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生乳胶有限公司综合生产车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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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生乳胶有限公司综合生产车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略) 综合生产车间

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9月20日, (略)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略) 组织了环 (略) (略) 、验收检 (略) (略) 、废气处理设备生 (略) 润杰 (略) 、废水处理设备生产单位天津滋源 (略) 及三位技术专家,对“ (略) 综合生产车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略) 地方管理规定和排放标准,查阅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行政批复意见等相关材料,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内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验收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1.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略) 选址于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223号,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7°30′49.814″,北纬:39°33′23.920″,公司总占地面积6015.11㎡,四至环境情况: (略) (略) ;西侧为航空路, (略) (略) ;北侧为西十四道, (略) (略) ;南侧为天津 (略) 。

公司对综合车间1进行整体改造,并设置两条独立的浸渍生产线及与之配套的离心、烘干、泡洗生产设施和仓储区域,综合车间1生产设备全部为新增,保留现有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将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将现有的污水处理站的混凝絮凝一体池重建为单体的混凝池、絮凝池,并新建初沉池、中间池,从而提高了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率。综合车间1整体改造后,天然乳胶、聚氨酯、聚异戊二烯男性避孕套产品年产能由6亿支提升到8亿支。

1.2项目建设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 (略) (略)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综合生产车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1月10日,建设项目取得了天津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行政批复意见(津保自贸环审[2022]22号)。

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无信访、投诉环境问题、无环保违法或行政处罚。

1.3环保投资情况

(略) 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39.6万元,用于厂区污水处理、废气净化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设施、降噪设施、食堂油烟、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等。

1.4验收范围

本验收为企业综合生产车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的整体环保验收。

2. 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阶段相比,项目建设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和防治污染设施无明显变化,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3.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3.1废气

预硫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管道输送至环保净化设备,预硫化罐为密闭的,产生的废气全部进行收集,静置后的乳胶离心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浸渍产生的废气经浸渍槽上方的集气罩进行收集、浸渍线上的烘干机为密闭的设备,在烘干机的进出口加装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到的废气全部经“双级活性炭+水喷淋”净化后一并经一根23米高的P5排气筒排放。

后补硫过程产生的产生的粉尘全部由后补硫设备密闭收集,经双级水喷淋+干燥过滤器+双级活性炭处理,由一根23米高的P6排气筒排放。

将露天的污水处理站,建设彩钢板房子,将池体全部置于里面,产生的恶臭经房子顶部的管道引入光氧活性炭一体机设备进行净化,净化后的尾气于一根15m高的P7外排。

3.2废水

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员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 (略) 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浸渍线、离心机、压缩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主要产噪设备离车间墙体有段距离,环保设备安装在生产车间外,已采取隔音措施。

3.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收集袋装后,委托空港经济区城管委环卫保洁队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产生的污泥、不合格品,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

(3)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废胶团、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棉纱、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 (略) 处置。

4. 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4.1 废气

4.1.1有组织排放

根据上述验收监测结果可知,P5排气筒中TRVOC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03×10-2kg/h,非*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25×10-2kg/h,均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氨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3mg/m3,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二硫化碳的最大排放速率为4.42×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无量纲),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

P6排气筒中TRVOC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30×10-2kg/h,非*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69×10-2kg/h,均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3,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二硫化碳的最大排放速率为2.09×10-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无量纲),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

P7排气筒中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1.93×10-4kg/h,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7.84×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无量纲),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

4.1.2无组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75mg/m3,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的排放标准限值;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8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无量纲),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车间外设置环境监控点非*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的最大浓度为0.92mg/m3,任意一次浓度最大值为0.95mg/m3,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2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水总排口水质CODcr、BOD5、pH值、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总锌排放浓度,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动植物油类和LAS排放浓度,满足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限值。

4.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环境噪声值,厂界环境噪声昼间53-57dB(A),夜间43-47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标准值。

4.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袋装后,委托空港经济区城管委环卫保洁队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符合《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产生的污泥、不合格品,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符合执行GB 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3)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泥、废胶团、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棉纱、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 (略) 处置,符合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4.5排污口规范化

公司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并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和警示标志牌。

4.6污染物总量核算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氨氮、总磷、总氮、颗粒物、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批复的新增总量指标。

4.7环境管理检查

公司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已经履行了各项环保审批手续,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建立废气净化设施,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成了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满足验收工作要求。有专职人员维护环境保护设施,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管理。履行了排污许可证申报登记,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5. 验收结论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要求,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监测报告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符合要求。依据监测结果和验收监测报告结论,验收组同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6. 建议

6.1 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略) 综合生产车间

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9月20日, (略)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略) 组织了环 (略) (略) 、验收检 (略) (略) 、废气处理设备生 (略) 润杰 (略) 、废水处理设备生产单位天津滋源 (略) 及三位技术专家,对“ (略) 综合生产车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验收组依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 (略) 地方管理规定和排放标准,查阅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行政批复意见等相关材料,现场检查了项目建设内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验收会议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最终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1.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情况

