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望 (略)
编制日期:2023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办公生活区 | 编制主持人现场照片 |
开采区及破碎筛分场地 |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内容 18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1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0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61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3
七、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77
八、结论 80
附件: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备案证明
附件4:采矿许可证
附件5:环评中介服务机构承诺函
附件6:建设项目业主承诺函
附件7:授权委托书
附件8:编制单位承诺书
附件9:编制情况承诺书
附件10:编制人员承诺书
附件11:企业信用承诺书
附件12:专家意见
附件13:修改对照清单
附件14:关于项目与三线一单关系说明
附件15:望谟县林业局关于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使用林地材料复核审查意见的报告(州林呈[2022]15号)
附件16: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附件17:关于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规模的情况说明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4:项目开采终了平面图
附图5:项目用地范围图
附图6:项目开采终了剖面图
附图7: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的位置关系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 |||||||||||||||||||||||||||||||||||||||||||||||||||||||||||||||||||||||||||||||||||||||||||||||||||||||||||||||||||||||||||||||||||||||||||||||||||||||||||||||||||||||||||||||||||||||||||
项目代码 | 2112-*-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白御平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自治区)黔西南州望谟县 桑郎镇八合村牛寨 | |||||||||||||||||||||||||||||||||||||||||||||||||||||||||||||||||||||||||||||||||||||||||||||||||||||||||||||||||||||||||||||||||||||||||||||||||||||||||||||||||||||||||||||||||||||||||||
地理坐标 | (106度28分39.046秒,25度14分45.431秒)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0 ,土砂石开采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其他 |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 46250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 号(选填) | / | |||||||||||||||||||||||||||||||||||||||||||||||||||||||||||||||||||||||||||||||||||||||||||||||||||||||||||||||||||||||||||||||||||||||||||||||||||||||||||||||||||||||||||||||||||||||||
总投资(万元) | 1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88.16 | |||||||||||||||||||||||||||||||||||||||||||||||||||||||||||||||||||||||||||||||||||||||||||||||||||||||||||||||||||||||||||||||||||||||||||||||||||||||||||||||||||||||||||||||||||||||||
环保投资占比(%) | 12.54 | 施工工期 | 8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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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3、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2]90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目标:到2025年,矿产资源调查勘查程度不断提高,地质找矿取得突破,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持续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更加合理,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业经济体系得到调整与优化,绿色矿业发展持续推进,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局面。 (2)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①加强能源矿产清洁利用。 ②有效保障锰、铝土矿等金属矿产供给。 ③提高磷矿、重晶石等非金属矿产开发质量。 ④提高砂石类和石材类资源保障水平。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综合区域需求、环境承载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市县根据本地区矿产资源管理需求,划定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明确区内矿业权投放总数、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等准入要求,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对无法划定集中开采区,且需要对砂石土类矿产 (略) 县也可划定开采规划区块进行合理布局。探索开展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净矿”出让。到2025年,砂石骨料产量10亿吨,饰面石材产量180万立方米。 (3)推进矿业转型升级 ①调整矿山开发规模结构。 严格开发规模准入要求,推动优势矿产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提高开发集中度,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快推进煤矿改造提升和其他矿产资源整合,实施规模化开采,到2025年,全省大中型矿山比率25%以上,实现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与占用资源储量相适应。矿山延续、变更时需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未达到不予办理延续、变更登记。 根据《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专栏10,建筑用石材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m3/年,详见下表。 ②提高开发利用技术水平。 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矿山企业通过“大数据”和智能信息技术的应用,建设智慧矿山。推广急倾斜煤层机械化开采技术、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技术和煤层气地面抽采技术等,鼓励采用煤矸石井下充填开采技术,推广煤矸石制砖技术;重点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稀散元素矿产等共伴生矿产资源开采、选矿过程中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广浮选富集-炭浸工艺技术等低品位金矿的综合利用技术;加大湿法磷酸工艺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先进工艺,充分利用共伴生的氟、碘、硅等资源,支持新型井下磷石膏和尾渣无害化充填技术推广运用。 ③调整矿产资源产品结构。 非金属矿产。推进磷化工产业精细化发展;加大氟、碘资源利用,重点发展电子级精细氟化工;重点发展电子级、试剂级、医药级等钡盐产品;积极发展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属于建筑用石材,为新建项目,生产规模为20万t/年。《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矿山延续、变更时需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未达到不予办理延续、变更登记。建筑用石材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m3/年。”本项目矿山为新建,不属于矿山延续、变更类,且已于2021年6月取得望谟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详见附件4),与《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相符。 2、与《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 《规划》环评及意见如下: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国长江保护法》,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立足于生态系统稳定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关系,合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规模与强度,不得占用依法应当禁止开发的区域,优先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2)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优化《规划》空间布局。 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应进一步优化矿业权设置和空间布局,依法依规对生态空间实施严格保护。针对与生态保护红线存在空间冲突的国家规划矿区GK01~GK12、能源资源基地NY01~NY08、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ZB01、重点勘查区KZ001~KZ029和KZ031~KZ047、重点开采区CZ001~CZ027、勘查规划区块KQ123等,以及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YKQ028等18个探矿权、YCQ0056等27个采矿权,应进一步优化布局,确保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针对与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存在空间重叠的KQ001等157个勘查规划区块、CQ001等162个开采规划区块、规划重点勘查区KZ001~KZ029和KZ031~KZ047、重点开采区CZ001~CZ027、国家规划矿区GK01~GK12、能源资源基地NY01~NY08、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ZB01,应进一步优化布局,确保满足相关生态环境敏感区相关管控要求。 ③严格产业准入,合理控制矿山开采种类和规模。 严格落实《规划》目标和准入要求,重点矿种新设矿山执行最低开采规模要求,进一步控制矿山总数,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加大低效产能压减、无效产能腾退力度,逐步稳妥关闭退出安全隐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显、违法违规问题多的“小弱散”矿山和未达到最低生产规模的矿山。坚持“先立后破”和保障能源安全要求,加快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煤矿建设进度,促进煤矿低碳转型发展。禁止开发汞、可耕地砖瓦用粘土及其他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的矿产,限制开发钒矿、硫铁矿、砂金等重砂矿物矿产。 ④严格环境准入,保护区域生态功能。 (略)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新要求,与一般生态空间存在空间重叠的已设探矿权保留区块、空白区新设勘查区块、已设采矿权调整区块、探转采区块和空白区新设开采区块,应按照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勘查、开采活动范围和强度,严格落实绿色勘查、绿色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要求,确保生态系统结构稳定和生态功能不退化。严格控制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矿产开采活动,并采取严格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防止对区域生态功能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⑤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分区域、分矿种确定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总体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视关闭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明确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的任务、要求和时限。 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和预警。 结合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及改善要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等,推进重点矿区建立生态、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长期监测监控体系,在用尾矿库100%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资金保障。组织开展主要矿种集中开采域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并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增加或优化必要的保护措施。针对地表水环境及土壤环境累积影响、地下水环境质量下降、生态退化等情形,建立预警机制。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开发的矿产。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占地不涉水库;经与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望谟分局核对,项目占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经与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核对,项目占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经与望谟县林业局核对,项目占地除部分占用天然林外,不涉及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项目已办理林地手续(详见附件15和附件16);且项目废水、废气采取措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与《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州共划定12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2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9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略) 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公众应用平台核实结果,本项目涉及望谟县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ZH*)和乐旺镇等-一般管控单元(ZH*)。本项目涉及单元管控要求见表1-1,本项目三线一单核对结果详见附件14。 表1-1 项目涉及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综上,本项目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 图1-1 项目与分区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
(1) (略) 三区三线符合情况 三区三线中“三区”指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三线”指的是根据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本项目位于黔西南州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牛寨,根据与国家已经批准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核实情况,本项目用地不占用“三区三线”。 (略) “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见1-2。 由于项目远离城镇规划范围,因此,图件中未能体现城镇开发范围。 项目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西南侧紧邻基本农田,项目前期划定用地红线时已与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核对进行避让,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核对结果详见附图7。 生态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 图1-2 (略) 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废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废气、噪声经采用措施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项目建成运营后将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用水引自附近村寨自来水,用电由当地电网供给,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占比很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涉及望谟县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ZH*)和乐旺镇等-一般管控单元(ZH*)。根据乐旺镇等-一般管控单元和望谟县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与管控要求符合性详见表1-1。本项目与涉及的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中相关要求与符合性见下表。 表1-2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一览表
5、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的符合性分析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中相关要求与符合性见下表。 表1-3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符合性一览表
6、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4〕5号)符合性分析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号)符合性见下表。 表1-4 与黔府办函〔2014〕5号)符合性一览表
7、项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号)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号)见下表。 表1-5项目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符合性一览表
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6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符合性一览表
项目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7 项目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一览表
天矿山综合整治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略)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8 与< (略)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
11、《关 (略) 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工信原材料〔2020〕68号)的符合性分析 发展目标: (略) 内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提高集中度,新设砂石矿山最低规模为30万立方米/年,到2022年,力争100万吨及以上企业的产 (略) 产能的比例达到30%。到2025年,力争生产规模100万吨及以上企业的产 (略) 产能的比例达到50%,建成5-10个超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矿山建设、生产符合《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有关要求。 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采矿证号:C**,矿区面积0.0359平方公里,年生产规模为20万吨。根据《关 (略) 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68号)》:新设砂石矿山最低规模为30万立方米/年,该文件发布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而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 日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属“十三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设置的矿业权,故在上述文件之前设置。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号)》第四条:“全省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6万立方米/年, (略) 、 (略) 区的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万立方米/年, (略) 、 (略) 辖区和贵安新区的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5万立方米/年”,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7.8万立方米/年),故本项目规模与(黔府办函〔2014〕5号)相符合,详见附件17。 |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 项目位于黔西南州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牛寨,行政区划隶桑郎镇所辖,周边河流属于珠江流域。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6°28′39″-106°28′48″,北纬25°14′25″-25°14′48″。矿区距县城约40公里,距离桑郎镇约7公里,距国道G552约0.3公里,有简易公路连通矿山,交通方便。 | ||||||||||||||||||||||||||||||||||||||||||||||||||||||||||||||||||||||||||||||||||||||||||||||||||||||||||||||||||||||||||||||||||||||||||||||||||||||||||||||||||||||||||||||||||||||||||||||||||||||||||||||||||||||||||||||||||||||||||||||||||||||||||||||||||||||||||||||||||||||||||||||||||||||||||||||||||||||||||||||||||||||||||||||||||||||||||||||||||||||||||||||||||||||||||||||||||||||||||||||||||||||||||||||||||||||||||||||||||||||||||||||||||||||||||||||||||||||||||||||||||||||||||||||||||||||||||||
项目组成及规模 | 1、项目组成及规模 (1)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②建设单位:望 (略) ; ③建设性质:新建; ④矿区面积:35958m2; ⑤开采规模:20万t/a; ⑥开采标高:+906.0m~+810.0m; ⑦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⑧有效期:2021年6月至2031年6月。 表2-1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2)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6250m2,其中,开采区占地35958m2,工业场地占地7212m2,办公生活区1389m2,进场道路1691m2。主要建设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组成详见表2-2。 表2-2工程组成一览表
(3)矿区范围及资源量 ①矿区范围 由15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35958m2,采矿标高:+906.0m~+810.0m,开采期至2031年6月,详见附图5。 表2-3 矿区拐点坐标表(2000大地坐标系)
矿区地层:矿区内出露地层单一,石炭系下统岩关阶(C1y)灰岩和第四系浮土。 石炭系下统岩关阶(C1y):上及中部为深灰灰黑色厚层块状泥晶灰岩、隧石灰岩,夹少量中厚层燧石团块灰岩,具缝合线构造。厚度大于200m。 第四系(Q):区内低洼、缓坡地带则分布有少量第四系(Q),黄褐色、暗红色残坡积物。覆土层厚0~7m,平均厚约1.5m。 矿区构造:矿区属于扬子准地台之黔南台陷望谟北西构造变形区南西翼,岩石呈单斜层状产出,倾向45°~55°,倾角48°~55°之间,一般在50°,无断层构造,构造简单。 ②资源量 望谟县桑郎镇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估算保有资源量标高范围 (906m-810m)内建筑用石灰岩矿推断资源量为95.09万m3(247万t)。本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边坡损失量根据作图按工作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为70°(矿区南西面为50°),设计按要求在矿区内形成≤52°的最终边坡。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已按最终边坡角60°预留边坡并已扣除资源量,本次设计永久边坡损失量为25.58万t。设计可采资源量210.35万t。 ③服务年限计算 本次规模按20万t/a进行设计。 矿山设计服务年限= 设计可采资源量÷矿山生产规模 = 210.35÷20 = 10.52(年) (4)主要产品 本项目产品为碎石,根据需求调整不同粒径规格的碎石产品,见表2-5。 表2-4 项目产品一览表
(5)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5。 表2-5 本项目主要设备
(6)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不设置爆破器材库,不存放炸药、雷管等,矿山使用的爆破器材 由爆破公司负责配送,实行供配制,按需供应,多余的爆破器材当天运走。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2-6。 表2-6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2、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工作人员共12人,提供食宿。年工作日260天,一班制,每天工 作时间为8h,夜间不生产。 3、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引至当地自来水管网。 ①生活用水 日常生活用水:根据《贵州用水定额》(DB52/T725-2019),员工用水按80L/人·d 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96m3 /d(249.6m3 /a),产污系数按0.8计,则项目生活污水量约为0.77m3 /d(199.68m3 /a)。 食堂用水:食堂用水按20L/人.餐计,项目为所有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则食堂用水量为0.72m3 /d(187.2m3 /a),产污系数按0.8计,则食堂废水量为0.58m3 /d(149.76m3 /a)。 ②开采用水 开采用水为钻孔及爆破用水,根据《贵州用水定额》(DB52/T725- 2019),土砂石开采用水按0.08m3/t砂石,本项目砂石年产20万t/a,则开采用水量61.54m3 /d(16000m3/a),开采用水经土壤渗透进入地下,无废水产生。 ③工业场地降尘用水 项目破碎加工及堆料场装卸产生粉尘,类比同类项目,降尘用水按 0.015m3/t砂石计,本项目砂石年产20万t/a,则降尘用水为11.54m3 /d(3000m3/a),降尘用水部分进入碎石部分挥发。 ④道路降尘用水 根据《贵州用水定额》(DB52/T725-2019),本项目进场道路及开拓 道路降尘用水按1.2L/(m2.d)计,本项目道路面积约7360m2,洒水降尘约4个月,则道路降尘用水量为0.83m3 /d(99.6m3/a),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 ⑤车辆清洗用水 本项目对进出厂区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类比同类项目,车辆清洗用水, 按50L/车.次计,用水量1.2m3 /d,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时损耗约20%,需补充水量0.24m3,无废水产生。 ⑥淋溶水 项目开采区面积较大,且开采时间较长,裸露地表在下雨季节会产生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该类废水如不进行妥善处理,将影响项目周边的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望谟县气候资料统计,该区域最大一日降水量为192.5mm,淋溶水产生量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Q??q?????F 式中:Q—雨水流量,m3/d;ψ—径流系数,取0.2;q—暴雨强度,以最大一日降水量0.1925m计;F—汇水面积,26000m2,含开采区及工业场地汇水面积。项目堆土场位于项目用地东南侧,占地包含在开采区占地和工业场地占地范围内,即部分占用开采区用地、部分占用工业场地用地。堆土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下方向设置围墙,产生淋溶水量计算已计入开采区和工业场地。 经计算,项目最大暴雨日雨水量1001m3/d,按15min的水力停留时间计算,项目淋溶水量10.43m3,设置2个沉淀池,单个容积15m3。 表2-7 项目用排水一览表单位:m3/d
