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湛江钢铁炼铁厂煤精焦油渣干化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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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钢铁炼铁厂煤精焦油渣干化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钢铁炼铁厂煤精焦油渣干化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湛江钢铁LNG保供气化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开发区东简街道办岛东大道18号( (略) 基地内)

环评机构:

北京京诚 (略)

项目概况:

湛江钢铁炼铁厂煤精焦油渣干化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内(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0度29分2.252秒,北纬:21度03分6.343秒),项目用地面积92.5m2,在湛江钢铁炼铁厂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对焦油分离装置工艺进行优化,在现有的焦油分离系统中超级离心机后增设焦油渣干化处理装置,分别在一二煤精、三煤精增设焦油渣干化处理装置2套(均为一用一备),共4套。新增装置主要由焦油渣液化罐、研磨机、输送泵、固液分离器等,并对现有焦油渣添加装置进行改造,配套增设相关的电气、仪表、通讯、结构、控制系统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焦油渣干粉5365t回用于湛江钢铁炼焦工序配煤,新增焦油生产量2300t/a达到YB/T 5075-2010煤焦油产品标准送至厂区内煤焦油大槽与厂区其他工序产生的煤焦油一同贮存, (略) ;项目的原辅材料主要有:焦油渣、焦油和循环氨水,主要生产设备有:焦油渣液化罐6台、焦油渣研磨机机4台、焦油渣输送泵4台、焦油渣固液分离器4台、渣箱盖4台和焦油渣槽振动器2台;生产工艺为:进料→预处理→研磨→输送→固液分离。项目总投资80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5.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和汽车尾气。项目拟主要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与具有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建筑土方、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协议,办理工程渣土消纳处置手续;(3)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废弃物等散装物料;(4)散装物料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应当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场内装卸、搬移物料等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施工阶段应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6)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栏,围挡高度不宜低于1.8m;(7)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8)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底化,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应当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9)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拟建项目只涉及设备安装,无施工废水产生,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湛江钢铁厂区现有设施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阶段的设备运行和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项目拟主要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设备;(2)装卸车辆进出场地应限速;(3)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4)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夜间22:00至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扰民噪声的施工作业,昼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应避开中午休息时间并公告附近居民和有关单位;(5)操作机械设备及模版、支架等装卸作业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6)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限鸣。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焦油渣固液分离器尾气和固液分离后物料卸料过程中渣箱气动盖开合过程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气治理措施:(1)焦油渣液化及离心过程均采用全密封方式,产生的尾气负压收集后进入焦炉煤气系统综合利用;(2)渣箱外壁上设置有抽气口,固液分离后物料卸料过程中,渣箱气动盖开合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气管连接至负压煤气管网充分燃烧。项目营运期废水为预处理装置焦油渣液化过程产生的液化罐蒸汽冷凝水以及冲洗焦油渣的氨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湛江钢铁厂区西侧一二煤精、三煤精区域设置雨水收集池2处,容积均为2500m3,项目预处理装置焦油渣液化过程使用蒸汽进行间接加热,产生的废水为液化罐蒸汽冷凝水,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烧结混矿,不外排;(2)氨水冲洗焦油渣经出油管进入液化罐,后经研磨机、输送泵、固液分离器进入焦油氨水分离系统,不外排。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焦油泵、研磨机、输送泵、固液分离器等。项目拟主要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2)所有机械转动部位加装减振装置以减轻振动产生的噪声;(3)各类泵及输送管道包扎吸声棉,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项目产生的焦油和焦油渣干粉均作为产品。项目液化、研磨、离心过程中分离出的焦油自流进入地下放空槽,经泵送入焦油氨水分离槽,后进入焦油大槽,焦油可达到YB/T 5075-2010煤焦油产品标准, (略) ;分离出的焦油渣干粉落至焦油渣箱缓存,利用叉车运送至炼焦配备煤系统回用于炼焦工序。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钢铁炼铁厂煤精焦油渣干化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项目名称:

湛江钢铁LNG保供气化站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

(略) 开发区东简街道办岛东大道18号( (略) 基地内)

环评机构:

北京京诚 (略)

项目概况:

