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恒通冶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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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恒通冶金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征求意见稿

辽宁恒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恒通 (略) 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东风湖钢材加工产业园,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3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6%。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原有项目于2011年5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本溪钢铁(集团) (略) 轧辊铸造厂搬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本环建表字〔2011〕16号)。于2020年7月取得原溪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辽宁恒通 (略) 新增5000吨轧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溪环建字〔2020〕7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一座危废贮存库,用于暂存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磨削液、废活性炭,危废贮存库位于维修车间西侧,占地面积约140m2,建筑面积140m2,新增一套电加热高温热处理窑,主要用于轧辊热处理,不改变产量,仅对热轧辊处理加快加热速度。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回填之前的土方应进行苫盖,使用密封车辆运输弃渣土、建筑垃圾,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防渗隔油、沉淀池等污水暂存池沉淀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施工期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厂界四周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库为全密闭结构,运营期产生有机废气由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热处理窑加热过程中完全密闭,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择低噪声设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磨削液、暂存于危废贮存库(140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技改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排放。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废贮存库作为重点防治污染区(防渗涂料面层,K≤1.0×10-12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均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设置高度约0.05m围堰,加强生产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制定管理制度,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隆昇 (略)


辽宁恒通 (略) :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恒通 (略) 生产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环评专家评审意见及技术评估报告结论,经我局2023年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 (略) (略) 东风湖钢材加工产业园,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环保投资30.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7.6%。本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原有项目于2011年5月取 (略) 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本溪钢铁(集团) (略) 轧辊铸造厂搬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本环建表字〔2011〕16号)。于2020年7月取得原溪湖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辽宁恒通 (略) 新增5000吨轧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溪环建字〔2020〕7号)。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一座危废贮存库,用于暂存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磨削液、废活性炭,危废贮存库位于维修车间西侧,占地面积约140m2,建筑面积140m2,新增一套电加热高温热处理窑,主要用于轧辊热处理,不改变产量,仅对热轧辊处理加快加热速度。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单),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后,从生态环境角度,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地点、生产规模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易产生扬尘的原材料、回填之前的土方应进行苫盖,使用密封车辆运输弃渣土、建筑垃圾,采取定期洒水等措施后,施工期扬尘排放浓度应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中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施工废水经防渗隔油、沉淀池等污水暂存池沉淀隔油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化粪池;施工期噪声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设备,厂界四周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后,施工厂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限值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库为全密闭结构,运营期产生有机废气由集气罩负压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要求。热处理窑加热过程中完全密闭,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无新增废水污染物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择低噪声设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处理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控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磨削液、暂存于危废贮存库(140m2)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技改项目无新增生活垃圾排放。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管理。采取分区防渗管控措施,危废贮存库作为重点防治污染区(防渗涂料面层,K≤1.0×10-12cm/s)。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本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润滑油和废液压油,均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设置高度约0.05m围堰,加强生产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制定管理制度,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总量控制制度。企业正式投产前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排污许可证变更。生产期间应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严格执行总量确认书认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四、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文件。

六、项目日常环境监督检查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 (略) 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辽宁隆昇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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