图2-1 本项目用水平衡图 (2)排水 本项目生产产生废水进入碎石或蒸发,不外排。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 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车轮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开采方式 (1)开采顺序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本矿矿区内开采区域分为北部山坡和南部小山头,本着自上而下开采的要求,设计首先开采矿区内北部山坡,设计在+890m标高布置首采平台和首采工作面(+906m~+890m在首采工作面布置完成后先期进行剥离,剥离时的矿石在+890m平台装车)。 矿区内北部山坡开采至+840m标高后,对南部小山头进行开采(工作面 布置在+840m标高),南部小山头+840m标高以上开采完毕后,在+830m标高与北部区域合并为一个平台进行开采,最终开采平台标高为+810m,+810m平台局部区域为堆土场位置,在+810m最终平台开采时先对堆土场外的其他区域开采,+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开采完成后,将堆土场剩余土石方回填至+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再开采堆土场下少量矿石。 露天开采上部境界以矿区范围内+906m标高以下所采矿体的最大开采边界为限,下部境界确定工作台阶坡面角为70°(矿区西南面为50°或不大于地层顺层倾角),最终边坡线至最低开采深度+810m,采场终了时在矿区范围内形成≤52°的最终边坡。除此之外无其他保留的矿(岩)体或矿段。 (2)开采工程参数 工作台阶高度:10m,平台宽度不小于23m; 台阶坡面角:70°(矿区西南面为50°或不大于地层顺层倾角); 凿岩安全平台设计在+870m、+830m标高设置清扫平台,宽度为8m;最终安全平台宽度取4m。 清扫平台宽度:8m; 最终边坡角:≤52°。 (3)运输方式:汽车上到各水平装载平台,由挖掘机将采下的矿石装上汽车,由汽车运输到加工区。 (4)爆破:项目 (略) 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公司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根据项目开采方案,采用深孔爆破,电子数码雷管起爆,设计采用方形炮孔布置。钻孔深度为11.4m,钻孔直径为80mm~105mm,设计炮眼直径取90mm,最小抵抗线取3.6m,炮眼孔距、排距为3.6m,采用后倾连接,分段起爆的爆破方式。 (5)边坡:矿层(体)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层状矿,矿山开采后形成的最终边坡高约0~106m,采用台阶式开采,每个台阶高度10m,最终边坡角为52°。北东面边坡高0~106m,为逆向坡,南西面边坡高0~25m,为顺向坡,西北面边坡高0~106m,为切向坡,东南面边坡高0~20m,为切向坡。 (6)堆土场:本项目设置的堆土场位于+810最终平台的位置,现有标高为+818.42--+821.21,项目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堆土场中土量并未一直积累。最终开采平台标高为+810m,+810m平台局部区域为堆土场位置,在+810m最终平台开采时先对堆土场外的其他区域开采,+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开采完成后,将堆土场剩余土石方回填至+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再开采堆土场下少量矿石。 | ||||||||||||||||||||||||||||||||||||||||||||||||||||||||||||||||||||||||||||||||||||||||||||||||||||||||||||||||||||||||||||||||||||||||||||||||||||||||||||||||||||||||||||||||||||||||||||||||||||||||||||||||||||||||||||||||||||||||||||||||||||||||||||||||||||||||||||||||||||||||||||||||||||||||||||||||||||||||||||||||||||||||||||||||||||||||||||||||||||||||||||||||||||||||||||||||||||||||||||||||||||||||||||||||||||||||||||||||||||||||||||||||||||||||||||||||||||||||||||||||||||||||||||||||||||||||||||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 本项目西北侧为开采区,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及进场道路位于东南侧。 开采区内设置矿山道路,初期矿山道路起点自破碎筛分场地上部平台(标高为+833m),至+890m装载平台,道路总长度为770m。后期开采矿区西南部的小山头时的矿山起点自破碎工业场地上部平台(标高为+833m),至+840m装载平台,道路总长度为380m。后期凹陷开采时的道路自+820m标高开始,修建至+810m开采平台,道路总长度为110m。在+810m平台设置集水池(长3m、宽2m、深1.2m),通过排水泵将水排至外部排水沟,引入至沉淀池。 工业场地为破碎筛分场地位于开采区东南侧,采用钢架棚进行半封闭。破碎筛分场地西北侧布置1处堆土场及80m3水池,水池标高为+818.42m。在+833m平台边缘设置料仓进料,通过破碎机二次破碎后到+820m平台的振动筛,经筛分后存在破碎筛分场地西南侧。破碎筛分场地南侧为沉淀池,收集开采区及破碎筛分场地淋溶水。 办公生活区位于破碎筛分场地东南侧,包括磅房及办公室,内设值班室、资料室等),宿舍西南侧为厨房、浴室及厕所,宿舍北侧为材料间,宿舍西北侧为柴油库和危废暂存间。 本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和隔油池收集,淋溶水采用沉淀池收集,车辆清洗废水设置车轮清洗池,化粪池和隔油池位于主导风向侧风向,减小了恶臭气体对办公生活区的影响。项目生产过程采取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无组织扩散;破碎、运输、堆料及装卸均位于厂房内并采用密闭、喷淋设施,降低粉尘排放,危废暂存间、柴油库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材料堆场设置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遗留的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生产废水在破碎筛分厂房西南侧沉淀池位置建设临时沉淀池。施工人员主要为周边居民,现场不设置食堂,不设置施工便道。 | ||||||||||||||||||||||||||||||||||||||||||||||||||||||||||||||||||||||||||||||||||||||||||||||||||||||||||||||||||||||||||||||||||||||||||||||||||||||||||||||||||||||||||||||||||||||||||||||||||||||||||||||||||||||||||||||||||||||||||||||||||||||||||||||||||||||||||||||||||||||||||||||||||||||||||||||||||||||||||||||||||||||||||||||||||||||||||||||||||||||||||||||||||||||||||||||||||||||||||||||||||||||||||||||||||||||||||||||||||||||||||||||||||||||||||||||||||||||||||||||||||||||||||||||||||||||||||||
施工方案 | 1、施工工艺 本项目施工期内容为表土剥离、进场道路、沉淀池、破碎筛分厂房、 排 剥离、堆土场、沉淀池 进场道 路建设 破碎筛分厂房柴油库建设 矿山道路、 排水沟建设 水沟、柴油库改建、矿山道路、堆土场、部分设备安装及地面硬化。表土、噪声 表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植被破坏 表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植被破坏 噪声、扬尘、 废水、固废 设备安装、 地面硬化 噪声、扬尘、 废水、固废 图2-3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施工队*进场后,对进场道路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堆放在堆土场,堆土场设置围墙。之后对沉淀池、进场道路进行开挖,进场道路平整、硬化。之后对破碎筛分场地开挖,破碎筛分场地设置半封闭棚架落地式结构厂房,并对柴油库硬化,设置围堰。之后对矿山道路开挖、平整、硬化,在开采区、工业场地区域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接。最后进行设备安装并对办公生活区地面硬化。 2、施工时序 本项目施工期内容为表土剥离、进场道路、沉淀池、破碎筛分厂房、 排水沟、矿山道路、部分设备安装、柴油库改建。 进场道路、矿山道路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堆放在堆土场。项目先对进 场道路进行修建,进场道路建成后将设备及建筑材料运至现场,对破碎筛分厂房进行建设,同时修建矿山道路,*续完成排水沟、沉淀池及设备安装。施工计划见表2-8。 表2-8 矿山施工进度计划表
3、建设周期 本项目预计于2023年9月底开工,2024年5月完成施工,共计8个月。 | ||||||||||||||||||||||||||||||||||||||||||||||||||||||||||||||||||||||||||||||||||||||||||||||||||||||||||||||||||||||||||||||||||||||||||||||||||||||||||||||||||||||||||||||||||||||||||||||||||||||||||||||||||||||||||||||||||||||||||||||||||||||||||||||||||||||||||||||||||||||||||||||||||||||||||||||||||||||||||||||||||||||||||||||||||||||||||||||||||||||||||||||||||||||||||||||||||||||||||||||||||||||||||||||||||||||||||||||||||||||||||||||||||||||||||||||||||||||||||||||||||||||||||||||||||||||||||||
其他 | 矿山道路方案 该矿山为山坡型露天矿山,根据该矿山体地形特征、矿区现状,上部覆 层剥离可供选择的开拓运输方案有: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和简易上山道路—斜坡溜槽—汽车运输方案。 表2-9 矿山道路方案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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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黔西南州望谟县,本次环境空气质量引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2022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望谟县共12个月的望谟县大气常规监测数据,其监测指标主要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6项指标,其监测结果见表3-1。 表3-1 2022年望谟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由上表可知,望谟县六项基本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位于望谟县桑郎镇,所在区域周边无企业,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引用数据为地方政府近3年内的监测数据,引用数据可代表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 本项目自然受纳水体为桑郎河,桑郎河向西南约经35.2km汇入红水 河。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5),桑郎河水质为III类。 本项目周边桑郎河水质现状引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发布的《黔西南州“十四五”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月报(2023年2月份)》中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水质来说明。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距离项目西侧1.27km的桑郎河断面约35.3km,两断面之间无大型污染企业,因此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能代表项目周边桑郎河断面水质。根据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监测结果,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因此,桑郎河水质能满足III类标准。 (2)地下水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未发现地下水出露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周围没有大的噪声源, 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土壤环境 项目所在地属于农村地区,根据现场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壤,土层厚度在30cm-50cm。黄壤为发育于中亚热带湿热气候雨林植被下的土壤,耕地土层有机质、全氮、全磷含量中等,有效氮、有效磷缺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为建筑用石材开采,为III类项目,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区域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无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生态环境现状 (1)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册亨—望谟南、北盘江下游河谷石漠化防治与水土保持区”。区域发展方向为:“推进防护林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石漠化防治,防止草地退化”。 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方式为面蚀,项目区侵蚀强度为轻度流失区。项目施工期应避免项目区大面积施工,及时修建截流沟、临时护坡、办公生活区和工业场地及时硬化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营运期项目分台阶开采,严格控制开采范围,不超界开挖,合理布设截流沟,避免雨水径流对矿山区域的冲刷,同时开采区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及时进行工程护坡和生态恢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与营运能够有效控制区域的水土流失现象,不会降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项目与区域主体功能规划相符。 (2)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2016年修编版),项目所在区域隶属于“Ⅳ南部干热河谷南亚热带季雨林生态区-Ⅳ1黔西南极深切割中山、河谷常绿阔叶林土壤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亚区-Ⅳ1-8纳夜土壤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该区域以水土保持为目标,对喀斯特脆弱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强耕地保护,加强生态区内水质等保护。 望谟县以深切割低山和低中山为主,森林覆盖率较高,植被类型以针阔叶林为主。项目占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占地范围内无自然水体分布。 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营运期项目分台阶开采,严格控制开采范围,不超界开挖,同时开采区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及时进行工程护坡和生态恢复。矿山开采及石料加工主要产生粉尘,粉尘属原有矿山土壤中成分,不新增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对土壤结构、理化性质影响甚微,对基本农田影响较小。项目开采、运输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的方式,破碎筛分、堆料场粉尘沉降在厂房内,并在临基本农田一侧设置围挡。经分析,采取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与营运能够有效控制区域的水土流失现象,不会降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与区域生态功能区划相符。 (3)*生生态现状 ①土地利用类型 根据现场调查及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国土“三调”变更调查资料,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见表3-2。 表3-2 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一览表hm2
本项目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商品林;按林地类型分为用材林和能源林;按林地保护等级分为Ⅳ级保护林地;按调查因子中起源分为天然林;占地不涉及公益林;详见附件15、附件16。 本项目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草地、灌木林地、水田、旱地、设施农用地、乔木林地等。 ②植被分布特点 根据《植被区划》,项目位于II.南亚热带具热带成分的常绿阔叶林亚带-ⅡA.滇桂黔边缘河谷中山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地带-ⅡA(1)南、北盘江、红水河河谷山地季雨林常绿栎林地区。由于本小区受到两洋季风的影响,加之特殊的河谷地貌,热带种属沿河谷向北分布,故植被类型以阔叶林为主。 沿南、北盘江、红水河河谷,低山形成走廊式的沟谷季雨林。但因破坏较大,目前残存不多。 ③植被现状 本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区域主要物种为青冈、火棘、悬钩子、白栎、亮叶栎,分布有小果南蚀、毛叶黄杞、板栗、枫香(幼树)、柏木、杉木、槐、枫香、蔷薇、月月青、黄荆、盐肤木、白茅、五节芒、扭黄茅、白茅、黄背茅等树种,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名木古树及珍稀野生保护植物。 ④动物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询问及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区域分布的野生*生脊椎动物种类以鸟类为主,哺乳类、爬行类、两栖类种类较少,且多为和人类关系较为密切或适应了人类影响的种类。如哺乳类中的啮齿目鼠科、仓鼠科和松鼠科的种类,分布较多的有小家鼠、褐家鼠、社鼠、中华姬鼠;鸟类中分布较多的有普通翠鸟、喜鹊、树麻雀等;爬行类以蛇目和蜥蜴目中在农田周围活动的种类为多,分布较多的有蝘蜓、北草蜥、虎斑游蛇、石龙子、翠青蛇等;两栖类则多为无尾目的蛙科和蟾蜍科种类,分布较多的有中华大蟾蜍、泽蛙、棘腹蛙、饰纹姬蛙、黑斑蛙、斑腿树蛙等。项目评价区域内蛇类、 (略) 级保护动物,主要分布在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的林地区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 本项目为新建矿山,经调查,本项目部分用地在2018年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使用区域,该砂石场不在矿区开采石料,购买望谟县道路施工产生的废弃石方进行加工,现场遗留的设备、建筑、碎石为该砂石场违法使用。2020年12月18日,望谟县林业局对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望林罚决字【2020】第13号),对其违法使用林地0.634公顷行为罚款人民币63403.00元,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已全额缴纳罚款,在缴纳罚款之后该砂石场停止使用,未进行生态修复。之后由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把矿山挂牌拍卖,本项目建设单位望 (略) 公开竞拍取得采矿权。本项目建设单位利用原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区域建设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现场遗留的设备、建筑等可用设施由本项目依托使用,未完善的措施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完善,本项目矿山退役后由本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生态修复。 项目现场遗留工程见表3-3。 表3-3 项目现场遗留工程情况
原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遗留问题: 遗留的碎石露天堆放,大风天气易起尘; 现场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未硬化,截排水沟不完善,雨季产生的淋溶水未收集。 整改要求: 本项目建设单位望 (略) 公开竞拍取得原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旁砂石矿山采矿权,在原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区域建设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现场遗留的设备、建筑等可用设施由本项目依托使用,未完善的措施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设完善。 遗留问题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望 (略) 按照以下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①现场遗留的碎石采取临时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 ②本项目施工期间对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硬化,并完善工业场地的截排水沟,把淋溶水引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 |||||||||||||||||||||||||||||||||||||||||||||||||||||||||||||||||||||||||||||||||||||||||||||||||||||||||||||||||||||||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本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地下水出露点,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居 民点,因此本项目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及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西南侧紧邻基本农田,与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位置关系详见图1-2。项目周边分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为项目开采区东北侧,约60m,项目不对其扰动,对水土保持功能无影响,因此,生态保护红线不纳入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占地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已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详见附件15和附件16,因此,项目占地范围内天然林不纳入环境保护目标。 表3-4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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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标准 | 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5。 表3-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水环境 项目周边水体为桑郎河,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5年)桑郎河为Ⅲ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周边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6和表3-7。 表3-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mg/L
注:SS参考《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Ⅲ类标准 表3-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8。 表3-8 声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施工期粉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执行具体标准值见表3-9。 表3-9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运营期排放的粉尘及柴油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3-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农肥,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表3-1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执行标准见表3-12。 表3-12 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4)固废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其他 | 1、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种类,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等因素,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如下: (1)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无组织排放,故本项目不设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收集后循环利用,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故本项目不设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取得用地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施工工期约8个月。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进场道路、矿山道路区表土剥离、进场道路及矿山道路修建、开挖地表、弃土造成原有地貌破坏、植被等消失。施工期大气、声、水环境影响属于可逆影响,待施工期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项目占地将改变用地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施工期矿区道路、进场道路及排水沟的建设使原有林地向其他用地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表植被生长,从而使这些土地失去原有的生态功能。生产区和生活区利用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遗留设施,本次建设对其扰动较小。因此,本项目整体施工扰动面积较小,且未占用生产力较高的耕地,基本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施工期严格控制用地范围,禁止超界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类型和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工程建设对植被的影响 工程建设进行植被清除、开挖地表,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完全破坏,施工同时影响区域一定范围的植被生长。施工运输、施工机械、人员践踏等也将会使施工区及周围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占地范围植被为白栎、火棘、芒萁等常见植物,未发现珍稀濒危植被分布,从植物种类来看,施工活动所破坏和影响的植物基本为常见种,分布范围广、生物量大,项目施工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灭绝,对植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施工期设置材料堆场位于工业场地,临时沉淀池设置在破碎筛分厂房西南侧沉淀池位置,不对植被进行破坏,主要受扬尘影响。在采用洒水降尘后对植被影响较小。 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植被覆盖面积较大,本项目的开展对当地植被覆盖率影响较小。 (3)工程建设对动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区域动物主要为老鼠、麻雀、鼠类、蚯蚓、蛇类、蛙类等常见动物,其中蛇类、 (略) 级保护动物。 项目施工期对*生脊椎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土石方开挖等施工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对区域内的动物的影响。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过程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它施工活动等将不同程度影响动物的生活。一些灵敏机警的动物会逃离现场,避免施工活动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的开挖等必然对动物生存的环境产生破坏,一些动物所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而不复存在,多种蛇类、鸟类及兽类的多种鼠类,因其生存环境的破坏而失去隐蔽场所和食物来源被迫转移它处,使其生存空间受到压缩。由于影响区域内相似生境分布较广,项目施工 对动物生境影响小。此外,动物在转移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伤害,致使种群数量减少,但这种影响范围有限,多局限于永久占地区,项目占地面积较小,不会对周围其他动物群造成大面积的影响。 工程建设中的人员车辆往来、施工占地、以及施工人员的频繁活动等严重地干扰动物的正常生长和发育,甚至对一些动物产生威胁驱赶作用,特别是听觉和视觉灵敏的鸟类和一些兽类,因受这类影响而被迫从施工区逃离他处,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会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逐渐消除;施工人员的大量入驻可能出现捕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通过教育宣传增强对动物的保护意识及有效管理,可以避免此类影响。 (4)水土流失的影响 本项目工业场地遗留了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的碎石,办公生活区为裸露地表,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随着施工作业的进行,施工机械扰动,植被受损,地表结皮被破坏,在大雨或大风情况下,会加剧水土流失。因此,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加强管理,文明规范施工;建议项目不在大风及雨季施工,随着施工工作开展,现场部分裸露地表硬化,施工水土流失影响随之减小。 (5)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 项目西南侧紧邻永久基本农田,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来自周边土壤,属原有土壤中成分,不新增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对土壤结构、理化性质影响甚微。施工期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作物的影响,扬尘降落在农作物叶面上并吸收水分,成为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塞毛孔,阻碍农作物的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蜡质和表皮茸毛,使农作物生长减退。 施工期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的方式,并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多余土石方、建筑垃圾暂存在堆土场,施工期用于道路回填。施工粉尘、废水、固废经以上措施妥善后对永久基本农田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进场道路、排水沟、矿山道路、破碎筛分厂房开挖,对破碎 筛分厂房区域及新建道路平整,主要废气为扬尘,扬尘来自开挖工程及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粉尘逸散。扬尘源强大小与颗粒物的粒径大小、比重,以及环境的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风速越大,颗粒越小,土沙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产生量就越大。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 项目进行开挖工程时,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材料堆场设置临时苫盖,厂区道路运输时采用洒水抑尘,并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在施工厂界周围设置围挡,可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的过程包括场地平整、道路修建等,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主要为运输车辆、挖掘机等重型机械,它们以柴油为燃料,会产生一定量废气,包括CO、HC、NOX等,其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对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高峰期人数为10人,施工期为8个月,施工人员来自附 近村寨,不提供施工人员食宿,施工人员如厕依托现有的厕所,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为入厕废水。根据《贵州用水定额》(DB52/T725-2019),员工用水按80L/人·d 计算,用水量为0.8m3/d,产污系数按0.8计,废水量为0.64m3/d,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本项目施工期间沉淀池、排水沟、水池等建设及车辆冲洗时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为:SS1000mg/L、石油类20mg/L,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2.5m3 /d,施工废水主要含SS,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5.0m3)沉淀后回用做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无废水外排。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混凝土搅拌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 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A)。在这类施工机械中,噪声最高的为空压机,达98.5dB。另外,电锯、振捣棒和混凝土泵也较高,在95dB(A)以上。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噪声污染。