湛江钢铁炼铁厂煤精焦油渣干化环保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内(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东经:110度29分2.252秒,北纬:21度03分6.343秒),项目用地面积92.5m2,在湛江钢铁炼铁厂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对焦油分离装置工艺进行优化,在现有的焦油分离系统中超级离心机后增设焦油渣干化处理装置,分别在一二煤精、三煤精增设焦油渣干化处理装置2套(均为一用一备),共4套。新增装置主要由焦油渣液化罐、研磨机、输送泵、固液分离器等,并对现有焦油渣添加装置进行改造,配套增设相关的电气、仪表、通讯、结构、控制系统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焦油渣干粉5365t回用于湛江钢铁炼焦工序配煤,新增焦油生产量2300t/a达到YB/T 5075-2010煤焦油产品标准送至厂区内煤焦油大槽与厂区其他工序产生的煤焦油一同贮存, (略) ;项目的原辅材料主要有:焦油渣、焦油和循环氨水,主要生产设备有:焦油渣液化罐6台、焦油渣研磨机机4台、焦油渣输送泵4台、焦油渣固液分离器4台、渣箱盖4台和焦油渣槽振动器2台;生产工艺为:进料→预处理→研磨→输送→固液分离。项目总投资80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5.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机械和汽车尾气。项目拟主要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负总责,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与具有相应资格的运输企业、建筑废弃物处置场所签订建筑土方、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协议,办理工程渣土消纳处置手续;(3)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废弃物等散装物料;(4)散装物料及灰浆等流体物料运输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运输车辆应当经车辆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有效,运输作业时应当确保车辆封闭严密,不得超载、超高、超宽或者撒漏,且应当按规定的时间、线路等要求,清运到指定场所处理;(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场内装卸、搬移物料等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施工阶段应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6)施工现场应当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栏,围挡高度不宜低于1.8m;(7)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备和沉淀过滤设施,车辆出场时应当将车轮、车身清洗干净;(8)施工现场主要场地、道路、材料加工区应当硬底化,水泥、石灰粉、砂石、建筑土方等细散颗粒材料和易扬尘材料应当集中堆放并有覆盖措施,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宜在施工工地内设置封闭式垃圾站;(9)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修和维护,严禁使用超期服役和尾气超标的车辆。拟建项目只涉及设备安装,无施工废水产生,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湛江钢铁厂区现有设施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阶段的设备运行和运输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项目拟主要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1)采用低噪声设备;(2)装卸车辆进出场地应限速;(3)加强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的保养维修,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4)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持续作业,夜间22:00至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扰民噪声的施工作业,昼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应避开中午休息时间并公告附近居民和有关单位;(5)操作机械设备及模版、支架等装卸作业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6)进出车辆和经过敏感点的车辆限速、限鸣。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营运期: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焦油渣固液分离器尾气和固液分离后物料卸料过程中渣箱气动盖开合过程的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气治理措施:(1)焦油渣液化及离心过程均采用全密封方式,产生的尾气负压收集后进入焦炉煤气系统综合利用;(2)渣箱外壁上设置有抽气口,固液分离后物料卸料过程中,渣箱气动盖开合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抽气管连接至负压煤气管网充分燃烧。项目营运期废水为预处理装置焦油渣液化过程产生的液化罐蒸汽冷凝水以及冲洗焦油渣的氨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湛江钢铁厂区西侧一二煤精、三煤精区域设置雨水收集池2处,容积均为2500m3,项目预处理装置焦油渣液化过程使用蒸汽进行间接加热,产生的废水为液化罐蒸汽冷凝水,为清净下水,排入雨水管网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烧结混矿,不外排;(2)氨水冲洗焦油渣经出油管进入液化罐,后经研磨机、输送泵、固液分离器进入焦油氨水分离系统,不外排。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为焦油泵、研磨机、输送泵、固液分离器等。项目拟主要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2)所有机械转动部位加装减振装置以减轻振动产生的噪声;(3)各类泵及输送管道包扎吸声棉,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项目产生的焦油和焦油渣干粉均作为产品。项目液化、研磨、离心过程中分离出的焦油自流进入地下放空槽,经泵送入焦油氨水分离槽,后进入焦油大槽,焦油可达到YB/T 5075-2010煤焦油产品标准, (略) ;分离出的焦油渣干粉落至焦油渣箱缓存,利用叉车运送至炼焦配备煤系统回用于炼焦工序。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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