴化氢气体和氢溴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环评信息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溴化氢气体和氢溴酸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港达路12号
项目投资:总投资18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现在厂区内西南侧空地新建溴素原料罐区、*类工艺装置平台、戊类工艺装置平台以及戊类车间等,购置安装硫酸干燥塔、预热器、合成炉、冷却器、精馏塔等设备,以溴素和氢气为生产原料通过合成反应生产溴化氢粗品,再分别通过精馏提纯或纯水吸收生产电子级溴化氢气体产品和氢溴酸副产品。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低纯溴化氢、高纯溴化氢和氢溴酸产品各400t/a。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6月竣工投产。
本项目新增3种产品,建成后 (略) 共计生产46种产品,总产能为7075t/a。同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4种外售副产品,产能为714.58t/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浓水,排放量为422.3m3/a,按年生产300d折算为1.408m3/d。纯水制备排浓水属于清净下水,与现有工程废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产生及治理排放情况:溴素储罐大小呼吸经密闭管道收集引入新建“多层碱喷淋塔”装置处理,然后经1根新建25m高排气筒P22有组织排放。硫酸干燥塔废气中装卸酸废气由经固定式集气罩收集,塔顶定期排放的酸雾、反冲洗废气、氢溴酸储罐大小呼吸、精馏轻重组分、产品充装置换废气、预冷器废气分别经密闭管道收集引入新建的“石墨冷凝器+多层碱喷淋塔”装置处理,最终经1根新建22m高排气筒P23有组织排放。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泵类、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80~85dB(A)。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过滤介质和废反渗透膜)和危险废物(废脱水硫酸、废滤网、脱溴废液、废分子筛、碱性废液以及石墨冷凝器废液)。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生产环境均为压力环境,并配套在线监控系统,各置换钢瓶除了与密闭管道连接外,操作时还置于单独的密闭气柜内,硫酸干燥塔装卸料口设置了固定式密闭集气罩,密闭气柜和密闭集气罩处配套气体探测器、排风等安全防护设施,并通过密闭管道接入生产线对应的废气治理装置,避免了有毒有害气体的无组织排放。在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后,排气筒P23中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章节估算模型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污染源硫酸雾排放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值占标率中最大值Pmax=0.76%,Pmax<1%,大气评价等级应为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大气评价工作分级判定要求可知,本项目属于化工行业的多源项目,并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等级需提高一级,因此确定本次评价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因此,项目建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2、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产工艺溴化氢吸收用纯水全部进入副产物氢溴酸外售,纯水制备排浓水量为422.3m3/a,按年生产300d折算为1.408m3/d。
本项目两套废气治理设施中配套的喷淋塔系统自动补水,半年更换一次,“石墨冷凝器”装置内吸收釜液体一周更换一次,废气治理设施的喷淋废水和石墨冷凝器废液均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排浓水,排放量为422.3m3/a,按年生产300d折算为1.408m3/d。纯水制备排浓水属于清净下水,与现有工程废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中,最终排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地表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是泵类、压缩机、风机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或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根据分析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对各厂界的噪声叠加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区域的相应标准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依托现有戊类仓库设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及180m2危废间,分别用于储存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纯水机废物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贮存间,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和利用单位处理;废脱水硫酸、废滤网(含滤渣)、脱溴废液、废分子筛、碱性废液、脱重塔重组分以及石墨冷凝器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现有危废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合理、处置措施可行,预计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5、环境风险
本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溴、溴化氢和硫酸,均为有毒有害气体或液体。本项目所有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10≤Q<100,环境风险潜势为IV。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其中大气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一级,地表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地下水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在落实一系列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保证事故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可防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发生频率小于10-6/a的事件是极小概率事件,本次评价选取泄漏频率大于10-6/a的事故情景进行预测分析。本项目结合项目危险物质的种类、储存量、毒理特性等及生产区、储存区、厂内运输管道分布情况,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选择对环境影响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事故类型,设定风险事故情形。
本项目环境风险最大可信事故为溴素储罐发生泄漏事故,根据大气风险环境预测,本项目实施后,最不利气象条件下,溴素储罐发生全破裂时溴扩散达到毒性终点浓度-1(56mg/m3)的最大影响范围为170m,达到毒性终点浓度-2(1.6mg/m3)的最大影响范围为2940m。
本项目可能发生地表水风险事故的主要是废硫酸,最大泄漏量为200kg,发生事故可及时切断雨水口阀门,因此流出厂界的量很少,对地表水的影响主要是pH。若发生泄漏后即使未关闭下游景观河道的二号闸门,未停止排海泵站排水,本项目 (略) 政雨水管网再通过景观河道大头河和海滨大道东侧河道(由受纳明渠排放口至十四号排海泵站距离约8km),经过该段距离的水体稀释后,进入南部排海通道的浓度很小,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本项目属于地表水风险二级评价,但是由于危险物质泄漏量较小,若最不利以泵送的方式进入南部排海通道,在采取本项目的防范措施以及下游河道稀释、层层闸门切断后,进入南部排海通道的量少之少,无法量化,对其pH的影响微忽其微,因此,本项目不再进行进一步的预测。
综上,本项目设置的事故水池可容纳事故状态下的事故废水,即使进入园区雨水管网,南港工业园区设有防控措施, (略) 政雨水系统排入外部水体前设置泵站,可作为最后的拦截措施,防止事故水进入地表水体。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 (略) 产业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为工业用地,规划选址符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全部收集经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达标排放,废水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厂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置去向合理,采取有效的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后,本项目运营对地下水、土壤环境不会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针对可能的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本项目事故环境风险可防控,预计本项目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以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查阅纸质报告。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郭胜辉电话:*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合 (略) 地址: (略) 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7楼联系人:冯工
电话:022-*
邮箱:*@*hcis.com
八、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围的群众或社会团体(包括:村委、企事业单位等)对建设项目环保方面的意见及要求。
(1)您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本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做到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九、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_*.html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下载查看电子版报告书或联系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并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相关意见。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十一、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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