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剥离土石。 本项目剥离表土暂存在堆土场一角,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全部用于道路回填。堆土场设置围墙,堆放的表土及临时堆放土石方,设置帆布覆盖,采取该措施后堆土场区的水土流失极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建筑垃圾是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产生量约为0.05t,其主要组分有渣土、废钢筋、废铁丝、混凝土、碎砖等。项目产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用作矿山道路或进场道路填料。 项目施工高峰期人数1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量为5kg/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图4-1开采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①剥离:矿山及进场道路在实际施工前先对表土进行剥离,产生的表土堆放在堆土场一角。 ②钻孔:对开采区地表面进行清理、整治、清除危岩后采用履带式潜孔钻车打孔。 ③装药、爆破:把电子数码雷管放置在钻孔内,采用深孔爆破,电子数码雷管爆破。 ④装运:开采区矿石采用挖掘机装车,用汽车运输至工业场地破碎筛分场地。废弃的土方可用于场地平整、厂区内矿山道路建设,多余废弃土石方堆放在堆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 ⑤破碎:爆破后一般合格块度在250mm~350mm之间,对大块岩石采用破碎机破碎。 ⑥筛分、成品:破碎后的碎石经带式输送机传送至振动筛,筛选出(0.5~1)cm×2cm或2cm×4cm的碎石,通过输送带输送至破碎筛分厂房西南侧的堆料场堆放。外售时采用装载机装车。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对土地利用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永久性占用土地。项目开采区开采,将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矿山开采活动会影响土体结构,减弱原有地表的固土保水能力,导致土壤侵蚀加剧,容易造成滑坡、崩塌;开采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将对自然景观风貌造成一定影响。 矿山露天开采过程中土地利用类型变化主要是开采区。根据本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本项目使用林地面积为2.3036hm2,本项目占地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商品林;按林地类型分为用材林和能源林;按林地保护等级分为Ⅳ级保护林地;按调查因子中起源分为天然林;占地不涉及公益林,已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详见附件15和附件16。项目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方式,项目退役后对开采区、工业场地和进场道路进行生态恢复,尽量恢复为原有土地利用类型。 (2)对植物的影响 项目开采区占地面积35958m2,植被类型主要为青冈、白栎、芒萁、火棘,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名木古树及珍稀野生保护植物。 运营期主要是矿山开采和矿石、弃土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附近的植物产生一定的影响。粉尘降落在植物叶面上并吸收水分,成为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塞毛孔,阻碍植物的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蜡质和表皮茸毛,使植物生长减退;另外开采行为会对开采区植被造成破坏。根据现场调研,项目建设可能破坏的植被多为该区域常见种类,不会减少当地植物种类,不会减少项目所在区域内的植被类型,但会造成其数量的减少。 此外,由于开采区植被数量和覆盖率下降,雨水和地表水的冲刷会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项目实施后,所占土地上原有的地表植被将被破坏。为尽可能减小项目对地表植被及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开采过程中,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实施,尽量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服务期满后,对开采区未恢复区域覆土绿化,对之前恢复不佳区域进行补种,使植被覆盖率有所回升,从而改善生态环境。通过采取以上生态恢复措施后,区域生态环境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对区域生物量的影响将会逐渐得到恢复。 (3)对动物的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进行采矿、矿石装卸、破碎筛分运输等,开采区爆破作业的粉尘、采场裸露区域产生的扬尘、原料装卸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堆场堆放扬尘、运输道路扬尘、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NOX、CO 和THC等废气,生活污水、噪声等均会影响矿区及矿区附近的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由于该区人类长期活动的影响,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除蛇类、 (略) 级保护动物,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本项目建设会对开采区内动物的分布及栖息地产生一些影响,造成鸟类迁巢、动物迁徙等,通过严格的保护措施和宣传工作,其影响是可以控制的,且区域内动物多为周围常见物种,具有较强的迁徙能力,会迁徙到适合生活的环境中继续生存、繁衍,因此,项目建设对评价区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影响不大。 (4)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废渣排放、植被清除、土壤污染与退化都严重影响着矿区动植物的生存,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破坏往往是不可逆的。生物多样性丧失后,虽然一些耐性物种能在矿地实现植物的自然定居,但形成的植被质量也通常是相对低劣的,因为矿山废弃土地土层薄,生物活性差,受损的生态系统恢复又非常缓慢,往往要50~100年,所以,矿山开采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往往是致命的。生物群落是占据一定的空间,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区域或自然生境中的有相似的自然资源需求的一组互相依赖的种群的集合体,它是生态系统中有生命的部分。生物群落在空间结构上的多样性表现在不同生活型的植物(乔木、灌木、草本)生活在一起,形成了多层的结构:在时间组配上也是多样的,如在落叶阔叶林中,一些草本植物在春季树木出叶之前就开花,另一些则在晚春,夏季或秋季开花。随着不同植物出叶和开花期的交替,相联系的昆虫种也依次更替着,其中的各个种群间存在非常复杂的联系。采矿将改变生物群落的原有结构,不管是空间、时间、种类结构都将发生变化,原有的优势种可能消亡形成新的优势种,原有的乔木、灌木、草本三层或多层结构演替为草本层或者灌木草本层,降低了该区域的生产力,打破该区域原有的平衡状态,对生物群落多样性造成一定影响。 本项目占地4.625hm2,项目建设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影响,考虑到本矿区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项目区域外一定环境皆与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相同,动物迁徙有合适的迁入地,植物可在采矿结束后进行移植和恢复,本项目开发区域范围较小,区域内人为活动稀少,矿区所占用土地类型多为林地,没有发现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野生植物,项目占地不会使物种组成发生明显变化,且项目对剥离表土进行暂存,原有植被洒落的种子在表土中,随着运营期生态修复的开展,原有植被种类逐步恢复,对当地区域内动植物的稳定性和多样性影响较小。 因此,开采区对周围环境生物多样性影响很小。 (5)对景观的影响分析 本评价区域为较为常见的山区林地、灌草地景观。构成景观的要素 为林地、草地,人工种植林等不同斑块。但各斑块或生态系统由于受项目建设的干扰,其稳定性会随区域的变化而变化。影响较大的是露天开采区,不仅地貌发生变化,景观影响显著,而且其生态功能也将丧失。本项目建设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项目占地范围内原有的自然景观,例如:项目的实施对原地表形态、地层层序、植被等发生直接的破坏,随着采矿不断深入,原有林地会形成裸露岩石、边坡等一些人为的劣质景观,造成与周围自然景观的不相协调;堆土场、道路建成后,会对原有的景观进行分隔,造成景观生态系统在空间上的非连续性,对原有的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 项目采用边开采边恢复的方式,待服务期满后,对开采区采坑进行 回填,充分利用堆土场剩余土石方进行回填,并对开采形成的台阶利用剥离的表土对其进行覆土、植被恢复。随着植被的恢复,本项目对自然景观的影响程度会有所降低,在可接受范围内。 (6)水土流失影响 水土流失是由于人为扰动地表或堆置固体废弃物而造成的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是以人类活动为外营力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水土流失类型。 露天开采过程中,大面积的地表植被剥离、地形改变、废土、石堆积等,都会扩大和增强土壤侵蚀的范围和强度,引起水土流失,造成较为严重的生态影响。地表清除及压占地表植被的过程,均严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增大了地表的松散程度,降低了地表的抗蚀性,加大了水土流失强度。 对采矿剥离土石造成大量松散岩土体的堆放,一旦暴雨季节来临,引发堆体滑坡、滑塌及泥石流的可能性大,对斜坡及冲沟下方、道路的危害程度大。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不仅严重影响本身的安全,也会对项目周边的冲沟和洼地形成淤积,同时可能对下游农作物造成损失。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影响可控。 (7)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 项目西南侧紧邻永久基本农田,运行期为矿山开采及石料加工,主要产生的粉尘,粉尘属原有土壤中成分,不新增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对土壤结构、理化性质影响甚微。运营期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作物的影响,扬尘降落在农作物叶面上并吸收水分,成为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塞毛孔,阻碍农作物的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蜡质和表皮茸毛,使农作物生长减退。 开采、运输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的方式,破碎筛分、堆料场粉尘沉降在厂房内,并在临近基本农田侧设置围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淋溶水经多级沉淀池用于洒水降尘,车轮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多余土石方、粉尘暂存在堆土场,用于开采平台及采空区覆土。运营期粉尘、废水、固废经以上措施妥善后处理后对永久基本农田影响较小。 (8)闭矿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砂石场建设,在服务期满后,本项目立即停止开采。由于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开采区地表的扰动较大,对区域内土壤、植被的破坏强,服务期满后短期内对评价区土地、动植物资源的影响仍将持续;同时,停采后开采区、工业场地等景观与当地自然景观不相协调,对当地景观有一定影响;如不采取有效的恢复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是长期存在。因此,停采后区域的生态恢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开采废气,破碎筛分、堆场以及砂石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等。 (1)开采废气 本项目开采工序为凿岩和爆破,凿岩和爆破时产生粉尘,同时爆破时产生的气体主要有:CO2、CO、NOx、O2、N2等。 本项目开采时粉尘产生系数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行业系数手册:石灰石露天开采(南方)中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42×10-2千克/吨.产品。本项目生产规模为20万t/a,则开采产生的颗粒物为2.28t/a。项目开采时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降尘率约为90%,排放量约0.23t/a,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爆破产生中CO、NOx为有害气体。参考《工程爆破中的灾害及其控制》中的有关统计资料,每吨炸药爆炸时大约产生NOx:14.6kg,CO:5.3kg。项目全年需炸药量为26t,则项目爆破NOx产生量0.38t/a,CO 产生量为0.14t/a,为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破碎、筛分及皮带运输粉尘 爆破后的矿石采用破碎机破碎,破碎后的碎石经带式输送机传送至振动筛,破碎、筛分及皮带运输过程产生粉尘。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行业系数手册:石灰石破碎过程颗粒物产污系数为3.07×10-2千克/吨.产品,石灰石筛分过程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40千克/吨.产品,本项目生产规模为20万吨,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为6.14t/a,筛分产生颗粒物为80t/a。皮带密闭运输产生粉尘较少,基本可以忽略,不进行量化。 本项目破碎、筛分及皮带运输均在厂房内,破碎筛分系统及运输皮带密闭,在运输皮带进出口处设置喷淋设施,沉降后进入产品,按产生量的8%无组织排放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量6.89t/a,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矿区内运输粉尘 汽车在运输矿石及碎石过程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扬尘,运输车辆行驶过程在天气干燥及风速较大时扬尘量较大。车辆行驶速度越快,产生的扬尘越大,同时,产生的扬尘量与道路的路面情况以及清洁程度有关。要求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在场地出口处设置车轮清洗池,对运输车辆夹带的泥土进行清洗,进场道路洒水除尘,并定期清扫;外运车辆采取封闭运输,采取措施后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装卸粉尘 开采区矿石通过装载机装车,原矿石块状较大,不易产生粉尘,矿石装载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因此装卸扬尘主要为产品装卸粉尘。装卸扬尘采用经验公式计算: Q=2*M*e0.64U*e-0.27W*H1.283 式中:Q——装卸扬尘,g/次; U——风速,m/s;(矿区所在地全年平均风速2.0m/s); W——物料湿度,取10%; M——车辆吨位,取20t; H——装卸落差,取1m。 项目物料装卸包括矿石原料、剥离表土及破碎产品,年总装卸量*t,通过计算装卸扬尘量Q≈0.14kg/次。项目年装卸10552车次,则装卸扬尘产生量为1.47t/a,利用开采平台雾炮机及堆料场喷淋设施洒水降尘,沉降在厂房、开采区及周边区域,为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堆料场粉尘 矿山工业场地设有碎石堆料场1个(2000m2),在干燥多风气候条件下,堆料场因风蚀作用产生扬尘。本次风力扬尘采用西安 (略) 干堆场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堆料场起尘量计算公式如下: Q=4.23×10-4×U4.9×S 式中:Q——粉尘产生量,单位mg/s; U——当地年平均风速,2.0m/s; S——堆场面积,m2。 经计算,Q为25.26mg/s,年有风按1825h计,则堆料场起尘量约0.17t/a。 堆料场位于破碎筛分厂房内,在堆料场处设置喷淋设施,确保砂石粒料具有较高的含水量,产生粉尘大部分进入石料中,少量无组织排放沉降在厂房内,按产生量的8%计,约0.01t/a,沉降在厂房内,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6)堆土场扬尘 本项目堆土场扬尘采用下列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Q=11.7×U2.45×S0.345×e-0.5ω 式中: Q——堆场起尘强度,mg/s; U——当地风速,2.0m/s; S——堆土场面积,900m2; ω——物料含水量,10%。 经计算,Q为634.19mg/s,年有风按1825h计,项目堆土场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理论计算起尘量为4.17t/a。项目堆土场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进行处理后,降尘率为80%,则堆土场逸散粉尘为0.834t/a,为无组织排放,堆土场采用帆布覆盖,基本无粉尘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厂区采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减少厂区内扬尘的影响。 (7)食堂废气 本项目设有厨房,每天就餐人数12人。厨房拟设1个灶头,燃料为电。食堂生活用油按人均每天消耗食用油30g计算,厨房日耗食用油0.36kg,在烹饪时挥发约3%,厨房日挥发食用油0.011kg。项目共设1个基准灶头,每个灶头的排风量为2000m3/h,厨房每天运行约4h,油烟的产生浓度为1.375mg/m3,产生量为2.86kg/a。本项目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少,经抽油烟机抽排至厨房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8)开采机械废气和机动车尾气 开采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汽油、柴油作能源,生产设备的运行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外排尾气中主要含有NOx、CO等污染物,尾气排放量与车型、车况和车辆数等有关。本项目设备和运输汽车少,运输量不大,外排尾气量小,且作业范围相对较大,周围扩散条件较好,机械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淋溶水及车辆清洗废水。 (1)生活污水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m3/d(351m3 /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4-1污染物产生情况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18m3),经收集沉淀后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车辆清洗废水 工业场地设立车辆进出口车轮清洗池,清洗池有少量废水产生,废水产生量为1.2m3 /d,主要污染物为SS:500mg/L、石油类:10mg/L,设置车轮清洗池(4m3),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车轮清洗,不外排。 (3)淋溶水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为避免雨季山洪威胁采场和冲刷台阶边坡,在开采区及工业场地四周及台阶上修筑排水沟,排水沟尺寸为上宽0.5m,下宽0.4m,深0.45m,将山洪水排出场地外。经前文分析,项目淋溶水量10.43m3,设置2个沉淀池(单个容积15m3),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沉淀池为多级沉淀,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爆破。 矿山开采进行钻孔、爆破、装载石料、切割等工序,石料运输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设备噪声多为移动、间断噪声源,运输车辆噪声主要为线性、间断噪声源;爆破噪声为瞬时噪声源。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2。 表4-2主要设备噪声源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可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模拟预测噪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变化规律。 ①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 式中:L1—距离声源r处的声压级; Lw—声源处声压级; r—预测点与声源的距离;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ɑ/(1-ɑ),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ɑ为平均吸声系数。 ②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③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不进行预测,厂界处噪声贡献值见表4-3。 表4-3 厂界处噪声贡献值dB(A)
由上表可知,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通过墙体阻隔、距离衰减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本项目厂界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噪声污染。 5、爆破噪声影响分析 矿石开采过程中的爆破工序往往伴随着巨大的能量释放,这些能量对岩石做功外,还可产生多种危害,如冲击波、振动、飞石以及扬尘等。它对附近的人、畜、建筑物、生态环境可产生较大的影响,由于本项目爆破时 (略) 进行爆破,因此,本项目工 (略) 安排, (略) 制定的爆破方案进行工作。 爆破时产生的噪声属突发性瞬时噪声,其特点是持续时间短,但强度大,并可感觉到气浪的冲击,因此爆破噪声的瞬时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根据矿山爆破噪声的类比调查,爆破时产生的瞬时声压级可达120~130dB(A),一般采用浅孔爆破噪声较高,声压级接近类比声压级上限,采用中深孔或深孔爆破噪声相对较低,取类比声压级下限,本项目为声孔爆破,声源取120dB(A)。按半自由空间点声源噪声衰减公式,计算距爆破中心不同距离的噪声贡献衰减规律见下表。 表4-4 深孔爆破噪声衰减表
由于其属于瞬间产生,爆破声源持续时间较短,影响的持续时间很短,属于突发性噪声,因此爆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按突发性噪声进行分析评价。 爆破在昼间时间段内进行,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对夜间突发性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相应标准值的15dB(A),而对昼间产生的突发性噪声没有要求。环评根据夜间突发性噪声的规定,对昼间突发性噪声评价也参考夜间规定最高不准超过相应标准值15dB(A)。项目爆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关注敏感点,敏感点噪声功能按2类区评价昼间参考限值为60dB(A),则昼间突发性噪声最大值不准超过75dB(A)。 根据上表爆破噪声点声源衰减规律对比分析,深孔爆破突发性噪声对周边环境75dB(A)的影响在爆破点在70m 范围。由于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760m处的牛寨居民,对周围居民点声环境无影响。 爆破时要求所有的人员都应撤离到300m的爆破警戒线外,即距爆破点中心300m范围内将不会有受噪声影响的人群,因此即使是距离爆破中心70m 范围内有爆破引起的突发性噪声超标影响,但由于无受影响人群,这种超标影响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6、振动影响分析 矿石开采过程中的爆破工序往往伴随着巨大的能量释放,这些能量对岩石做功外,还可产生多种危害,如冲击波、振动等。 本项 (略) 进行爆破,因此,本项目工 (略) 安排, (略) 制定的爆破方案进行工作。 本工程采取深孔爆破的方式,炸药用量少,为小范围爆破。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760m范围内无居民点,爆破产生的振动基本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振动影响随爆破结束而消失。本项目严格控制炸药用量、规范开展爆破作业,控制爆破时间,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振动作业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控。 7、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表面剥离产生的表土,矿山开采时产生的废弃岩土、沉淀池及车轮清洗池产生的底泥 、破碎筛分厂房无组织排放粉尘、隔油池油渣、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等。 (1)一般固废 ①剥离表土 本项目开采区对近期开采区域林地、草地、灌木林地进行表土剥离,预计年剥离表土5844t(2250m3),在堆土场单独设置一角进行表土堆放,后期用于绿化或复垦。 ②废弃土石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本项目剥采比为0.01,即1m3的矿石约需剥离0.01m3的土石,本项目设计规模为20万t/a,则年产生废弃土石2000m3(5195t),矿山共产生废弃土石约41560t,废弃土石方堆放在堆土场,用作回填绿化用土。 ③沉淀池及车轮清洗池底泥 本项目沉淀池及车轮清洗池底泥为碎石和泥土,年产生约1t。底泥定期清掏,堆放在堆土场,后期用作回填绿化用土。 ④粉尘 本项目破碎筛分厂房沉降的粉尘约6.99t/a,定期打扫,清运至堆土场,后期用作回填绿化用土。 ⑤生活垃圾 本项目工作人员12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则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56t/a。项目在厂区合理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生活垃圾,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⑥隔油池油渣 隔油池处理食堂废水时会产生一定量油渣,油渣产生量0.1t/a,单独收集,委托取得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收运。 ⑦厨余垃圾 本项目设置厨房,就餐时产生厨余垃圾,按0.5kg/餐.人计,则产生6kg/d(1.56t/a),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委托取得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收运。 (2)危险废物 本项目设备检修时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 。 表4-4 本项目危险废物一览表
8、地下水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中土砂石开采,为IV类项目,不需要进行地下水评价,仅做简单分析。 根据《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矿区地下水主要来自汇水面积内大气降水的渗入及冲沟补给,补给量受降水及季节的控制。区内地下水总体自北东西向南西沿岩层节理裂隙运移,流出矿区外,地下水埋深105m。 本项目矿山开采工程实施后,开采区内大量矿岩被开挖,因此该区域包气带厚度降低,对地下水通道有疏通作用,利于大气降雨对含水层的补给。本项目开采的矿石,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因此大气降水渗透后,经土壤过滤,对地下水水质无影响。本项目开采未涉及已有、拟建和规划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污水排放口等地下水环境影响敏感的区域。 工业场地危险废物暂存间、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渗漏,当中含有有机质和细菌,污废水渗漏可能对浅层地下水有所影响,营运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沉淀池、化粪池等设施设置防渗漏措施,底部和四壁全部用混凝土抹面,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重要构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以防开裂。采取防渗措施后污废水渗漏的几率很小,因此可以认为工业场地产生的污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微小。 9、土壤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采矿业,为建筑用灰岩矿,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等,来源于采矿过程,属原有土壤中成分,不新增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对土壤结构、理化性质影响甚微。 本项目柴油、废机油、含油废水的“跑、冒、滴、漏”对区域土壤产生影响,事故泄漏的情况下通过地表漫流、垂直入渗等方式,使土壤层中吸附了大量的油品,土壤层吸附的油品造成植物生物的死亡。 本项目对危废暂存间、隔油池、柴油库需防渗防腐处,一旦发生溢出与渗漏事故,油品将由于防渗层的保护作用,积聚在危废暂存间,对土壤影响较小。 10、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风险物质识别及风险潜势定级 本项目不设爆破器材库,矿山所需炸药 (略) 配供;现场设置柴油库,柴油最大储存量为40t;设备检修中产生废机油0.05t/a。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油类物质临界量为2500t,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小于1,则其风险潜势划分为I级。 (2)风险影响 ①含油废水、废机油、柴油泄露风险及影响 含油废水、柴油、废机油泄漏一旦进入地表河流,将造成地表河流的污染,影响范围小到几公里大到几十公里。污染首先将造成地表河流的景观破坏,产生严重的刺鼻气味;其次,由于有机烃类物质难溶于水,大部分上浮在水层表面,形成一层油膜使空气与水隔离,造成水中溶解氧浓度降低,逐渐形成死水,致使水中生物死亡;再次,油品的主要成分是C4~C9 的烃类、芳烃类、醇酮类以及卤代烃类有机物,一旦进入水环境,由于可生化性较差,造成被污染水体长时间得不到净化,完全恢复则需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含油废水、油品泄漏或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较为严重,地下水一旦遭到油品的污染,将使地下水产生严重异味,并具有较强的致畸致癌性,根本无法饮用。又由于这种渗漏必然穿过较厚的土壤层,使土壤层中吸附了大量的燃料油,土壤层吸附的燃料油不仅会造成植物生物的死亡,而且土壤层吸附的燃料油还会随着地表水的下渗对土壤层的冲刷作用补充到地下水,这样即便污染源得到及时控制,地下水要完全恢复也需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 ②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对危废暂存间做防渗防腐处理,油品将会被截留在围堰,能有效避免油品下渗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③堆土场溃坝风险 项目堆土场设置于工业场地及开采区。堆土场事故状态下对环境影响主要为泥石流流经途径区域植被被压覆破坏,造成植被死亡。堆土场下游500m范围内无任何居民,下游主要为耕地,总体而言环境风险较小。 ④爆破风险 本项目露天开采时,采用深孔爆破,但仍然要考虑砂石资源开采过程存在的地震波安全距离、冲击波安全距离及爆破飞石安全距离。 | |||||||||||||||||||||||||||||||||||||||||||||||||||||||||||||||||||||||||||||||||||||||||||||||||||||||||||||||||||||||||||||||||||||||||||||||||||||||||||||||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 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 (略) 黔西南州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牛寨,矿区由15个拐点组成。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 号)划定禁采区的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城市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点旅游景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文物古迹所在地等区域开采砂石土;禁止在重要湖泊、水库、河流周边,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禁止在机场、港口、桥梁、隧道、电力设施周边一定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项目不在规定的禁采区范围内,选址符合政策要求。 本项目依托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遗留的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进行改建,对场地扰动相对较小。本项目附近最近居民点为西南侧760m处的牛寨,居民点距离较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区、地表水为Ⅲ类、地下水Ⅲ类、声环境为2类区,生态环境为生态敏感性一般区域,在环境功能区划方面对项目无制约因素。项目周边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给排水、用电、通信均可得到保障。