(略) 选址于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十四道223号,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7°30′49.814″,北纬:39°33′23.920″,公司总占地面积6015.11㎡,四至环境情况: (略) (略) ;西侧为航空路, (略) (略) ;北侧为西十四道, (略) (略) ;南侧为天津 (略) 。

公司对综合车间1进行整体改造,并设置两条独立的浸渍生产线及与之配套的离心、烘干、泡洗生产设施和仓储区域,综合车间1生产设备全部为新增,保留现有的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将现有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提升改造,将现有的污水处理站的混凝絮凝一体池重建为单体的混凝池、絮凝池,并新建初沉池、中间池,从而提高了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效率。综合车间1整体改造后,天然乳胶、聚氨酯、聚异戊二烯男性避孕套产品年产能由6亿支提升到8亿支。

1.2项目建设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2年10月, (略) (略) (略) 编制完成了《 (略) 综合生产车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2年11月10日,建设项目取得了天津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行政批复意见(津保自贸环审[2022]22号)。

企业在建设过程中无信访、投诉环境问题、无环保违法或行政处罚。

1.3环保投资情况

(略) 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139.6万元,用于厂区污水处理、废气净化处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收集设施、降噪设施、食堂油烟、废气、废水、噪声验收监测等。

1.4验收范围

本验收为企业综合生产车间生产线提升改造项目的整体环保验收。

2. 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阶段相比,项目建设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和防治污染设施无明显变化,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3. 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3.1废气

预硫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由密闭管道输送至环保净化设备,预硫化罐为密闭的,产生的废气全部进行收集,静置后的乳胶离心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浸渍产生的废气经浸渍槽上方的集气罩进行收集、浸渍线上的烘干机为密闭的设备,在烘干机的进出口加装集气罩对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到的废气全部经“双级活性炭+水喷淋”净化后一并经一根23米高的P5排气筒排放。

后补硫过程产生的产生的粉尘全部由后补硫设备密闭收集,经双级水喷淋+干燥过滤器+双级活性炭处理,由一根23米高的P6排气筒排放。

将露天的污水处理站,建设彩钢板房子,将池体全部置于里面,产生的恶臭经房子顶部的管道引入光氧活性炭一体机设备进行净化,净化后的尾气于一根15m高的P7外排。

3.2废水

本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员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 (略) 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空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浸渍线、离心机、压缩机、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内,主要产噪设备离车间墙体有段距离,环保设备安装在生产车间外,已采取隔音措施。

3.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厂区采取分类收集袋装后,委托空港经济区城管委环卫保洁队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产生的污泥、不合格品,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

(3)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处理站的污泥、废胶团、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棉纱、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 (略) 处置。

4. 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4.1 废气

4.1.1有组织排放

根据上述验收监测结果可知,P5排气筒中TRVOC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4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03×10-2kg/h,非*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25×10-2kg/h,均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氨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3mg/m3,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二硫化碳的最大排放速率为4.42×10-3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无量纲),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

P6排气筒中TRVOC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3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30×10-2kg/h,非*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3.9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2.69×10-2kg/h,均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3mg/m3,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限值;二硫化碳的最大排放速率为2.09×10-2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无量纲),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

P7排气筒中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1.93×10-4kg/h,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7.84×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无量纲),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标准限值。

4.1.2无组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75mg/m3,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的排放标准限值;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8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3(无量纲),均满足DB12/059-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车间外设置环境监控点非*烷总烃1小时平均浓度值的最大浓度为0.92mg/m3,任意一次浓度最大值为0.95mg/m3,满足DB12/524-2020《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中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2废水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水总排口水质CODcr、BOD5、pH值、氨氮、总磷、总氮、石油类、总锌排放浓度,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动植物油类和LAS排放浓度,满足DB12/356-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限值。

4.3厂界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环境噪声值,厂界环境噪声昼间53-57dB(A),夜间43-47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排放标准值。

4.4固体废物

(1)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采取分类收集袋装后,委托空港经济区城管委环卫保洁队负责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符合《 (略) 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压滤产生的污泥、不合格品,外售废旧物资回收部门。符合执行GB 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3)危险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泥、废胶团、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棉纱、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天津滨海合佳威 (略) 处置,符合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4.5排污口规范化

公司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理[2002]71号)《 (略)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并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和警示标志牌。

4.6污染物总量核算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氨氮、总磷、总氮、颗粒物、VOCS,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批复的新增总量指标。

4.7环境管理检查

公司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已经履行了各项环保审批手续,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建立废气净化设施,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建成了环境保护图形标识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满足验收工作要求。有专职人员维护环境保护设施,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管理。履行了排污许可证申报登记,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5. 验收结论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9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公告要求,项目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监测报告符合监测技术规范,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意见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到排放标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管理符合要求。依据监测结果和验收监测报告结论,验收组同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6. 建议

6.1 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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