项目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化遗产地、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评价范围内无需特殊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无名胜古迹和重点保护文物。项目临近G552约40m长的区域较为平坦,在道路直观可视范围,本项目设置广告牌进行遮挡。 2、堆土场选址合理分析 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1处堆土场,位于破碎筛分场地西侧及开采区东南侧,占用类型为商品林地及采矿用地,标高为+818.42--+821.21m,面积为900m2,堆高5m,容积为4500m3,用于存放表土、废土石及排放粉尘,堆土场位于开采区的最终开采平台,在+810m最终平台开采时先对堆土场外的其他区域开采,+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开采完成后,将堆土场剩余土石方回填至+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再开采堆土场下少量矿石。 堆土场不属于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距离水域较远,且表土和多余土石分开堆放在堆土场内,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表土和多余土石暂存在堆土场,用作场地绿化回填用土。堆土场下方修筑围墙;同时对开采区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恢复措施,在开采下一级台阶时对上一级台阶形成的平台进行填石、覆土、复绿,以减少弃土石过量堆积的情况。本项目年产生表土2250m3,废弃土石2000m3,底泥1t(0.385m3),无组织粉尘约6.99t(2.69m3),年共计产生4253.075m3,本项目堆土场能够容纳堆放一年的表土、废土石及排放粉尘。待项目开采到堆土场区域时,将堆土场剩余土石方回填至+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①在施工前取得项目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 ②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③堆土场按先围后堆的原则,进行边坡防护、设置排水沟、采用帆布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③加强管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各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进行,以免造成周围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本项目尽可能的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施工,减少用地及植被破坏。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砍伐树木。 ③施工期合理采用洒水降尘,降低对粉尘对植被的影响。 (3)动物保护措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时间,增强施工人员对动物的保护意识,对其加强保护,禁止猎捕、杀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可降低到最低程度。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进场道路、矿山道路及占地将破坏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地面、坡面裸露,不可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加剧。为了保护项目评价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矿山道路及进场道路施工过程应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项目建设完成,施工期的负面影响会逐渐消失,随着施工结束,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占地区域内的土壤侵蚀模数会逐渐减小。 (5)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尤其注意在临近基本农田侧,围挡高2m,长约20m。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处理施工扬尘、废气及固废,对永久基本农田土壤及农作物生长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 ④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材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运输。 ⑤起尘原材料覆盖堆放。 ⑥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遮盖。 ⑦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围挡高2m,长约20m。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抑制施工区扬尘的产生和溢散,保证施工场地扬尘控制项目PM10监测点浓度小于150ug/m3,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2)机械、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①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 ②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 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汽车尾气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5.0m3)沉淀后回用做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18m3)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将对项目区域的声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在施工现场,往往是多种施工设备共同作业,施工噪声影响是多种设备噪声共同辐射的结果。但由于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且具有局部地段特性。为了减小施工阶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设备选用合格的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 (2)通过合理布局,将施工产噪设备距施工场界5m以上,再通过在施工 场地周围修建2.0m 高围墙阻挡。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 作业,运输车辆限速、禁鸣。 (4)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 (5)加强管理,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车速、设置禁鸣等措施。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振动防治措施 本项 (略) 进行爆破,因此,本项目工 (略) 安排, (略) 制定的爆破方案进行工作。本项目严格控制炸药用量、规范开展爆破作业,控制爆破时间,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振动作业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控。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剥离土石。本项目剥离表土暂存在堆土场,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堆土场设置围墙长约30m、高4m,采用帆布覆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用作矿山道路或进场道路填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①建议项目按开采进度进行开采区植被清除工作,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尽量减少清除面积,禁止大面积清除使地表长期裸露。 ②严格按项目开采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减少植被的破坏。 ③按照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边开采,边恢复”。 ④开采区应做好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堆土场妥善堆存,堆土场设置围墙及排水沟,以降低水土流失。 ⑤开采区及工业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上宽0.5m,下宽0.4m,深0.45m,截面为梯形,疏排大气降水。开采区内大气降水经沉淀后用于防尘洒水,即可节约水资源,又可减少水土流失。 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动植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 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 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 ⑧夜间不进行作业,尽量不使用发电设备,不影响动物的休息。 ⑨优选低噪声设备,避免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⑩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实施,进行景观营造。
①在临近基本农田边界处设置围挡,围挡高2m,长约260m。 ②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收集,淋溶水经多级沉淀池用于洒水降尘,车轮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多余土石方、粉尘暂存在堆土场,用于开采平台及采空区覆土。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处理运营期扬尘、废气及固废,对永久基本农田土壤及农作物生长影响较小。(3)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后,矿山道路及各类设施将拆除,开采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等污染将随之消除。项目其主要的环境问题有植被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对地貌景观的破坏、开采区存在部分裸露岩石。 ①按照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复垦工作,开采形成底面、矿山公路、加工场地、办公生活区复垦为乔木林地;开采形成边坡不覆土,台阶平台需要覆土,撒播草籽、内侧坡脚种植藤类植物。 ②项目开采结束后,拆除的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平整覆土恢复植被;对开采区未恢复区域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及时恢复绿化,对之前植被恢复不佳区域进行补种,绿化应因地制宜,多种绿化措施并举,以区内原有植被为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经济的本地绿化植物,采用常绿和落叶、乔木和灌木、速生和慢生树种、喜阳和喜阴植物等各类和乔灌草相结合的多配置方案进行。 (4)技术可行性 ①开采完后清除工业场地及采空区内的地面障碍物石砾和硬化地面,通过汽车将堆土场的土石回填于采空区,然后对开采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进行覆土,充分利用工程前期堆放于在堆土场的表土,覆盖土层厚度根据植被恢复类型和场地用途确定。恢复为农业植被的,覆土厚度应在50cm以上;恢复为林灌草等生态或景观用地的,根据土源情况进行适当覆土。 ②合理安排岩土排弃次序,将有利于植被恢复的岩土排放在上部。堆土场 设置排水系统和围墙工程。 (5)经济合理性分析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勘察、设计、施工等费用根据有关规定须列入矿山成本管理,同时矿山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应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该保证金根据不同矿种、生产规模等指标进行收取,这些规定及措施保证了矿山地质生态治理费用的缴纳及治理工程的实施。 (6)运行稳定性分析 主要对边坡、台阶进行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的监测、修复,林木、藤本植物种植成活的监测、修枝、防虫刷白、补植等工作。 配套设施管护:对复垦区的配套设施(截排水沟、挡墙),按时有计划的 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无损坏,保障复垦项目区正常生产工作。 复垦区管护措施:矿山闭坑后,启动各复垦单元的复垦工作,对各复垦单元土壤进行培肥,复垦工程完成后应对林草地实施管护,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生长情况,对可能存在问题进行解决,该补种的补种,该维护的维护,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进行洒水养护。 该项目监测工程以年为单位进行,为保证作物长势及林草种植尽快繁盛, 复垦后的三年应做好监测与管护工作,监测与管护年限为2年。 (7)生态保护和修护效果的可达性 矿山建设及开采的前期,应做好表土的堆放;矿山闭坑后拆除有关建构筑物;进行场地平整;根据复垦目标实施覆土、种树、种草、栽植并进行培肥抚育,并修建蓄水池、截排水沟、矿山道路等配套设施;最后实施监测管护。 工程量主要由表土收集、建构筑物拆除、场地平整、覆土、种植林木、播撒草籽、土壤培肥、配套设施修建、监测与管护等组成,矿山生产服务期间的表土剥离及堆放、各设施场地的布置、采区的布置应考虑后续复垦工作的便利性,可实施复垦的区段应尽早实施复垦,结合矿山的生产工艺及实际开采情况,整个复垦工作主要安排在矿山闭坑后的1-2年。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保护措施 本项目凿岩和爆破时产生粉尘,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可有效减少钻孔、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破碎、筛分、堆料场、皮带运输在破碎筛分厂房内,厂房为棚架落地式,堆料场处设置喷淋设施,破碎筛分系统及运输皮带密闭,运输皮带进出口设置喷淋设施,产生粉尘在厂房内沉降。厂区范围定期洒水降尘。场内装载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过程中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装载中应降低落料高度,装载机和运输车辆低速行驶,装卸粉尘利用开采平台雾炮机及堆料场喷淋设施洒水降尘,能有效抑制扬尘。堆土场粉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并设置帆布覆盖,能有效抑制扬尘。 开采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汽油、柴油作能源,生产设备的运行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周围扩散条件较好,机械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粉尘及机械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食堂废气经抽油烟机抽排至厨房屋顶排放,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项目废气 监测计划见表5-2,监测点位详见附图2: 表5-2 废气监测计划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隔油池容积1m3。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18m3),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可行性: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1.35m3/d,产生较小且污染物成分简单,所以生活污水可用做农肥。本项目化粪池容积为18m3,可储存13天的生活污水, 项目周边植被较为茂密,且项目1km范围内有大量耕地和林地,对农肥的需求量较大,完全可容纳本项目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作农作物施肥是可行的。 (2)车辆清洗废水 工业场地设立车辆进出口车轮清洗池,清洗池中废水产生量为1.2m3 /d,设置车轮清洗池(4m3),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车轮清洗,不外排。 (3)淋溶水 项目设置2个沉淀池(单个容积15m3)收集开采区及工业场地区淋溶水,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2个沉淀池能收集开采区、堆土场及工业场地区淋溶水,位置设置合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和爆破,项目厂界周围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噪声污染。项目运行时对周围动物产生一定影响。对于设备噪声采取以下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2)采用隔声降噪、减震及建筑隔声。项目空压机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空压机进气安装消声器等。对于振动大的设备(部件),应配备减振装置。部分设备位于厂房内。 (3)加强进出场车辆管理,场区内限速、禁止鸣笛,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 (4)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5)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控制爆破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 至次日6:00爆破,将山石爆破偶发噪声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根据爆破噪声点声源衰减规律对比分析,深孔爆破突发性噪声对周边环境75dB(A)的影响在爆破点在70m范围。由于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760m处的牛寨居民,对周围居民点声环境无影响。对于爆破噪声为避免对居民产生影响,措施如下: ①本 (略) 进行,爆破前在周围设置告示,提醒周围居民,不要到项目周边活动。 ②爆破时要求所有的人员都应撤离到300m的爆破警戒线外。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要求。 表5-3 噪声监测计划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5-4。 表5-4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一览表
本项目设置1处堆土场,项目堆土场位于项目用地东南侧,占地包含在开采区占地和工业场地占地范围内,即部分占用开采区用地、部分占用工业场地用地。堆土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下方向设置围挡,产生淋溶水量已计入开采区和工业场地计算和处理。项目堆土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 类场要求进行建设: (1)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 cm/s,且厚度不小于0.75 m 时,可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 (2)易产生扬尘的贮存或填埋场应采取分区作业、覆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3)当贮存场、填埋场服务期满或不再承担新的贮存、填埋任务时,应在2 年内启动封场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1)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2)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3)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 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4)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5)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 (6)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7)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8)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9)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6、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为了防止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个区域采取防渗措施。 表5-5 本项目分区防渗措施要求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油品、含油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废机油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隔油池、危废暂存间、柴油库进行防渗,危废暂存间及柴油库设置围堰。 ③日常对柴油罐巡视。 (2)堆土场溃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对堆土场要作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避开软弱基底,有不良地质 条件时,要有处理的措施,从源头上把好关。 ②重视堆土场建设质量,清基要彻底,台阶要规范,不留后患。 ③建设和完善堆土场的围墙及排水设施,疏导大气降水,修排水沟等。 ④加强对堆土场的环境风险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截排水沟,确保雨季排 水畅通,防止垮塌风险发生。 (3)爆破风险防范措施 矿山爆破作业时,委 (略) 进行爆破。 针对矿区周边各个重要保护设施的具体特征,分析其受爆破影响的受损部 位和相应的危险因素,选取适当的计算模型计算出露天开采爆破对该位置保护 设施的破坏能力。当破坏能力对保护设施安全运营造成威胁时,应当给予矿山 作业调整的建议措施,以避免对重要保护设施的安全威胁。爆破安全距离300m 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爆破作业对周边居民点影响较小。本项目在开采区边界东南侧设置接滚石平台及防滚石墙,在矿区道路及工业场地道路外侧设置挡墙,能有效防治滚石对下游耕地中农作物造成破坏。 | ||||||||||||||||||||||||||||||||||||||||||||||||||||||||||||||||||||||||||||||||||||||||||||||||||||||||||||||||||||||||||||||||||||||||||||||||||||||||||||||||||
其他 | 无 | ||||||||||||||||||||||||||||||||||||||||||||||||||||||||||||||||||||||||||||||||||||||||||||||||||||||||||||||||||||||||||||||||||||||||||||||||||||||||||||||||||
环保投资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88.16万元,占总投资的12.54%。项目环保投资详见表5-6。 表5-6 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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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生生态 | 在施工前取得项目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进行。 | 生态恢复良好,未造成*生生物物种消失。 | 按开采进度进行开采区植被清除工作,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尽量减少清除面积,禁止大面积清除使地表长期裸露。 | 恢复生态破坏处的生态环境及功能 |
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 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砍伐树木。 | ||||
项目开采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减少植被的破坏。 | ||||
施工期合理采用洒水降尘。 | ||||
按照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边开采,边恢复”。 | ||||
表土堆放在堆土场,堆土场先围后堆,设置排水沟,并采用帆布覆盖。 | ||||
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堆土场妥善堆存,堆土场设置围墙及排水沟。 | ||||
工程施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 | ||||
开采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长尺寸为上宽0.5m,下宽0.4m,深0.45m。 | ||||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时间,增强施工人员对动物的保护意识,对其加强保护,禁止猎捕、杀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动植物保护意识。 | ||||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 | ||||
夜间不进行作业。 | ||||
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 ||||
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实施。 | ||||
按照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复垦工作,开采形成底面、矿山公路、加工场地、办公生活区复垦为乔木林地;开采形成边坡不覆土,台阶平台需要覆土,撒播草籽、内侧坡脚种植藤类植物。 | ||||
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尤其注意在临近基本农田侧,围挡高2m,长约20m。 | ||||
项目开采结束后,拆除的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平整覆土恢复植被;对开采区未恢复区域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及时恢复绿化,对之前植被恢复不佳区域进行补种。 | ||||
水生生态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施工废水经设置的临时沉淀池( 5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项目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施工完成后无环境遗留问题。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18m3)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
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18m3)收集后清淘用作农肥。 | 车轮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4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 ||
/ | / | 淋溶水经多级沉淀池(2个15m3)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 |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分区防渗 | 不对区域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
声环境 | 施工设备选用合格的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 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限值 |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周围修建2.0m 高围墙 | ||||
隔声降噪、减震及建筑隔声。 | ||||
严禁在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作业,运输车辆限速、禁鸣。 | ||||
加强进出场车辆管理,场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 | ||||
加强管理,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车速、设置禁鸣等措施。 | 加强设备维护。 | |||
严格控制爆破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 至次日6:00爆破 | ||||
本 (略) 进行,爆破前在周围设置告示,提醒周围居民,不要到项目周边活动。 | ||||
爆破时要求所有的人员都应撤离到300m的爆破警戒线外。 | ||||
振动 | / | / | 严格控制炸药用量、规范开展爆破作业,控制爆破时间 | / |
大气环境 |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 |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排放标准 | 凿岩和爆破时产生粉尘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
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 | ||||
破碎、筛分、堆料场及皮带运输在厂房内,厂房为半封闭棚架落地式结构,堆料场设置喷淋设施,破碎筛分系统及皮带运输密闭,并在皮带运输进出口设置喷淋措施。 | ||||
材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运输。 | ||||
起尘原材料覆盖堆放 | ||||
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 ||||
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围挡高2m,长约20m。 | 装载机和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利用开采平台雾炮机及堆料场喷淋设施洒水降尘 | |||
堆土场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并设置帆布覆盖。 | ||||
食堂废气经抽油烟机抽排至厨房屋顶排放。 | ||||
固体废物 | 剥离表土暂存在堆土场,堆土场设置围墙长约30m、高4m,采用帆布覆盖。 | 严禁乱堆乱弃,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表土堆放在堆土场一角,采用帆布覆盖,后期用于绿化用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 |
废弃土石堆放在堆土场,采用帆布覆盖,后期用于绿化用土。 | ||||
沉淀池、车辆清洗池底泥堆放在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 | ||||
沉淀池底泥堆放在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 | ||||
厂房内粉尘,定期打扫,清运至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 |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生活垃圾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隔油池油渣和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委托取得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收运。 | ||||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用作矿山道路或进场道路填料。 | ||||
废机油收集后按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2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
电磁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围挡高2m,长约20m。 | 危废暂存间进行避光、防渗及围堰的处置。 | 风险事故可以得到有效处置 | |
柴油库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 | ||||
隔油池防渗 | ||||
堆土场修建排水沟、围墙,定期检查、维护。 | ||||
开采区边界东南侧设接滚石平台及防滚石墙,在矿区道路及工业场地道路外侧设置挡墙。 | ||||
环境监测 | / | / | 委托有资质 的监测单位对本项目主要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 粉尘、噪声达标排放。 |
其他 | / | / | / | / |
七、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一、排污许可申请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名录规定,本项目属于“六、非金属矿采选业10中“土砂石开采101”中“其他”,为登记管理。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R首次登记 □延续登记 □变更登记)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18m3),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收集后循环利用,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因此,无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八、结论
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整体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望 (略)
编制日期:2023年8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办公生活区 | 编制主持人现场照片 |
开采区及破碎筛分场地 |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内容 18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31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40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61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3
七、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77
八、结论 80
附件: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2:营业执照
附件3:备案证明
附件4:采矿许可证
附件5:环评中介服务机构承诺函
附件6:建设项目业主承诺函
附件7:授权委托书
附件8:编制单位承诺书
附件9:编制情况承诺书
附件10:编制人员承诺书
附件11:企业信用承诺书
附件12:专家意见
附件13:修改对照清单
附件14:关于项目与三线一单关系说明
附件15:望谟县林业局关于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使用林地材料复核审查意见的报告(州林呈[2022]15号)
附件16: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附件17:关于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规模的情况说明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3:项目区域水系图
附图4:项目开采终了平面图
附图5:项目用地范围图
附图6:项目开采终了剖面图
附图7: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农田的位置关系图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 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 |||||||||||||||||||||||||||||||||||||||||||||||||||||||||||||||||||||||||||||||||||||||||||||||||||||||||||||||||||||||||||||||||||||||||||||||||||||||||||||||||||||||||||||||||||||||||||
项目代码 | 2112-*-04-01-*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白御平 | 联系方式 | * | |||||||||||||||||||||||||||||||||||||||||||||||||||||||||||||||||||||||||||||||||||||||||||||||||||||||||||||||||||||||||||||||||||||||||||||||||||||||||||||||||||||||||||||||||||||||||
建设地点 | (略) (自治区)黔西南州望谟县 桑郎镇八合村牛寨 | |||||||||||||||||||||||||||||||||||||||||||||||||||||||||||||||||||||||||||||||||||||||||||||||||||||||||||||||||||||||||||||||||||||||||||||||||||||||||||||||||||||||||||||||||||||||||||
地理坐标 | (106度28分39.046秒,25度14分45.431秒) | |||||||||||||||||||||||||||||||||||||||||||||||||||||||||||||||||||||||||||||||||||||||||||||||||||||||||||||||||||||||||||||||||||||||||||||||||||||||||||||||||||||||||||||||||||||||||||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 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0 ,土砂石开采101(不含河道采砂项目),其他 | 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 | 46250 | |||||||||||||||||||||||||||||||||||||||||||||||||||||||||||||||||||||||||||||||||||||||||||||||||||||||||||||||||||||||||||||||||||||||||||||||||||||||||||||||||||||||||||||||||||||||||
建设性质 |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 号(选填) | / | |||||||||||||||||||||||||||||||||||||||||||||||||||||||||||||||||||||||||||||||||||||||||||||||||||||||||||||||||||||||||||||||||||||||||||||||||||||||||||||||||||||||||||||||||||||||||
总投资(万元) | 15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88.16 | |||||||||||||||||||||||||||||||||||||||||||||||||||||||||||||||||||||||||||||||||||||||||||||||||||||||||||||||||||||||||||||||||||||||||||||||||||||||||||||||||||||||||||||||||||||||||
环保投资占比(%) | 12.54 | 施工工期 | 8个月 | |||||||||||||||||||||||||||||||||||||||||||||||||||||||||||||||||||||||||||||||||||||||||||||||||||||||||||||||||||||||||||||||||||||||||||||||||||||||||||||||||||||||||||||||||||||||||
是否开工建设 | ?否 □是: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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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3、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22]90号。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目标:到2025年,矿产资源调查勘查程度不断提高,地质找矿取得突破,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持续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更加合理,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矿业经济体系得到调整与优化,绿色矿业发展持续推进,形成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局面。 (2)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 ①加强能源矿产清洁利用。 ②有效保障锰、铝土矿等金属矿产供给。 ③提高磷矿、重晶石等非金属矿产开发质量。 ④提高砂石类和石材类资源保障水平。 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综合区域需求、环境承载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市县根据本地区矿产资源管理需求,划定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明确区内矿业权投放总数、开采总量、最低开采规模、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措施等准入要求,引导集中开采、规模开采、绿色开采,对无法划定集中开采区,且需要对砂石土类矿产 (略) 县也可划定开采规划区块进行合理布局。探索开展普通建筑用砂石土“净矿”出让。到2025年,砂石骨料产量10亿吨,饰面石材产量180万立方米。 (3)推进矿业转型升级 ①调整矿山开发规模结构。 严格开发规模准入要求,推动优势矿产资源一体化开发利用,提高开发集中度,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快推进煤矿改造提升和其他矿产资源整合,实施规模化开采,到2025年,全省大中型矿山比率25%以上,实现矿山生产建设规模与占用资源储量相适应。矿山延续、变更时需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未达到不予办理延续、变更登记。 根据《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专栏10,建筑用石材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m3/年,详见下表。 ②提高开发利用技术水平。 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矿山企业通过“大数据”和智能信息技术的应用,建设智慧矿山。推广急倾斜煤层机械化开采技术、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技术和煤层气地面抽采技术等,鼓励采用煤矸石井下充填开采技术,推广煤矸石制砖技术;重点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稀散元素矿产等共伴生矿产资源开采、选矿过程中的综合开发利用;推广浮选富集-炭浸工艺技术等低品位金矿的综合利用技术;加大湿法磷酸工艺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先进工艺,充分利用共伴生的氟、碘、硅等资源,支持新型井下磷石膏和尾渣无害化充填技术推广运用。 ③调整矿产资源产品结构。 非金属矿产。推进磷化工产业精细化发展;加大氟、碘资源利用,重点发展电子级精细氟化工;重点发展电子级、试剂级、医药级等钡盐产品;积极发展玄武岩纤维及其制品。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属于建筑用石材,为新建项目,生产规模为20万t/年。《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要求“矿山延续、变更时需达到最低开采规模,未达到不予办理延续、变更登记。建筑用石材最低开采规模为30万m3/年。”本项目矿山为新建,不属于矿山延续、变更类,且已于2021年6月取得望谟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详见附件4),与《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相符。 2、与《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 《规划》环评及意见如下: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 国长江保护法》,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立足于生态系统稳定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的关系,合理控制矿产资源开发规模与强度,不得占用依法应当禁止开发的区域,优先避让生态环境敏感区域。 (2)严格保护生态空间,优化《规划》空间布局。 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应进一步优化矿业权设置和空间布局,依法依规对生态空间实施严格保护。针对与生态保护红线存在空间冲突的国家规划矿区GK01~GK12、能源资源基地NY01~NY08、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ZB01、重点勘查区KZ001~KZ029和KZ031~KZ047、重点开采区CZ001~CZ027、勘查规划区块KQ123等,以及现状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的YKQ028等18个探矿权、YCQ0056等27个采矿权,应进一步优化布局,确保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要求。针对与生态公益林、天然林、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存在空间重叠的KQ001等157个勘查规划区块、CQ001等162个开采规划区块、规划重点勘查区KZ001~KZ029和KZ031~KZ047、重点开采区CZ001~CZ027、国家规划矿区GK01~GK12、能源资源基地NY01~NY08、战略性矿产资源保护区ZB01,应进一步优化布局,确保满足相关生态环境敏感区相关管控要求。 ③严格产业准入,合理控制矿山开采种类和规模。 严格落实《规划》目标和准入要求,重点矿种新设矿山执行最低开采规模要求,进一步控制矿山总数,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加大低效产能压减、无效产能腾退力度,逐步稳妥关闭退出安全隐患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显、违法违规问题多的“小弱散”矿山和未达到最低生产规模的矿山。坚持“先立后破”和保障能源安全要求,加快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煤矿建设进度,促进煤矿低碳转型发展。禁止开发汞、可耕地砖瓦用粘土及其他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的矿产,限制开发钒矿、硫铁矿、砂金等重砂矿物矿产。 ④严格环境准入,保护区域生态功能。 (略)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新要求,与一般生态空间存在空间重叠的已设探矿权保留区块、空白区新设勘查区块、已设采矿权调整区块、探转采区块和空白区新设开采区块,应按照一般生态空间管控要求,严格控制勘查、开采活动范围和强度,严格落实绿色勘查、绿色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要求,确保生态系统结构稳定和生态功能不退化。严格控制涉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矿产开采活动,并采取严格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防止对区域生态功能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⑤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 结合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和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分区域、分矿种确定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总体要求,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重视关闭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环境问题,明确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的任务、要求和时限。 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测和预警。 结合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环境功能区水质保护及改善要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等,推进重点矿区建立生态、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长期监测监控体系,在用尾矿库100%安装在线监测装置,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资金保障。组织开展主要矿种集中开采域生态修复效果评估,并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增加或优化必要的保护措施。针对地表水环境及土壤环境累积影响、地下水环境质量下降、生态退化等情形,建立预警机制。 本项目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不属于禁止和限制开发的矿产。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占地不涉水库;经与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望谟分局核对,项目占地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经与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核对,项目占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经与望谟县林业局核对,项目占地除部分占用天然林外,不涉及生态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等,项目已办理林地手续(详见附件15和附件16);且项目废水、废气采取措施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与《 (略)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相符。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州共划定125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64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功能区域;重点管控单元42个,主要包括工业园区、中心城区等经济发展程度较高的区域;一般管控单元19个,主要包括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 (略) 生态环境厅“三线一单”公众应用平台核实结果,本项目涉及望谟县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ZH*)和乐旺镇等-一般管控单元(ZH*)。本项目涉及单元管控要求见表1-1,本项目三线一单核对结果详见附件14。 表1-1 项目涉及管控单元管控要求
综上,本项目与《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实施方案的通知》相符。 图1-1 项目与分区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
(1) (略) 三区三线符合情况 三区三线中“三区”指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三线”指的是根据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 本项目位于黔西南州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牛寨,根据与国家已经批准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核实情况,本项目用地不占用“三区三线”。 (略) “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见1-2。 由于项目远离城镇规划范围,因此,图件中未能体现城镇开发范围。 项目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西南侧紧邻基本农田,项目前期划定用地红线时已与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核对进行避让,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核对结果详见附图7。 生态红线 永久基本农田 图1-2 (略) 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区域环境质量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废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废气、噪声经采用措施后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限 项目建成运营后将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用水引自附近村寨自来水,用电由当地电网供给,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占比很小,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涉及望谟县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ZH*)和乐旺镇等-一般管控单元(ZH*)。根据乐旺镇等-一般管控单元和望谟县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管控要求,本项目与管控要求符合性详见表1-1。本项目与涉及的管控单元管控要求相符。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中相关要求与符合性见下表。 表1-2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一览表
5、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的符合性分析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HJ651-2013)中相关要求与符合性见下表。 表1-3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符合性一览表
6、与《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 (黔府办函〔2014〕5号)符合性分析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号)符合性见下表。 表1-4 与黔府办函〔2014〕5号)符合性一览表
7、项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号)的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819号)见下表。 表1-5项目与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函符合性一览表
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6项目与《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符合性一览表
项目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7 项目与《 (略) 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一览表
天矿山综合整治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略)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8 与< (略)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两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
11、《关 (略) 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工信原材料〔2020〕68号)的符合性分析 发展目标: (略) 内机制砂石生产企业,提高集中度,新设砂石矿山最低规模为30万立方米/年,到2022年,力争100万吨及以上企业的产 (略) 产能的比例达到30%。到2025年,力争生产规模100万吨及以上企业的产 (略) 产能的比例达到50%,建成5-10个超大型机制砂石生产基地。矿山建设、生产符合《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6-2018)有关要求。 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采矿证号:C**,矿区面积0.0359平方公里,年生产规模为20万吨。根据《关 (略) 机制砂石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工信原材料〔2020〕68号)》:新设砂石矿山最低规模为30万立方米/年,该文件发布日期为2020年10月30日,而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于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3 日在黔西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出让,属“十三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设置的矿业权,故在上述文件之前设置。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号)》第四条:“全省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6万立方米/年, (略) 、 (略) 区的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0万立方米/年, (略) 、 (略) 辖区和贵安新区的砂石土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不得低于15万立方米/年”,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7.8万立方米/年),故本项目规模与(黔府办函〔2014〕5号)相符合,详见附件17。 |
二、建设内容
地理位置 | 项目位于黔西南州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牛寨,行政区划隶桑郎镇所辖,周边河流属于珠江流域。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6°28′39″-106°28′48″,北纬25°14′25″-25°14′48″。矿区距县城约40公里,距离桑郎镇约7公里,距国道G552约0.3公里,有简易公路连通矿山,交通方便。 | ||||||||||||||||||||||||||||||||||||||||||||||||||||||||||||||||||||||||||||||||||||||||||||||||||||||||||||||||||||||||||||||||||||||||||||||||||||||||||||||||||||||||||||||||||||||||||||||||||||||||||||||||||||||||||||||||||||||||||||||||||||||||||||||||||||||||||||||||||||||||||||||||||||||||||||||||||||||||||||||||||||||||||||||||||||||||||||||||||||||||||||||||||||||||||||||||||||||||||||||||||||||||||||||||||||||||||||||||||||||||||||||||||||||||||||||||||||||||||||||||||||||||||||||||||||||||||||
项目组成及规模 | 1、项目组成及规模 (1)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 ②建设单位:望 (略) ; ③建设性质:新建; ④矿区面积:35958m2; ⑤开采规模:20万t/a; ⑥开采标高:+906.0m~+810.0m; ⑦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⑧有效期:2021年6月至2031年6月。 表2-1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2)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6250m2,其中,开采区占地35958m2,工业场地占地7212m2,办公生活区1389m2,进场道路1691m2。主要建设工程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组成详见表2-2。 表2-2工程组成一览表
(3)矿区范围及资源量 ①矿区范围 由15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35958m2,采矿标高:+906.0m~+810.0m,开采期至2031年6月,详见附图5。 表2-3 矿区拐点坐标表(2000大地坐标系)
矿区地层:矿区内出露地层单一,石炭系下统岩关阶(C1y)灰岩和第四系浮土。 石炭系下统岩关阶(C1y):上及中部为深灰灰黑色厚层块状泥晶灰岩、隧石灰岩,夹少量中厚层燧石团块灰岩,具缝合线构造。厚度大于200m。 第四系(Q):区内低洼、缓坡地带则分布有少量第四系(Q),黄褐色、暗红色残坡积物。覆土层厚0~7m,平均厚约1.5m。 矿区构造:矿区属于扬子准地台之黔南台陷望谟北西构造变形区南西翼,岩石呈单斜层状产出,倾向45°~55°,倾角48°~55°之间,一般在50°,无断层构造,构造简单。 ②资源量 望谟县桑郎镇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估算保有资源量标高范围 (906m-810m)内建筑用石灰岩矿推断资源量为95.09万m3(247万t)。本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边坡损失量根据作图按工作台阶高度10m,台阶坡面角为70°(矿区南西面为50°),设计按要求在矿区内形成≤52°的最终边坡。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已按最终边坡角60°预留边坡并已扣除资源量,本次设计永久边坡损失量为25.58万t。设计可采资源量210.35万t。 ③服务年限计算 本次规模按20万t/a进行设计。 矿山设计服务年限= 设计可采资源量÷矿山生产规模 = 210.35÷20 = 10.52(年) (4)主要产品 本项目产品为碎石,根据需求调整不同粒径规格的碎石产品,见表2-5。 表2-4 项目产品一览表
(5)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5。 表2-5 本项目主要设备
(6)主要原辅材料 本项目不设置爆破器材库,不存放炸药、雷管等,矿山使用的爆破器材 由爆破公司负责配送,实行供配制,按需供应,多余的爆破器材当天运走。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2-6。 表2-6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
2、劳动定员和工作制度 本项目工作人员共12人,提供食宿。年工作日260天,一班制,每天工 作时间为8h,夜间不生产。 3、公用工程 (1)给水 本项目用水引至当地自来水管网。 ①生活用水 日常生活用水:根据《贵州用水定额》(DB52/T725-2019),员工用水按80L/人·d 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0.96m3 /d(249.6m3 /a),产污系数按0.8计,则项目生活污水量约为0.77m3 /d(199.68m3 /a)。 食堂用水:食堂用水按20L/人.餐计,项目为所有员工提供一日三餐,则食堂用水量为0.72m3 /d(187.2m3 /a),产污系数按0.8计,则食堂废水量为0.58m3 /d(149.76m3 /a)。 ②开采用水 开采用水为钻孔及爆破用水,根据《贵州用水定额》(DB52/T725- 2019),土砂石开采用水按0.08m3/t砂石,本项目砂石年产20万t/a,则开采用水量61.54m3 /d(16000m3/a),开采用水经土壤渗透进入地下,无废水产生。 ③工业场地降尘用水 项目破碎加工及堆料场装卸产生粉尘,类比同类项目,降尘用水按 0.015m3/t砂石计,本项目砂石年产20万t/a,则降尘用水为11.54m3 /d(3000m3/a),降尘用水部分进入碎石部分挥发。 ④道路降尘用水 根据《贵州用水定额》(DB52/T725-2019),本项目进场道路及开拓 道路降尘用水按1.2L/(m2.d)计,本项目道路面积约7360m2,洒水降尘约4个月,则道路降尘用水量为0.83m3 /d(99.6m3/a),全部蒸发,无废水产生。 ⑤车辆清洗用水 本项目对进出厂区车辆的轮胎进行冲洗,类比同类项目,车辆清洗用水, 按50L/车.次计,用水量1.2m3 /d,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沉淀时损耗约20%,需补充水量0.24m3,无废水产生。 ⑥淋溶水 项目开采区面积较大,且开采时间较长,裸露地表在下雨季节会产生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该类废水如不进行妥善处理,将影响项目周边的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望谟县气候资料统计,该区域最大一日降水量为192.5mm,淋溶水产生量采用下列公式计算: Q??q?????F 式中:Q—雨水流量,m3/d;ψ—径流系数,取0.2;q—暴雨强度,以最大一日降水量0.1925m计;F—汇水面积,26000m2,含开采区及工业场地汇水面积。项目堆土场位于项目用地东南侧,占地包含在开采区占地和工业场地占地范围内,即部分占用开采区用地、部分占用工业场地用地。堆土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下方向设置围墙,产生淋溶水量计算已计入开采区和工业场地。 经计算,项目最大暴雨日雨水量1001m3/d,按15min的水力停留时间计算,项目淋溶水量10.43m3,设置2个沉淀池,单个容积15m3。 表2-7 项目用排水一览表单位:m3/d
图2-1 本项目用水平衡图 (2)排水 本项目生产产生废水进入碎石或蒸发,不外排。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处 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车轮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开采方式 (1)开采顺序 本项目为露天开采,设计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 本矿矿区内开采区域分为北部山坡和南部小山头,本着自上而下开采的要求,设计首先开采矿区内北部山坡,设计在+890m标高布置首采平台和首采工作面(+906m~+890m在首采工作面布置完成后先期进行剥离,剥离时的矿石在+890m平台装车)。 矿区内北部山坡开采至+840m标高后,对南部小山头进行开采(工作面 布置在+840m标高),南部小山头+840m标高以上开采完毕后,在+830m标高与北部区域合并为一个平台进行开采,最终开采平台标高为+810m,+810m平台局部区域为堆土场位置,在+810m最终平台开采时先对堆土场外的其他区域开采,+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开采完成后,将堆土场剩余土石方回填至+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再开采堆土场下少量矿石。 露天开采上部境界以矿区范围内+906m标高以下所采矿体的最大开采边界为限,下部境界确定工作台阶坡面角为70°(矿区西南面为50°或不大于地层顺层倾角),最终边坡线至最低开采深度+810m,采场终了时在矿区范围内形成≤52°的最终边坡。除此之外无其他保留的矿(岩)体或矿段。 (2)开采工程参数 工作台阶高度:10m,平台宽度不小于23m; 台阶坡面角:70°(矿区西南面为50°或不大于地层顺层倾角); 凿岩安全平台设计在+870m、+830m标高设置清扫平台,宽度为8m;最终安全平台宽度取4m。 清扫平台宽度:8m; 最终边坡角:≤52°。 (3)运输方式:汽车上到各水平装载平台,由挖掘机将采下的矿石装上汽车,由汽车运输到加工区。 (4)爆破:项目 (略) 进行爆破作业,爆破公司编制爆破施工方案。根据项目开采方案,采用深孔爆破,电子数码雷管起爆,设计采用方形炮孔布置。钻孔深度为11.4m,钻孔直径为80mm~105mm,设计炮眼直径取90mm,最小抵抗线取3.6m,炮眼孔距、排距为3.6m,采用后倾连接,分段起爆的爆破方式。 (5)边坡:矿层(体)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层状矿,矿山开采后形成的最终边坡高约0~106m,采用台阶式开采,每个台阶高度10m,最终边坡角为52°。北东面边坡高0~106m,为逆向坡,南西面边坡高0~25m,为顺向坡,西北面边坡高0~106m,为切向坡,东南面边坡高0~20m,为切向坡。 (6)堆土场:本项目设置的堆土场位于+810最终平台的位置,现有标高为+818.42--+821.21,项目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堆土场中土量并未一直积累。最终开采平台标高为+810m,+810m平台局部区域为堆土场位置,在+810m最终平台开采时先对堆土场外的其他区域开采,+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开采完成后,将堆土场剩余土石方回填至+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再开采堆土场下少量矿石。 | ||||||||||||||||||||||||||||||||||||||||||||||||||||||||||||||||||||||||||||||||||||||||||||||||||||||||||||||||||||||||||||||||||||||||||||||||||||||||||||||||||||||||||||||||||||||||||||||||||||||||||||||||||||||||||||||||||||||||||||||||||||||||||||||||||||||||||||||||||||||||||||||||||||||||||||||||||||||||||||||||||||||||||||||||||||||||||||||||||||||||||||||||||||||||||||||||||||||||||||||||||||||||||||||||||||||||||||||||||||||||||||||||||||||||||||||||||||||||||||||||||||||||||||||||||||||||||||
总平面及现场布置 | 本项目西北侧为开采区,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及进场道路位于东南侧。 开采区内设置矿山道路,初期矿山道路起点自破碎筛分场地上部平台(标高为+833m),至+890m装载平台,道路总长度为770m。后期开采矿区西南部的小山头时的矿山起点自破碎工业场地上部平台(标高为+833m),至+840m装载平台,道路总长度为380m。后期凹陷开采时的道路自+820m标高开始,修建至+810m开采平台,道路总长度为110m。在+810m平台设置集水池(长3m、宽2m、深1.2m),通过排水泵将水排至外部排水沟,引入至沉淀池。 工业场地为破碎筛分场地位于开采区东南侧,采用钢架棚进行半封闭。破碎筛分场地西北侧布置1处堆土场及80m3水池,水池标高为+818.42m。在+833m平台边缘设置料仓进料,通过破碎机二次破碎后到+820m平台的振动筛,经筛分后存在破碎筛分场地西南侧。破碎筛分场地南侧为沉淀池,收集开采区及破碎筛分场地淋溶水。 办公生活区位于破碎筛分场地东南侧,包括磅房及办公室,内设值班室、资料室等),宿舍西南侧为厨房、浴室及厕所,宿舍北侧为材料间,宿舍西北侧为柴油库和危废暂存间。 本项目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和隔油池收集,淋溶水采用沉淀池收集,车辆清洗废水设置车轮清洗池,化粪池和隔油池位于主导风向侧风向,减小了恶臭气体对办公生活区的影响。项目生产过程采取湿法作业,减少扬尘无组织扩散;破碎、运输、堆料及装卸均位于厂房内并采用密闭、喷淋设施,降低粉尘排放,危废暂存间、柴油库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期材料堆场设置工业场地,生活污水依托原有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遗留的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施工生产废水在破碎筛分厂房西南侧沉淀池位置建设临时沉淀池。施工人员主要为周边居民,现场不设置食堂,不设置施工便道。 | ||||||||||||||||||||||||||||||||||||||||||||||||||||||||||||||||||||||||||||||||||||||||||||||||||||||||||||||||||||||||||||||||||||||||||||||||||||||||||||||||||||||||||||||||||||||||||||||||||||||||||||||||||||||||||||||||||||||||||||||||||||||||||||||||||||||||||||||||||||||||||||||||||||||||||||||||||||||||||||||||||||||||||||||||||||||||||||||||||||||||||||||||||||||||||||||||||||||||||||||||||||||||||||||||||||||||||||||||||||||||||||||||||||||||||||||||||||||||||||||||||||||||||||||||||||||||||||
施工方案 | 1、施工工艺 本项目施工期内容为表土剥离、进场道路、沉淀池、破碎筛分厂房、 排 剥离、堆土场、沉淀池 进场道 路建设 破碎筛分厂房柴油库建设 矿山道路、 排水沟建设 水沟、柴油库改建、矿山道路、堆土场、部分设备安装及地面硬化。表土、噪声 表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植被破坏 表土、噪声、扬尘、废水、固废、植被破坏 噪声、扬尘、 废水、固废 设备安装、 地面硬化 噪声、扬尘、 废水、固废 图2-3施工期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施工队*进场后,对进场道路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堆放在堆土场,堆土场设置围墙。之后对沉淀池、进场道路进行开挖,进场道路平整、硬化。之后对破碎筛分场地开挖,破碎筛分场地设置半封闭棚架落地式结构厂房,并对柴油库硬化,设置围堰。之后对矿山道路开挖、平整、硬化,在开采区、工业场地区域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与沉淀池相接。最后进行设备安装并对办公生活区地面硬化。 2、施工时序 本项目施工期内容为表土剥离、进场道路、沉淀池、破碎筛分厂房、 排水沟、矿山道路、部分设备安装、柴油库改建。 进场道路、矿山道路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堆放在堆土场。项目先对进 场道路进行修建,进场道路建成后将设备及建筑材料运至现场,对破碎筛分厂房进行建设,同时修建矿山道路,*续完成排水沟、沉淀池及设备安装。施工计划见表2-8。 表2-8 矿山施工进度计划表
3、建设周期 本项目预计于2023年9月底开工,2024年5月完成施工,共计8个月。 | ||||||||||||||||||||||||||||||||||||||||||||||||||||||||||||||||||||||||||||||||||||||||||||||||||||||||||||||||||||||||||||||||||||||||||||||||||||||||||||||||||||||||||||||||||||||||||||||||||||||||||||||||||||||||||||||||||||||||||||||||||||||||||||||||||||||||||||||||||||||||||||||||||||||||||||||||||||||||||||||||||||||||||||||||||||||||||||||||||||||||||||||||||||||||||||||||||||||||||||||||||||||||||||||||||||||||||||||||||||||||||||||||||||||||||||||||||||||||||||||||||||||||||||||||||||||||||||
其他 | 矿山道路方案 该矿山为山坡型露天矿山,根据该矿山体地形特征、矿区现状,上部覆 层剥离可供选择的开拓运输方案有: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和简易上山道路—斜坡溜槽—汽车运输方案。 表2-9 矿山道路方案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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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生态环境现状 |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黔西南州望谟县,本次环境空气质量引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网2022年黔西南州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望谟县共12个月的望谟县大气常规监测数据,其监测指标主要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6项指标,其监测结果见表3-1。 表3-1 2022年望谟县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由上表可知,望谟县六项基本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本项目位于望谟县桑郎镇,所在区域周边无企业,无大气污染物排放,引用数据为地方政府近3年内的监测数据,引用数据可代表项目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 2、水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 本项目自然受纳水体为桑郎河,桑郎河向西南约经35.2km汇入红水 河。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5),桑郎河水质为III类。 本项目周边桑郎河水质现状引用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发布的《黔西南州“十四五”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月报(2023年2月份)》中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水质来说明。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距离项目西侧1.27km的桑郎河断面约35.3km,两断面之间无大型污染企业,因此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能代表项目周边桑郎河断面水质。根据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监测结果,红水河罗羊监测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因此,桑郎河水质能满足III类标准。 (2)地下水 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周边未发现地下水出露点,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位于农村地区,据现场调查,项目区周围没有大的噪声源, 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土壤环境 项目所在地属于农村地区,根据现场调查并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区土壤类型主要为黄壤,土层厚度在30cm-50cm。黄壤为发育于中亚热带湿热气候雨林植被下的土壤,耕地土层有机质、全氮、全磷含量中等,有效氮、有效磷缺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为建筑用石材开采,为III类项目,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区域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无需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生态环境现状 (1)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 (略) 主体功能区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的“桂黔滇喀斯特石漠化防治生态功能区——册亨—望谟南、北盘江下游河谷石漠化防治与水土保持区”。区域发展方向为:“推进防护林建设,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石漠化防治,防止草地退化”。 根据现场踏勘可知,项目区水土流失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侵蚀方式为面蚀,项目区侵蚀强度为轻度流失区。项目施工期应避免项目区大面积施工,及时修建截流沟、临时护坡、办公生活区和工业场地及时硬化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营运期项目分台阶开采,严格控制开采范围,不超界开挖,合理布设截流沟,避免雨水径流对矿山区域的冲刷,同时开采区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及时进行工程护坡和生态恢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与营运能够有效控制区域的水土流失现象,不会降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项目与区域主体功能规划相符。 (2)生态功能区划 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2016年修编版),项目所在区域隶属于“Ⅳ南部干热河谷南亚热带季雨林生态区-Ⅳ1黔西南极深切割中山、河谷常绿阔叶林土壤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亚区-Ⅳ1-8纳夜土壤保持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小区”。该区域以水土保持为目标,对喀斯特脆弱生态环境进行综合治理,加强耕地保护,加强生态区内水质等保护。 望谟县以深切割低山和低中山为主,森林覆盖率较高,植被类型以针阔叶林为主。项目占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和耕地,占地范围内无自然水体分布。 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范围,营运期项目分台阶开采,严格控制开采范围,不超界开挖,同时开采区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及时进行工程护坡和生态恢复。矿山开采及石料加工主要产生粉尘,粉尘属原有矿山土壤中成分,不新增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对土壤结构、理化性质影响甚微,对基本农田影响较小。项目开采、运输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的方式,破碎筛分、堆料场粉尘沉降在厂房内,并在临基本农田一侧设置围挡。经分析,采取环保措施后,项目的建设与营运能够有效控制区域的水土流失现象,不会降低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与区域生态功能区划相符。 (3)*生生态现状 ①土地利用类型 根据现场调查及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的国土“三调”变更调查资料,本项目土地利用类型见表3-2。 表3-2 项目土地利用类型一览表hm2
本项目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商品林;按林地类型分为用材林和能源林;按林地保护等级分为Ⅳ级保护林地;按调查因子中起源分为天然林;占地不涉及公益林;详见附件15、附件16。 本项目周边土地利用现状为其他草地、灌木林地、水田、旱地、设施农用地、乔木林地等。 ②植被分布特点 根据《植被区划》,项目位于II.南亚热带具热带成分的常绿阔叶林亚带-ⅡA.滇桂黔边缘河谷中山半湿润常绿阔叶林地带-ⅡA(1)南、北盘江、红水河河谷山地季雨林常绿栎林地区。由于本小区受到两洋季风的影响,加之特殊的河谷地貌,热带种属沿河谷向北分布,故植被类型以阔叶林为主。 沿南、北盘江、红水河河谷,低山形成走廊式的沟谷季雨林。但因破坏较大,目前残存不多。 ③植被现状 本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区域主要物种为青冈、火棘、悬钩子、白栎、亮叶栎,分布有小果南蚀、毛叶黄杞、板栗、枫香(幼树)、柏木、杉木、槐、枫香、蔷薇、月月青、黄荆、盐肤木、白茅、五节芒、扭黄茅、白茅、黄背茅等树种,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名木古树及珍稀野生保护植物。 ④动物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询问及查阅相关资料,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区域分布的野生*生脊椎动物种类以鸟类为主,哺乳类、爬行类、两栖类种类较少,且多为和人类关系较为密切或适应了人类影响的种类。如哺乳类中的啮齿目鼠科、仓鼠科和松鼠科的种类,分布较多的有小家鼠、褐家鼠、社鼠、中华姬鼠;鸟类中分布较多的有普通翠鸟、喜鹊、树麻雀等;爬行类以蛇目和蜥蜴目中在农田周围活动的种类为多,分布较多的有蝘蜓、北草蜥、虎斑游蛇、石龙子、翠青蛇等;两栖类则多为无尾目的蛙科和蟾蜍科种类,分布较多的有中华大蟾蜍、泽蛙、棘腹蛙、饰纹姬蛙、黑斑蛙、斑腿树蛙等。项目评价区域内蛇类、 (略) 级保护动物,主要分布在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的林地区域,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 | |||||||||||||||||||||||||||||||||||||||||||||||||||||||||||||||||||||||||||||||||||||||||||||||||||||||||||||||||||||||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 本项目为新建矿山,经调查,本项目部分用地在2018年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使用区域,该砂石场不在矿区开采石料,购买望谟县道路施工产生的废弃石方进行加工,现场遗留的设备、建筑、碎石为该砂石场违法使用。2020年12月18日,望谟县林业局对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望林罚决字【2020】第13号),对其违法使用林地0.634公顷行为罚款人民币63403.00元,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已全额缴纳罚款,在缴纳罚款之后该砂石场停止使用,未进行生态修复。之后由望谟县自然资源局把矿山挂牌拍卖,本项目建设单位望 (略) 公开竞拍取得采矿权。本项目建设单位利用原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区域建设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现场遗留的设备、建筑等可用设施由本项目依托使用,未完善的措施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完善,本项目矿山退役后由本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生态修复。 项目现场遗留工程见表3-3。 表3-3 项目现场遗留工程情况
原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遗留问题: 遗留的碎石露天堆放,大风天气易起尘; 现场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未硬化,截排水沟不完善,雨季产生的淋溶水未收集。 整改要求: 本项目建设单位望 (略) 公开竞拍取得原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旁砂石矿山采矿权,在原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区域建设工业场地及办公生活区,现场遗留的设备、建筑等可用设施由本项目依托使用,未完善的措施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设完善。 遗留问题由本项目建设单位望 (略) 按照以下整改措施进行整改: ①现场遗留的碎石采取临时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 ②本项目施工期间对办公生活区、工业场地硬化,并完善工业场地的截排水沟,把淋溶水引至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 | |||||||||||||||||||||||||||||||||||||||||||||||||||||||||||||||||||||||||||||||||||||||||||||||||||||||||||||||||||||||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本项目厂界外200m范围内无地下水出露点,厂界外500m范围内无居 民点,因此本项目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及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用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西南侧紧邻基本农田,与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位置关系详见图1-2。项目周边分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水土保持,距离生态保护红线最近为项目开采区东北侧,约60m,项目不对其扰动,对水土保持功能无影响,因此,生态保护红线不纳入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占地范围内分布有天然林,已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详见附件15和附件16,因此,项目占地范围内天然林不纳入环境保护目标。 表3-4 本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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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标准 | 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5。 表3-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2)水环境 项目周边水体为桑郎河,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5年)桑郎河为Ⅲ类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周边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3-6和表3-7。 表3-6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mg/L
注:SS参考《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63-94)中Ⅲ类标准 表3-7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8。 表3-8 声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施工期粉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执行具体标准值见表3-9。 表3-9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
运营期排放的粉尘及柴油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3-1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周边农肥,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 表3-1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执行标准见表3-12。 表3-12 噪声排放标准单位:dB(A)
(4)固废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应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
其他 | 1、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种类,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综合考虑本项目的排污特点、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等因素,本项目的总量控制指标分析如下: (1)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生产运营期产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粉尘,无组织排放,故本项目不设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2)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收集后循环利用,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故本项目不设置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取得用地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施工工期约8个月。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在进场道路、矿山道路区表土剥离、进场道路及矿山道路修建、开挖地表、弃土造成原有地貌破坏、植被等消失。施工期大气、声、水环境影响属于可逆影响,待施工期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项目占地将改变用地区域土地利用现状,施工期矿区道路、进场道路及排水沟的建设使原有林地向其他用地转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表植被生长,从而使这些土地失去原有的生态功能。生产区和生活区利用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遗留设施,本次建设对其扰动较小。因此,本项目整体施工扰动面积较小,且未占用生产力较高的耕地,基本不会对当地的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施工期严格控制用地范围,禁止超界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占地对土地利用类型和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工程建设对植被的影响 工程建设进行植被清除、开挖地表,造成施工区域内地表植被的完全破坏,施工同时影响区域一定范围的植被生长。施工运输、施工机械、人员践踏等也将会使施工区及周围植被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项目占地范围植被为白栎、火棘、芒萁等常见植物,未发现珍稀濒危植被分布,从植物种类来看,施工活动所破坏和影响的植物基本为常见种,分布范围广、生物量大,项目施工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灭绝,对植物多样性的影响较小。施工期设置材料堆场位于工业场地,临时沉淀池设置在破碎筛分厂房西南侧沉淀池位置,不对植被进行破坏,主要受扬尘影响。在采用洒水降尘后对植被影响较小。 项目所在地为农村地区,植被覆盖面积较大,本项目的开展对当地植被覆盖率影响较小。 (3)工程建设对动物的影响 工程建设区域动物主要为老鼠、麻雀、鼠类、蚯蚓、蛇类、蛙类等常见动物,其中蛇类、 (略) 级保护动物。 项目施工期对*生脊椎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现场及其它施工活动如原材料堆放、土石方开挖等施工产生的噪声、汽车尾气以及施工人员的活动等对区域内的动物的影响。项目主体工程的建设过程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它施工活动等将不同程度影响动物的生活。一些灵敏机警的动物会逃离现场,避免施工活动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土石方的开挖等必然对动物生存的环境产生破坏,一些动物所赖以生存的环境遭到破坏而不复存在,多种蛇类、鸟类及兽类的多种鼠类,因其生存环境的破坏而失去隐蔽场所和食物来源被迫转移它处,使其生存空间受到压缩。由于影响区域内相似生境分布较广,项目施工 对动物生境影响小。此外,动物在转移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伤害,致使种群数量减少,但这种影响范围有限,多局限于永久占地区,项目占地面积较小,不会对周围其他动物群造成大面积的影响。 工程建设中的人员车辆往来、施工占地、以及施工人员的频繁活动等严重地干扰动物的正常生长和发育,甚至对一些动物产生威胁驱赶作用,特别是听觉和视觉灵敏的鸟类和一些兽类,因受这类影响而被迫从施工区逃离他处,但这种影响是暂时的,会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逐渐消除;施工人员的大量入驻可能出现捕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通过教育宣传增强对动物的保护意识及有效管理,可以避免此类影响。 (4)水土流失的影响 本项目工业场地遗留了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的碎石,办公生活区为裸露地表,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随着施工作业的进行,施工机械扰动,植被受损,地表结皮被破坏,在大雨或大风情况下,会加剧水土流失。因此,为有效防治水土流失,本项目需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保措施,加强管理,文明规范施工;建议项目不在大风及雨季施工,随着施工工作开展,现场部分裸露地表硬化,施工水土流失影响随之减小。 (5)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 项目西南侧紧邻永久基本农田,施工期产生的粉尘来自周边土壤,属原有土壤中成分,不新增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对土壤结构、理化性质影响甚微。施工期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作物的影响,扬尘降落在农作物叶面上并吸收水分,成为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塞毛孔,阻碍农作物的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蜡质和表皮茸毛,使农作物生长减退。 施工期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的方式,并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多余土石方、建筑垃圾暂存在堆土场,施工期用于道路回填。施工粉尘、废水、固废经以上措施妥善后对永久基本农田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进场道路、排水沟、矿山道路、破碎筛分厂房开挖,对破碎 筛分厂房区域及新建道路平整,主要废气为扬尘,扬尘来自开挖工程及设备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及材料运输过程中粉尘逸散。扬尘源强大小与颗粒物的粒径大小、比重,以及环境的风速、湿度等因素有关,风速越大,颗粒越小,土沙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含水率越小,扬尘的产生量就越大。据有关调查显示,施工工地的扬尘主要是由运输车辆的行驶产生,约占扬尘总量的60%。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 项目进行开挖工程时,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材料堆场设置临时苫盖,厂区道路运输时采用洒水抑尘,并控制车辆行驶速度,在施工厂界周围设置围挡,可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的过程包括场地平整、道路修建等,施工过程用到的施工机械,主要为运输车辆、挖掘机等重型机械,它们以柴油为燃料,会产生一定量废气,包括CO、HC、NOX等,其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对环境影响较小。 3、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高峰期人数为10人,施工期为8个月,施工人员来自附 近村寨,不提供施工人员食宿,施工人员如厕依托现有的厕所,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为入厕废水。根据《贵州用水定额》(DB52/T725-2019),员工用水按80L/人·d 计算,用水量为0.8m3/d,产污系数按0.8计,废水量为0.64m3/d,生活污水经现有的化粪池收集后用作农肥,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 本项目施工期间沉淀池、排水沟、水池等建设及车辆冲洗时产生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浓度为:SS1000mg/L、石油类20mg/L,施工废水产生量约为2.5m3 /d,施工废水主要含SS,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5.0m3)沉淀后回用做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无废水外排。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混凝土搅拌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建材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 在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作业时,各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产生叠加,根据类比调查,叠加后的噪声增值约为3~8dB(A)。在这类施工机械中,噪声最高的为空压机,达98.5dB。另外,电锯、振捣棒和混凝土泵也较高,在95dB(A)以上。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噪声污染。 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剥离土石。 本项目剥离表土暂存在堆土场一角,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全部用于道路回填。堆土场设置围墙,堆放的表土及临时堆放土石方,设置帆布覆盖,采取该措施后堆土场区的水土流失极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建筑垃圾是建(构)筑物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产生量约为0.05t,其主要组分有渣土、废钢筋、废铁丝、混凝土、碎砖等。项目产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用作矿山道路或进场道路填料。 项目施工高峰期人数1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量为5kg/d,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 图4-1开采工艺流程图 工艺流程简述 ①剥离:矿山及进场道路在实际施工前先对表土进行剥离,产生的表土堆放在堆土场一角。 ②钻孔:对开采区地表面进行清理、整治、清除危岩后采用履带式潜孔钻车打孔。 ③装药、爆破:把电子数码雷管放置在钻孔内,采用深孔爆破,电子数码雷管爆破。 ④装运:开采区矿石采用挖掘机装车,用汽车运输至工业场地破碎筛分场地。废弃的土方可用于场地平整、厂区内矿山道路建设,多余废弃土石方堆放在堆土场,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 ⑤破碎:爆破后一般合格块度在250mm~350mm之间,对大块岩石采用破碎机破碎。 ⑥筛分、成品:破碎后的碎石经带式输送机传送至振动筛,筛选出(0.5~1)cm×2cm或2cm×4cm的碎石,通过输送带输送至破碎筛分厂房西南侧的堆料场堆放。外售时采用装载机装车。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工程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对土地利用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永久性占用土地。项目开采区开采,将破坏原有的地形地貌。矿山开采活动会影响土体结构,减弱原有地表的固土保水能力,导致土壤侵蚀加剧,容易造成滑坡、崩塌;开采过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将对自然景观风貌造成一定影响。 矿山露天开采过程中土地利用类型变化主要是开采区。根据本项目使用林地审查意见的报告,本项目使用林地面积为2.3036hm2,本项目占地使用林地按森林类别分为一般商品林;按林地类型分为用材林和能源林;按林地保护等级分为Ⅳ级保护林地;按调查因子中起源分为天然林;占地不涉及公益林,已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详见附件15和附件16。项目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方式,项目退役后对开采区、工业场地和进场道路进行生态恢复,尽量恢复为原有土地利用类型。 (2)对植物的影响 项目开采区占地面积35958m2,植被类型主要为青冈、白栎、芒萁、火棘,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名木古树及珍稀野生保护植物。 运营期主要是矿山开采和矿石、弃土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附近的植物产生一定的影响。粉尘降落在植物叶面上并吸收水分,成为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塞毛孔,阻碍植物的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蜡质和表皮茸毛,使植物生长减退;另外开采行为会对开采区植被造成破坏。根据现场调研,项目建设可能破坏的植被多为该区域常见种类,不会减少当地植物种类,不会减少项目所在区域内的植被类型,但会造成其数量的减少。 此外,由于开采区植被数量和覆盖率下降,雨水和地表水的冲刷会导致严重的水土流失。 项目实施后,所占土地上原有的地表植被将被破坏。为尽可能减小项目对地表植被及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要求,开采过程中,加强管理,要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将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实施,尽量减少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服务期满后,对开采区未恢复区域覆土绿化,对之前恢复不佳区域进行补种,使植被覆盖率有所回升,从而改善生态环境。通过采取以上生态恢复措施后,区域生态环境会得到一定的补偿,对区域生物量的影响将会逐渐得到恢复。 (3)对动物的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进行采矿、矿石装卸、破碎筛分运输等,开采区爆破作业的粉尘、采场裸露区域产生的扬尘、原料装卸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堆场堆放扬尘、运输道路扬尘、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NOX、CO 和THC等废气,生活污水、噪声等均会影响矿区及矿区附近的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由于该区人类长期活动的影响,项目评价区域范围内除蛇类、 (略) 级保护动物,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本项目建设会对开采区内动物的分布及栖息地产生一些影响,造成鸟类迁巢、动物迁徙等,通过严格的保护措施和宣传工作,其影响是可以控制的,且区域内动物多为周围常见物种,具有较强的迁徙能力,会迁徙到适合生活的环境中继续生存、繁衍,因此,项目建设对评价区野生动物的种类及数量影响不大。 (4)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废渣排放、植被清除、土壤污染与退化都严重影响着矿区动植物的生存,对生物多样性造成的破坏往往是不可逆的。生物多样性丧失后,虽然一些耐性物种能在矿地实现植物的自然定居,但形成的植被质量也通常是相对低劣的,因为矿山废弃土地土层薄,生物活性差,受损的生态系统恢复又非常缓慢,往往要50~100年,所以,矿山开采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往往是致命的。生物群落是占据一定的空间,生活在一个特定的区域或自然生境中的有相似的自然资源需求的一组互相依赖的种群的集合体,它是生态系统中有生命的部分。生物群落在空间结构上的多样性表现在不同生活型的植物(乔木、灌木、草本)生活在一起,形成了多层的结构:在时间组配上也是多样的,如在落叶阔叶林中,一些草本植物在春季树木出叶之前就开花,另一些则在晚春,夏季或秋季开花。随着不同植物出叶和开花期的交替,相联系的昆虫种也依次更替着,其中的各个种群间存在非常复杂的联系。采矿将改变生物群落的原有结构,不管是空间、时间、种类结构都将发生变化,原有的优势种可能消亡形成新的优势种,原有的乔木、灌木、草本三层或多层结构演替为草本层或者灌木草本层,降低了该区域的生产力,打破该区域原有的平衡状态,对生物群落多样性造成一定影响。 本项目占地4.625hm2,项目建设会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一定影响,考虑到本矿区区域内无珍稀动植物,项目区域外一定环境皆与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相同,动物迁徙有合适的迁入地,植物可在采矿结束后进行移植和恢复,本项目开发区域范围较小,区域内人为活动稀少,矿区所占用土地类型多为林地,没有发现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野生植物,项目占地不会使物种组成发生明显变化,且项目对剥离表土进行暂存,原有植被洒落的种子在表土中,随着运营期生态修复的开展,原有植被种类逐步恢复,对当地区域内动植物的稳定性和多样性影响较小。 因此,开采区对周围环境生物多样性影响很小。 (5)对景观的影响分析 本评价区域为较为常见的山区林地、灌草地景观。构成景观的要素 为林地、草地,人工种植林等不同斑块。但各斑块或生态系统由于受项目建设的干扰,其稳定性会随区域的变化而变化。影响较大的是露天开采区,不仅地貌发生变化,景观影响显著,而且其生态功能也将丧失。本项目建设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项目占地范围内原有的自然景观,例如:项目的实施对原地表形态、地层层序、植被等发生直接的破坏,随着采矿不断深入,原有林地会形成裸露岩石、边坡等一些人为的劣质景观,造成与周围自然景观的不相协调;堆土场、道路建成后,会对原有的景观进行分隔,造成景观生态系统在空间上的非连续性,对原有的景观产生一定的影响。 项目采用边开采边恢复的方式,待服务期满后,对开采区采坑进行 回填,充分利用堆土场剩余土石方进行回填,并对开采形成的台阶利用剥离的表土对其进行覆土、植被恢复。随着植被的恢复,本项目对自然景观的影响程度会有所降低,在可接受范围内。 (6)水土流失影响 水土流失是由于人为扰动地表或堆置固体废弃物而造成的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是以人类活动为外营力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水土流失类型。 露天开采过程中,大面积的地表植被剥离、地形改变、废土、石堆积等,都会扩大和增强土壤侵蚀的范围和强度,引起水土流失,造成较为严重的生态影响。地表清除及压占地表植被的过程,均严重破坏原有地表植被,增大了地表的松散程度,降低了地表的抗蚀性,加大了水土流失强度。 对采矿剥离土石造成大量松散岩土体的堆放,一旦暴雨季节来临,引发堆体滑坡、滑塌及泥石流的可能性大,对斜坡及冲沟下方、道路的危害程度大。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不仅严重影响本身的安全,也会对项目周边的冲沟和洼地形成淤积,同时可能对下游农作物造成损失。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影响可控。 (7)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 项目西南侧紧邻永久基本农田,运行期为矿山开采及石料加工,主要产生的粉尘,粉尘属原有土壤中成分,不新增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对土壤结构、理化性质影响甚微。运营期对永久基本农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农作物的影响,扬尘降落在农作物叶面上并吸收水分,成为深灰色的一层薄壳,降低叶面的光合作用,堵塞毛孔,阻碍农作物的光合作用和蒸腾作用,减弱调湿和机体代谢功能,造成叶尖失水、干枯、落叶和减产。粉尘能破坏叶面表层的蜡质和表皮茸毛,使农作物生长减退。 开采、运输粉尘采用洒水降尘的方式,破碎筛分、堆料场粉尘沉降在厂房内,并在临近基本农田侧设置围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淋溶水经多级沉淀池用于洒水降尘,车轮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多余土石方、粉尘暂存在堆土场,用于开采平台及采空区覆土。运营期粉尘、废水、固废经以上措施妥善后处理后对永久基本农田影响较小。 (8)闭矿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砂石场建设,在服务期满后,本项目立即停止开采。由于项目的建设及运营,对开采区地表的扰动较大,对区域内土壤、植被的破坏强,服务期满后短期内对评价区土地、动植物资源的影响仍将持续;同时,停采后开采区、工业场地等景观与当地自然景观不相协调,对当地景观有一定影响;如不采取有效的恢复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是长期存在。因此,停采后区域的生态恢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开采废气,破碎筛分、堆场以及砂石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等。 (1)开采废气 本项目开采工序为凿岩和爆破,凿岩和爆破时产生粉尘,同时爆破时产生的气体主要有:CO2、CO、NOx、O2、N2等。 本项目开采时粉尘产生系数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行业系数手册:石灰石露天开采(南方)中颗粒物产污系数,为1.42×10-2千克/吨.产品。本项目生产规模为20万t/a,则开采产生的颗粒物为2.28t/a。项目开采时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降尘率约为90%,排放量约0.23t/a,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爆破产生中CO、NOx为有害气体。参考《工程爆破中的灾害及其控制》中的有关统计资料,每吨炸药爆炸时大约产生NOx:14.6kg,CO:5.3kg。项目全年需炸药量为26t,则项目爆破NOx产生量0.38t/a,CO 产生量为0.14t/a,为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破碎、筛分及皮带运输粉尘 爆破后的矿石采用破碎机破碎,破碎后的碎石经带式输送机传送至振动筛,破碎、筛分及皮带运输过程产生粉尘。 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1011石灰石石膏开采行业系数手册:石灰石破碎过程颗粒物产污系数为3.07×10-2千克/吨.产品,石灰石筛分过程颗粒物产污系数为0.40千克/吨.产品,本项目生产规模为20万吨,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为6.14t/a,筛分产生颗粒物为80t/a。皮带密闭运输产生粉尘较少,基本可以忽略,不进行量化。 本项目破碎、筛分及皮带运输均在厂房内,破碎筛分系统及运输皮带密闭,在运输皮带进出口处设置喷淋设施,沉降后进入产品,按产生量的8%无组织排放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量6.89t/a,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矿区内运输粉尘 汽车在运输矿石及碎石过程不可避免地要产生扬尘,运输车辆行驶过程在天气干燥及风速较大时扬尘量较大。车辆行驶速度越快,产生的扬尘越大,同时,产生的扬尘量与道路的路面情况以及清洁程度有关。要求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在场地出口处设置车轮清洗池,对运输车辆夹带的泥土进行清洗,进场道路洒水除尘,并定期清扫;外运车辆采取封闭运输,采取措施后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装卸粉尘 开采区矿石通过装载机装车,原矿石块状较大,不易产生粉尘,矿石装载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因此装卸扬尘主要为产品装卸粉尘。装卸扬尘采用经验公式计算: Q=2*M*e0.64U*e-0.27W*H1.283 式中:Q——装卸扬尘,g/次; U——风速,m/s;(矿区所在地全年平均风速2.0m/s); W——物料湿度,取10%; M——车辆吨位,取20t; H——装卸落差,取1m。 项目物料装卸包括矿石原料、剥离表土及破碎产品,年总装卸量*t,通过计算装卸扬尘量Q≈0.14kg/次。项目年装卸10552车次,则装卸扬尘产生量为1.47t/a,利用开采平台雾炮机及堆料场喷淋设施洒水降尘,沉降在厂房、开采区及周边区域,为无组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堆料场粉尘 矿山工业场地设有碎石堆料场1个(2000m2),在干燥多风气候条件下,堆料场因风蚀作用产生扬尘。本次风力扬尘采用西安 (略) 干堆场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堆料场起尘量计算公式如下: Q=4.23×10-4×U4.9×S 式中:Q——粉尘产生量,单位mg/s; U——当地年平均风速,2.0m/s; S——堆场面积,m2。 经计算,Q为25.26mg/s,年有风按1825h计,则堆料场起尘量约0.17t/a。 堆料场位于破碎筛分厂房内,在堆料场处设置喷淋设施,确保砂石粒料具有较高的含水量,产生粉尘大部分进入石料中,少量无组织排放沉降在厂房内,按产生量的8%计,约0.01t/a,沉降在厂房内,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6)堆土场扬尘 本项目堆土场扬尘采用下列计算公式进行计算: Q=11.7×U2.45×S0.345×e-0.5ω 式中: Q——堆场起尘强度,mg/s; U——当地风速,2.0m/s; S——堆土场面积,900m2; ω——物料含水量,10%。 经计算,Q为634.19mg/s,年有风按1825h计,项目堆土场在不采取任何措施的情况下,理论计算起尘量为4.17t/a。项目堆土场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进行处理后,降尘率为80%,则堆土场逸散粉尘为0.834t/a,为无组织排放,堆土场采用帆布覆盖,基本无粉尘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厂区采用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减少厂区内扬尘的影响。 (7)食堂废气 本项目设有厨房,每天就餐人数12人。厨房拟设1个灶头,燃料为电。食堂生活用油按人均每天消耗食用油30g计算,厨房日耗食用油0.36kg,在烹饪时挥发约3%,厨房日挥发食用油0.011kg。项目共设1个基准灶头,每个灶头的排风量为2000m3/h,厨房每天运行约4h,油烟的产生浓度为1.375mg/m3,产生量为2.86kg/a。本项目油烟废气产生量较少,经抽油烟机抽排至厨房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8)开采机械废气和机动车尾气 开采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汽油、柴油作能源,生产设备的运行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外排尾气中主要含有NOx、CO等污染物,尾气排放量与车型、车况和车辆数等有关。本项目设备和运输汽车少,运输量不大,外排尾气量小,且作业范围相对较大,周围扩散条件较好,机械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3、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淋溶水及车辆清洗废水。 (1)生活污水 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35m3/d(351m3 /a)。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NH3-N、SS、动植物油,污染物产生情况见下表。 表4-1污染物产生情况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18m3),经收集沉淀后能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车辆清洗废水 工业场地设立车辆进出口车轮清洗池,清洗池有少量废水产生,废水产生量为1.2m3 /d,主要污染物为SS:500mg/L、石油类:10mg/L,设置车轮清洗池(4m3),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车轮清洗,不外排。 (3)淋溶水 矿山采用露天开采,为避免雨季山洪威胁采场和冲刷台阶边坡,在开采区及工业场地四周及台阶上修筑排水沟,排水沟尺寸为上宽0.5m,下宽0.4m,深0.45m,将山洪水排出场地外。经前文分析,项目淋溶水量10.43m3,设置2个沉淀池(单个容积15m3),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沉淀池为多级沉淀,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爆破。 矿山开采进行钻孔、爆破、装载石料、切割等工序,石料运输车辆,将会产生一定的噪声污染。设备噪声多为移动、间断噪声源,运输车辆噪声主要为线性、间断噪声源;爆破噪声为瞬时噪声源。运营期主要噪声源强见表4-2。 表4-2主要设备噪声源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可选择点声源预测模式模拟预测噪声源排放噪声随距离的衰减变化规律。 ①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 式中:L1—距离声源r处的声压级; Lw—声源处声压级; r—预测点与声源的距离; Q—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8; R—房间常数,R=Sɑ/(1-ɑ),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ɑ为平均吸声系数。 ②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 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li(T)——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N——室内声源总数。 ③靠近室外围护结构处的声压级: 式中:——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围护结构i倍频带的隔声量,dB。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夜间不进行预测,厂界处噪声贡献值见表4-3。 表4-3 厂界处噪声贡献值dB(A)
由上表可知,设备正常运行状态下,通过墙体阻隔、距离衰减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本项目厂界周边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噪声污染。 5、爆破噪声影响分析 矿石开采过程中的爆破工序往往伴随着巨大的能量释放,这些能量对岩石做功外,还可产生多种危害,如冲击波、振动、飞石以及扬尘等。它对附近的人、畜、建筑物、生态环境可产生较大的影响,由于本项目爆破时 (略) 进行爆破,因此,本项目工 (略) 安排, (略) 制定的爆破方案进行工作。 爆破时产生的噪声属突发性瞬时噪声,其特点是持续时间短,但强度大,并可感觉到气浪的冲击,因此爆破噪声的瞬时影响还是比较大的。 根据矿山爆破噪声的类比调查,爆破时产生的瞬时声压级可达120~130dB(A),一般采用浅孔爆破噪声较高,声压级接近类比声压级上限,采用中深孔或深孔爆破噪声相对较低,取类比声压级下限,本项目为声孔爆破,声源取120dB(A)。按半自由空间点声源噪声衰减公式,计算距爆破中心不同距离的噪声贡献衰减规律见下表。 表4-4 深孔爆破噪声衰减表
由于其属于瞬间产生,爆破声源持续时间较短,影响的持续时间很短,属于突发性噪声,因此爆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按突发性噪声进行分析评价。 爆破在昼间时间段内进行,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对夜间突发性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相应标准值的15dB(A),而对昼间产生的突发性噪声没有要求。环评根据夜间突发性噪声的规定,对昼间突发性噪声评价也参考夜间规定最高不准超过相应标准值15dB(A)。项目爆破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关注敏感点,敏感点噪声功能按2类区评价昼间参考限值为60dB(A),则昼间突发性噪声最大值不准超过75dB(A)。 根据上表爆破噪声点声源衰减规律对比分析,深孔爆破突发性噪声对周边环境75dB(A)的影响在爆破点在70m 范围。由于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760m处的牛寨居民,对周围居民点声环境无影响。 爆破时要求所有的人员都应撤离到300m的爆破警戒线外,即距爆破点中心300m范围内将不会有受噪声影响的人群,因此即使是距离爆破中心70m 范围内有爆破引起的突发性噪声超标影响,但由于无受影响人群,这种超标影响应该是可以接受的。 6、振动影响分析 矿石开采过程中的爆破工序往往伴随着巨大的能量释放,这些能量对岩石做功外,还可产生多种危害,如冲击波、振动等。 本项 (略) 进行爆破,因此,本项目工 (略) 安排, (略) 制定的爆破方案进行工作。 本工程采取深孔爆破的方式,炸药用量少,为小范围爆破。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760m范围内无居民点,爆破产生的振动基本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振动影响随爆破结束而消失。本项目严格控制炸药用量、规范开展爆破作业,控制爆破时间,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振动作业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控。 7、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表面剥离产生的表土,矿山开采时产生的废弃岩土、沉淀池及车轮清洗池产生的底泥 、破碎筛分厂房无组织排放粉尘、隔油池油渣、废机油和生活垃圾等。 (1)一般固废 ①剥离表土 本项目开采区对近期开采区域林地、草地、灌木林地进行表土剥离,预计年剥离表土5844t(2250m3),在堆土场单独设置一角进行表土堆放,后期用于绿化或复垦。 ②废弃土石 根据项目设计资料,本项目剥采比为0.01,即1m3的矿石约需剥离0.01m3的土石,本项目设计规模为20万t/a,则年产生废弃土石2000m3(5195t),矿山共产生废弃土石约41560t,废弃土石方堆放在堆土场,用作回填绿化用土。 ③沉淀池及车轮清洗池底泥 本项目沉淀池及车轮清洗池底泥为碎石和泥土,年产生约1t。底泥定期清掏,堆放在堆土场,后期用作回填绿化用土。 ④粉尘 本项目破碎筛分厂房沉降的粉尘约6.99t/a,定期打扫,清运至堆土场,后期用作回填绿化用土。 ⑤生活垃圾 本项目工作人员12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则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为1.56t/a。项目在厂区合理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生活垃圾,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⑥隔油池油渣 隔油池处理食堂废水时会产生一定量油渣,油渣产生量0.1t/a,单独收集,委托取得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收运。 ⑦厨余垃圾 本项目设置厨房,就餐时产生厨余垃圾,按0.5kg/餐.人计,则产生6kg/d(1.56t/a),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委托取得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收运。 (2)危险废物 本项目设备检修时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4-08 。 表4-4 本项目危险废物一览表
8、地下水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本项目属于“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中土砂石开采,为IV类项目,不需要进行地下水评价,仅做简单分析。 根据《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矿区地下水主要来自汇水面积内大气降水的渗入及冲沟补给,补给量受降水及季节的控制。区内地下水总体自北东西向南西沿岩层节理裂隙运移,流出矿区外,地下水埋深105m。 本项目矿山开采工程实施后,开采区内大量矿岩被开挖,因此该区域包气带厚度降低,对地下水通道有疏通作用,利于大气降雨对含水层的补给。本项目开采的矿石,不含有毒有害成分,因此大气降水渗透后,经土壤过滤,对地下水水质无影响。本项目开采未涉及已有、拟建和规划的地下水供水水源地、污水排放口等地下水环境影响敏感的区域。 工业场地危险废物暂存间、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渗漏,当中含有有机质和细菌,污废水渗漏可能对浅层地下水有所影响,营运期对危险废物暂存间、沉淀池、化粪池等设施设置防渗漏措施,底部和四壁全部用混凝土抹面,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重要构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以防开裂。采取防渗措施后污废水渗漏的几率很小,因此可以认为工业场地产生的污废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微小。 9、土壤影响分析 本项目属于采矿业,为建筑用灰岩矿,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等,来源于采矿过程,属原有土壤中成分,不新增污染物进入土壤中,对土壤结构、理化性质影响甚微。 本项目柴油、废机油、含油废水的“跑、冒、滴、漏”对区域土壤产生影响,事故泄漏的情况下通过地表漫流、垂直入渗等方式,使土壤层中吸附了大量的油品,土壤层吸附的油品造成植物生物的死亡。 本项目对危废暂存间、隔油池、柴油库需防渗防腐处,一旦发生溢出与渗漏事故,油品将由于防渗层的保护作用,积聚在危废暂存间,对土壤影响较小。 10、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1)风险物质识别及风险潜势定级 本项目不设爆破器材库,矿山所需炸药 (略) 配供;现场设置柴油库,柴油最大储存量为40t;设备检修中产生废机油0.05t/a。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中油类物质临界量为2500t,本项目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小于1,则其风险潜势划分为I级。 (2)风险影响 ①含油废水、废机油、柴油泄露风险及影响 含油废水、柴油、废机油泄漏一旦进入地表河流,将造成地表河流的污染,影响范围小到几公里大到几十公里。污染首先将造成地表河流的景观破坏,产生严重的刺鼻气味;其次,由于有机烃类物质难溶于水,大部分上浮在水层表面,形成一层油膜使空气与水隔离,造成水中溶解氧浓度降低,逐渐形成死水,致使水中生物死亡;再次,油品的主要成分是C4~C9 的烃类、芳烃类、醇酮类以及卤代烃类有机物,一旦进入水环境,由于可生化性较差,造成被污染水体长时间得不到净化,完全恢复则需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 含油废水、油品泄漏或渗漏对地下水的污染较为严重,地下水一旦遭到油品的污染,将使地下水产生严重异味,并具有较强的致畸致癌性,根本无法饮用。又由于这种渗漏必然穿过较厚的土壤层,使土壤层中吸附了大量的燃料油,土壤层吸附的燃料油不仅会造成植物生物的死亡,而且土壤层吸附的燃料油还会随着地表水的下渗对土壤层的冲刷作用补充到地下水,这样即便污染源得到及时控制,地下水要完全恢复也需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 ②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对危废暂存间做防渗防腐处理,油品将会被截留在围堰,能有效避免油品下渗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③堆土场溃坝风险 项目堆土场设置于工业场地及开采区。堆土场事故状态下对环境影响主要为泥石流流经途径区域植被被压覆破坏,造成植被死亡。堆土场下游500m范围内无任何居民,下游主要为耕地,总体而言环境风险较小。 ④爆破风险 本项目露天开采时,采用深孔爆破,但仍然要考虑砂石资源开采过程存在的地震波安全距离、冲击波安全距离及爆破飞石安全距离。 | |||||||||||||||||||||||||||||||||||||||||||||||||||||||||||||||||||||||||||||||||||||||||||||||||||||||||||||||||||||||||||||||||||||||||||||||||||||||||||||||
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 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 本项 (略) 黔西南州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牛寨,矿区由15个拐点组成。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砂石土资源开发管理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5 号)划定禁采区的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地、城市公园、城市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重点旅游景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灾害危险区、文物古迹所在地等区域开采砂石土;禁止在重要湖泊、水库、河流周边,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禁止在机场、港口、桥梁、隧道、电力设施周边一定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砂石土。项目不在规定的禁采区范围内,选址符合政策要求。 本项目依托桑郎镇八合村岩燃砂石场遗留的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进行改建,对场地扰动相对较小。本项目附近最近居民点为西南侧760m处的牛寨,居民点距离较远,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二类区、地表水为Ⅲ类、地下水Ⅲ类、声环境为2类区,生态环境为生态敏感性一般区域,在环境功能区划方面对项目无制约因素。项目周边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给排水、用电、通信均可得到保障。项目占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化遗产地、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评价范围内无需特殊保护的珍稀野生动植物分布,无名胜古迹和重点保护文物。项目临近G552约40m长的区域较为平坦,在道路直观可视范围,本项目设置广告牌进行遮挡。 2、堆土场选址合理分析 在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1处堆土场,位于破碎筛分场地西侧及开采区东南侧,占用类型为商品林地及采矿用地,标高为+818.42--+821.21m,面积为900m2,堆高5m,容积为4500m3,用于存放表土、废土石及排放粉尘,堆土场位于开采区的最终开采平台,在+810m最终平台开采时先对堆土场外的其他区域开采,+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开采完成后,将堆土场剩余土石方回填至+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再开采堆土场下少量矿石。 堆土场不属于活动断层、溶洞区、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距离水域较远,且表土和多余土石分开堆放在堆土场内,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表土和多余土石暂存在堆土场,用作场地绿化回填用土。堆土场下方修筑围墙;同时对开采区采用边开采边治理的生态恢复措施,在开采下一级台阶时对上一级台阶形成的平台进行填石、覆土、复绿,以减少弃土石过量堆积的情况。本项目年产生表土2250m3,废弃土石2000m3,底泥1t(0.385m3),无组织粉尘约6.99t(2.69m3),年共计产生4253.075m3,本项目堆土场能够容纳堆放一年的表土、废土石及排放粉尘。待项目开采到堆土场区域时,将堆土场剩余土石方回填至+810m最终平台其他区域。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合理、可行的。 |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①在施工前取得项目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 ②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施工期占地、植被破坏情况,认真做好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及生态恢复、建设工作。 ③堆土场按先围后堆的原则,进行边坡防护、设置排水沟、采用帆布覆盖等水土保持措施,减少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③加强管理,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2)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措施 ①施工时应采取尽量少占地、少破坏植被的原则,各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进行,以免造成周围植被的大面积破坏和干扰动物的栖息环境。本项目尽可能的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施工,减少用地及植被破坏。 ②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砍伐树木。 ③施工期合理采用洒水降尘,降低对粉尘对植被的影响。 (3)动物保护措施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时间,增强施工人员对动物的保护意识,对其加强保护,禁止猎捕、杀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野生动物的影响可降低到最低程度。 (4)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进场道路、矿山道路及占地将破坏占地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地面、坡面裸露,不可避免造成水土流失加剧。为了保护项目评价区域的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矿山道路及进场道路施工过程应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尽可能减少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暂的,随着项目建设完成,施工期的负面影响会逐渐消失,随着施工结束,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占地区域内的土壤侵蚀模数会逐渐减小。 (5)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尤其注意在临近基本农田侧,围挡高2m,长约20m。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处理施工扬尘、废气及固废,对永久基本农田土壤及农作物生长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防止浮尘产生,在大风时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 ②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③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量。 ④灰渣、水泥等易起尘原料,材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运输。 ⑤起尘原材料覆盖堆放。 ⑥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应用帆布遮盖。 ⑦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围挡高2m,长约20m。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以有效抑制施工区扬尘的产生和溢散,保证施工场地扬尘控制项目PM10监测点浓度小于150ug/m3,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要求。 (2)机械、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①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燃油废气的排放; ②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 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车辆汽车尾气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5.0m3)沉淀后回用做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无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18m3)收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4、声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将对项目区域的声环境带来一定影响。在施工现场,往往是多种施工设备共同作业,施工噪声影响是多种设备噪声共同辐射的结果。但由于施工期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且具有局部地段特性。为了减小施工阶段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方应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设备选用合格的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 (2)通过合理布局,将施工产噪设备距施工场界5m以上,再通过在施工 场地周围修建2.0m 高围墙阻挡。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 作业,运输车辆限速、禁鸣。 (4)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避免噪声局部声级过高。 (5)加强管理,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车速、设置禁鸣等措施。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施工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5、振动防治措施 本项 (略) 进行爆破,因此,本项目工 (略) 安排, (略) 制定的爆破方案进行工作。本项目严格控制炸药用量、规范开展爆破作业,控制爆破时间,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振动作业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控。 5、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剥离土石。本项目剥离表土暂存在堆土场,施工开挖产生的土石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回填。堆土场设置围墙长约30m、高4m,采用帆布覆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用作矿山道路或进场道路填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①建议项目按开采进度进行开采区植被清除工作,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尽量减少清除面积,禁止大面积清除使地表长期裸露。 ②严格按项目开采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减少植被的破坏。 ③按照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边开采,边恢复”。 ④开采区应做好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堆土场妥善堆存,堆土场设置围墙及排水沟,以降低水土流失。 ⑤开采区及工业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上宽0.5m,下宽0.4m,深0.45m,截面为梯形,疏排大气降水。开采区内大气降水经沉淀后用于防尘洒水,即可节约水资源,又可减少水土流失。 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动植物保护意识。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 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动物保护意识。 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 ⑧夜间不进行作业,尽量不使用发电设备,不影响动物的休息。 ⑨优选低噪声设备,避免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 ⑩项目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实施,进行景观营造。
①在临近基本农田边界处设置围挡,围挡高2m,长约260m。 ②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收集,淋溶水经多级沉淀池用于洒水降尘,车轮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多余土石方、粉尘暂存在堆土场,用于开采平台及采空区覆土。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有效处理运营期扬尘、废气及固废,对永久基本农田土壤及农作物生长影响较小。(3)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 矿山服务期满后,矿山道路及各类设施将拆除,开采期产生的粉尘、噪声、废水等污染将随之消除。项目其主要的环境问题有植被破坏造成的水土流失、改变土地利用方式对地貌景观的破坏、开采区存在部分裸露岩石。 ①按照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复垦工作,开采形成底面、矿山公路、加工场地、办公生活区复垦为乔木林地;开采形成边坡不覆土,台阶平台需要覆土,撒播草籽、内侧坡脚种植藤类植物。 ②项目开采结束后,拆除的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平整覆土恢复植被;对开采区未恢复区域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及时恢复绿化,对之前植被恢复不佳区域进行补种,绿化应因地制宜,多种绿化措施并举,以区内原有植被为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经济的本地绿化植物,采用常绿和落叶、乔木和灌木、速生和慢生树种、喜阳和喜阴植物等各类和乔灌草相结合的多配置方案进行。 (4)技术可行性 ①开采完后清除工业场地及采空区内的地面障碍物石砾和硬化地面,通过汽车将堆土场的土石回填于采空区,然后对开采区、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进行覆土,充分利用工程前期堆放于在堆土场的表土,覆盖土层厚度根据植被恢复类型和场地用途确定。恢复为农业植被的,覆土厚度应在50cm以上;恢复为林灌草等生态或景观用地的,根据土源情况进行适当覆土。 ②合理安排岩土排弃次序,将有利于植被恢复的岩土排放在上部。堆土场 设置排水系统和围墙工程。 (5)经济合理性分析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勘察、设计、施工等费用根据有关规定须列入矿山成本管理,同时矿山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之前应缴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该保证金根据不同矿种、生产规模等指标进行收取,这些规定及措施保证了矿山地质生态治理费用的缴纳及治理工程的实施。 (6)运行稳定性分析 主要对边坡、台阶进行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的监测、修复,林木、藤本植物种植成活的监测、修枝、防虫刷白、补植等工作。 配套设施管护:对复垦区的配套设施(截排水沟、挡墙),按时有计划的 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设施无损坏,保障复垦项目区正常生产工作。 复垦区管护措施:矿山闭坑后,启动各复垦单元的复垦工作,对各复垦单元土壤进行培肥,复垦工程完成后应对林草地实施管护,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生长情况,对可能存在问题进行解决,该补种的补种,该维护的维护,根据气候条件适时进行洒水养护。 该项目监测工程以年为单位进行,为保证作物长势及林草种植尽快繁盛, 复垦后的三年应做好监测与管护工作,监测与管护年限为2年。 (7)生态保护和修护效果的可达性 矿山建设及开采的前期,应做好表土的堆放;矿山闭坑后拆除有关建构筑物;进行场地平整;根据复垦目标实施覆土、种树、种草、栽植并进行培肥抚育,并修建蓄水池、截排水沟、矿山道路等配套设施;最后实施监测管护。 工程量主要由表土收集、建构筑物拆除、场地平整、覆土、种植林木、播撒草籽、土壤培肥、配套设施修建、监测与管护等组成,矿山生产服务期间的表土剥离及堆放、各设施场地的布置、采区的布置应考虑后续复垦工作的便利性,可实施复垦的区段应尽早实施复垦,结合矿山的生产工艺及实际开采情况,整个复垦工作主要安排在矿山闭坑后的1-2年。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保护措施 本项目凿岩和爆破时产生粉尘,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可有效减少钻孔、爆破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量。破碎、筛分、堆料场、皮带运输在破碎筛分厂房内,厂房为棚架落地式,堆料场处设置喷淋设施,破碎筛分系统及运输皮带密闭,运输皮带进出口设置喷淋设施,产生粉尘在厂房内沉降。厂区范围定期洒水降尘。场内装载和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污染,运输过程中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装载中应降低落料高度,装载机和运输车辆低速行驶,装卸粉尘利用开采平台雾炮机及堆料场喷淋设施洒水降尘,能有效抑制扬尘。堆土场粉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并设置帆布覆盖,能有效抑制扬尘。 开采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汽油、柴油作能源,生产设备的运行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尾气周围扩散条件较好,机械尾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 粉尘及机械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食堂废气经抽油烟机抽排至厨房屋顶排放,本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本项目废气 监测计划见表5-2,监测点位详见附图2: 表5-2 废气监测计划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隔油池容积1m3。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18m3),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可行性: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1.35m3/d,产生较小且污染物成分简单,所以生活污水可用做农肥。本项目化粪池容积为18m3,可储存13天的生活污水, 项目周边植被较为茂密,且项目1km范围内有大量耕地和林地,对农肥的需求量较大,完全可容纳本项目生活污水。因此,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定期清掏用作农作物施肥是可行的。 (2)车辆清洗废水 工业场地设立车辆进出口车轮清洗池,清洗池中废水产生量为1.2m3 /d,设置车轮清洗池(4m3),车轮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车轮清洗,不外排。 (3)淋溶水 项目设置2个沉淀池(单个容积15m3)收集开采区及工业场地区淋溶水,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2个沉淀池能收集开采区、堆土场及工业场地区淋溶水,位置设置合理。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和爆破,项目厂界周围500m范围内无居民点,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噪声污染。项目运行时对周围动物产生一定影响。对于设备噪声采取以下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2)采用隔声降噪、减震及建筑隔声。项目空压机设置基础减振、隔声,空压机进气安装消声器等。对于振动大的设备(部件),应配备减振装置。部分设备位于厂房内。 (3)加强进出场车辆管理,场区内限速、禁止鸣笛,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 (4)加强设备维护,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5)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控制爆破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 至次日6:00爆破,将山石爆破偶发噪声的影响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根据爆破噪声点声源衰减规律对比分析,深孔爆破突发性噪声对周边环境75dB(A)的影响在爆破点在70m范围。由于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西南侧760m处的牛寨居民,对周围居民点声环境无影响。对于爆破噪声为避免对居民产生影响,措施如下: ①本 (略) 进行,爆破前在周围设置告示,提醒周围居民,不要到项目周边活动。 ②爆破时要求所有的人员都应撤离到300m的爆破警戒线外。 本项目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区标准要求。 表5-3 噪声监测计划
5、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见表5-4。 表5-4 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一览表
本项目设置1处堆土场,项目堆土场位于项目用地东南侧,占地包含在开采区占地和工业场地占地范围内,即部分占用开采区用地、部分占用工业场地用地。堆土场四周设置截排水沟,下方向设置围挡,产生淋溶水量已计入开采区和工业场地计算和处理。项目堆土场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I 类场要求进行建设: (1)当天然基础层饱和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5 cm/s,且厚度不小于0.75 m 时,可以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 (2)易产生扬尘的贮存或填埋场应采取分区作业、覆盖、洒水等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3)当贮存场、填埋场服务期满或不再承担新的贮存、填埋任务时,应在2 年内启动封场作业,并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本项目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 (1)设置必要的贮存分区,避免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接触、混合。 (2)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3)贮存设施地面与裙脚应采取表面防渗措施;表面防渗材料应与所接触的物料或污染物相容,可采用抗渗混凝土、高密度聚*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贮存的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地面的,还应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 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 cm/s),或至少2 mm厚高密度聚*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4)同一贮存设施宜采用相同的防渗、防腐工艺(包括防渗、防腐结构或材料),防渗、防腐材料应覆盖所有可能与废物及其渗滤液、渗漏液等接触的构筑物表面;采用不同防渗、防腐工艺应分别建设贮存分区。 (5)贮存点贮存的危险废物应置于容器或包装物中,不应直接散堆。 (6)贮存设施运行期间,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保存。 (7)危险废物存入贮存设施前应对危险废物类别和特性与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一致性进行核验,不一致的或类别、特性不明的不应存入。 (8)应定期检查危险废物的贮存状况,及时清理贮存设施地面,更换破损泄漏的危险废物贮存容器和包装物,保证堆存危险废物的防雨、防风、防扬尘等设施功能完好。 (9)针对不同类别、形态、物理化学性质的危险废物,其容器和包装物应满足相应的防渗、防漏、防腐和强度等要求。 6、地下水、土壤防治措施 为了防止运营期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个区域采取防渗措施。 表5-5 本项目分区防渗措施要求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油品、含油废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废机油经收集后存放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隔油池、危废暂存间、柴油库进行防渗,危废暂存间及柴油库设置围堰。 ③日常对柴油罐巡视。 (2)堆土场溃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①对堆土场要作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避开软弱基底,有不良地质 条件时,要有处理的措施,从源头上把好关。 ②重视堆土场建设质量,清基要彻底,台阶要规范,不留后患。 ③建设和完善堆土场的围墙及排水设施,疏导大气降水,修排水沟等。 ④加强对堆土场的环境风险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截排水沟,确保雨季排 水畅通,防止垮塌风险发生。 (3)爆破风险防范措施 矿山爆破作业时,委 (略) 进行爆破。 针对矿区周边各个重要保护设施的具体特征,分析其受爆破影响的受损部 位和相应的危险因素,选取适当的计算模型计算出露天开采爆破对该位置保护 设施的破坏能力。当破坏能力对保护设施安全运营造成威胁时,应当给予矿山 作业调整的建议措施,以避免对重要保护设施的安全威胁。爆破安全距离300m 范围内无居民区等敏感目标,爆破作业对周边居民点影响较小。本项目在开采区边界东南侧设置接滚石平台及防滚石墙,在矿区道路及工业场地道路外侧设置挡墙,能有效防治滚石对下游耕地中农作物造成破坏。 | ||||||||||||||||||||||||||||||||||||||||||||||||||||||||||||||||||||||||||||||||||||||||||||||||||||||||||||||||||||||||||||||||||||||||||||||||||||||||||||||||||
其他 | 无 | ||||||||||||||||||||||||||||||||||||||||||||||||||||||||||||||||||||||||||||||||||||||||||||||||||||||||||||||||||||||||||||||||||||||||||||||||||||||||||||||||||
环保投资 |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为188.16万元,占总投资的12.54%。项目环保投资详见表5-6。 表5-6 项目环境保护投资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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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施工期 | 运营期 |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环境保护措施 | 验收要求 | |
*生生态 | 在施工前取得项目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进行。 | 生态恢复良好,未造成*生生物物种消失。 | 按开采进度进行开采区植被清除工作,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尽量减少清除面积,禁止大面积清除使地表长期裸露。 | 恢复生态破坏处的生态环境及功能 |
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 禁在规定的施工范围外砍伐树木。 | ||||
项目开采方案进行开采,禁止越界开采,减少植被的破坏。 | ||||
施工期合理采用洒水降尘。 | ||||
按照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边开采,边恢复”。 | ||||
表土堆放在堆土场,堆土场先围后堆,设置排水沟,并采用帆布覆盖。 | ||||
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堆土场妥善堆存,堆土场设置围墙及排水沟。 | ||||
工程施工尽量减少临时占地。 | ||||
开采区四周设置排水沟,排水沟长尺寸为上宽0.5m,下宽0.4m,深0.45m。 | ||||
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及时间,增强施工人员对动物的保护意识,对其加强保护,禁止猎捕、杀害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
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动植物保护意识。 | ||||
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严禁偷猎、捕杀野生动物。 | ||||
夜间不进行作业。 | ||||
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 | ||||
严格按照批复后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防治措施进行实施。 | ||||
按照项目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的相关要求进行复垦工作,开采形成底面、矿山公路、加工场地、办公生活区复垦为乔木林地;开采形成边坡不覆土,台阶平台需要覆土,撒播草籽、内侧坡脚种植藤类植物。 | ||||
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尤其注意在临近基本农田侧,围挡高2m,长约20m。 | ||||
项目开采结束后,拆除的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平整覆土恢复植被;对开采区未恢复区域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及时恢复绿化,对之前植被恢复不佳区域进行补种。 | ||||
水生生态 | / | / | / | / |
地表水环境 | 施工废水经设置的临时沉淀池( 5m3)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 项目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不外排,施工完成后无环境遗留问题。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18m3)收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 |
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18m3)收集后清淘用作农肥。 | 车轮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4m3)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 ||
/ | / | 淋溶水经多级沉淀池(2个15m3)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防尘洒水。 | 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 |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 / | 分区防渗 | 不对区域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
声环境 | 施工设备选用合格的低噪声设备,并进行基础减震。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 | 厂界处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2 类标准限值 |
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周围修建2.0m 高围墙 | ||||
隔声降噪、减震及建筑隔声。 | ||||
严禁在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至次日6:00作业,运输车辆限速、禁鸣。 | ||||
加强进出场车辆管理,场区内限速、禁止鸣笛,特别严禁夜间进出车辆鸣笛。 | ||||
加强管理,按施工操作规程施工,控制运输车辆车速、设置禁鸣等措施。 | 加强设备维护。 | |||
严格控制爆破时间,禁止在午间12:00至14:00、夜间22:00 至次日6:00爆破 | ||||
本 (略) 进行,爆破前在周围设置告示,提醒周围居民,不要到项目周边活动。 | ||||
爆破时要求所有的人员都应撤离到300m的爆破警戒线外。 | ||||
振动 | / | / | 严格控制炸药用量、规范开展爆破作业,控制爆破时间 | / |
大气环境 | 施工场地定期洒水,场地运输通道及时清扫、洒水 |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1700—2022)排放标准 | 凿岩和爆破时产生粉尘采用雾炮机洒水降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 |
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 | ||||
破碎、筛分、堆料场及皮带运输在厂房内,厂房为半封闭棚架落地式结构,堆料场设置喷淋设施,破碎筛分系统及皮带运输密闭,并在皮带运输进出口设置喷淋措施。 | ||||
材料运输时应采用密闭式运输。 | ||||
起尘原材料覆盖堆放 | ||||
选择优质环保的工程设备和燃油,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 | ||||
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围挡高2m,长约20m。 | 装载机和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利用开采平台雾炮机及堆料场喷淋设施洒水降尘 | |||
堆土场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并设置帆布覆盖。 | ||||
食堂废气经抽油烟机抽排至厨房屋顶排放。 | ||||
固体废物 | 剥离表土暂存在堆土场,堆土场设置围墙长约30m、高4m,采用帆布覆盖。 | 严禁乱堆乱弃,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表土堆放在堆土场一角,采用帆布覆盖,后期用于绿化用土。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标准 |
废弃土石堆放在堆土场,采用帆布覆盖,后期用于绿化用土。 | ||||
沉淀池、车辆清洗池底泥堆放在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 | ||||
沉淀池底泥堆放在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 | ||||
厂房内粉尘,定期打扫,清运至堆土场,后期用于回填。 |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附近村寨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生活垃圾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隔油池油渣和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委托取得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权的企业收运。 | ||||
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集中收集后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用作矿山道路或进场道路填料。 | ||||
废机油收集后按暂存于 危废暂存间(2m2),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 |||
电磁环境 | / | / | / | / |
环境风险 | 在施工区域边界处设置临时移动围挡,围挡高2m,长约20m。 | 危废暂存间进行避光、防渗及围堰的处置。 | 风险事故可以得到有效处置 | |
柴油库进行防渗并设置围堰。 | ||||
隔油池防渗 | ||||
堆土场修建排水沟、围墙,定期检查、维护。 | ||||
开采区边界东南侧设接滚石平台及防滚石墙,在矿区道路及工业场地道路外侧设置挡墙。 | ||||
环境监测 | / | / | 委托有资质 的监测单位对本项目主要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 粉尘、噪声达标排放。 |
其他 | / | / | / | / |
七、排污许可申请及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一、排污许可申请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名录规定,本项目属于“六、非金属矿采选业10中“土砂石开采101”中“其他”,为登记管理。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R首次登记 □延续登记 □变更登记)
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1m3)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18m3),定期清掏用作农肥;车辆清洗废水经车轮清洗池收集后循环利用,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无废水外排,因此,无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八、结论
望谟县桑郎镇八合村岩然坡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项目整体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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