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耐车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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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耐车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示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 (略) 年产3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3年11月24日起,截止2023年12月0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3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迁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选址于苍南县灵溪镇温州家具产业园区S1-1地块( (略) (略) 内)1#生产厂房1-3层,租赁总建筑面积约6000m2,最终达到年产3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D=2.5km)

1

1#金福村

东侧

约2000m

22

22#新浦村

西北侧

约2160m

2

2#华山村

东南侧

约1600m

23

23#畔垟村

西北侧

约2700m

3

3#大浃头村

东南侧

约1350m

24

24#星海学校

东南侧

约1000m

4

4#塘下村

东南侧

约600m

25

25#树人学校

东南侧

约800m

5

5#上汇村

东北侧

约1150m

26

26#苍南外国语学校

西南侧

约1562m

6

6#下汇村

东北侧

约1560m

27

27#勤奋中学

西南侧

约3200m

7

7#山南村

西北侧

约950m

28

28#灵溪镇渎浦中学

西南侧

约2050m

8

8#高黎村

北侧

约1350m

29

29#苍南县站前小学

西南侧

约1600m

9

9#淡浦村

东北侧

约2800m

30

30#灵溪八中

西北侧

约1850m

10

10#上刘村

南侧

约1420m

31

31#苍南县人民政府

西南侧

约2400m

11

11#沈庄

东北侧

约900m

32

①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600m

12

12#吕大屋村

东南侧

约2000m

33

②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侧

约400m

13

13#河头村

西北侧

约2300m

34

③规划居住用地

西南侧

约730m

14

14#山北底村

西北侧

约2000m

35

④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约1450m

15

15#沪山村

西北侧

约1050m

36

⑤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2450m

16

16#百丈村

西南侧

约1080m

37

⑥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1600m

17

17#红星村

东南侧

约2050m

38

⑦规划居住用地

东侧

约2300m

18

18#金龙社区

东南侧

约2700m

39

⑧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100m

19

19#横支村

东侧

约1550m

40

⑨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600m

20

20#渎浦村

西南侧

约2000m

41

⑩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400m

21

21#三禾村

东南侧

约820m

42

?规划商住用地

北侧

约19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2021年1月11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监测指标未出现超标情况,能够达标排放。另外,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污水处理厂工况负荷为73%,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2.4m3/d(720m3/a),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为0.002%,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a)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酸*酯、*酸*酯、*醇、TSP、NOx、SO2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酸*酯、*酸*酯、*醇、TSP、NOx、SO2短期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故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到达附近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焊接烟尘通过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可满足标准限值排放;本项目打磨粉尘通过湿式除尘柜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可满足标准限值排放;本项目漆雾采用水帘台收集处理后,再通过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进一步净化处理,可基本全部去除;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可满足标准限值排放;与有机废气一同经过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后排放,其中水喷淋系统可对颗粒物进行去除;本项目采用符合标准的低硫燃料,可直接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污染物能排放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噪声、废气、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洪总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二〇二三 年 十一 月 二十三 日


根据《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略) 人民政府令364号修订),现对 (略) 年产3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告日2023年11月24日起,截止2023年12月07日,共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年产3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迁建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选址于苍南县灵溪镇温州家具产业园区S1-1地块( (略) (略) 内)1#生产厂房1-3层,租赁总建筑面积约6000m2,最终达到年产3万辆电动三轮摩托车生产线智能化技改项目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1 项目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要素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保护对象

与厂界关系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

大气环境(D=2.5km)

1

1#金福村

东侧

约2000m

22

22#新浦村

西北侧

约2160m

2

2#华山村

东南侧

约1600m

23

23#畔垟村

西北侧

约2700m

3

3#大浃头村

东南侧

约1350m

24

24#星海学校

东南侧

约1000m

4

4#塘下村

东南侧

约600m

25

25#树人学校

东南侧

约800m

5

5#上汇村

东北侧

约1150m

26

26#苍南外国语学校

西南侧

约1562m

6

6#下汇村

东北侧

约1560m

27

27#勤奋中学

西南侧

约3200m

7

7#山南村

西北侧

约950m

28

28#灵溪镇渎浦中学

西南侧

约2050m

8

8#高黎村

北侧

约1350m

29

29#苍南县站前小学

西南侧

约1600m

9

9#淡浦村

东北侧

约2800m

30

30#灵溪八中

西北侧

约1850m

10

10#上刘村

南侧

约1420m

31

31#苍南县人民政府

西南侧

约2400m

11

11#沈庄

东北侧

约900m

32

①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600m

12

12#吕大屋村

东南侧

约2000m

33

②规划居住用地

西北侧

约400m

13

13#河头村

西北侧

约2300m

34

③规划居住用地

西南侧

约730m

14

14#山北底村

西北侧

约2000m

35

④规划居住用地

南侧

约1450m

15

15#沪山村

西北侧

约1050m

36

⑤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2450m

16

16#百丈村

西南侧

约1080m

37

⑥规划居住用地

东南侧

约1600m

17

17#红星村

东南侧

约2050m

38

⑦规划居住用地

东侧

约2300m

18

18#金龙社区

东南侧

约2700m

39

⑧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100m

19

19#横支村

东侧

约1550m

40

⑨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600m

20

20#渎浦村

西南侧

约2000m

41

⑩规划居住用地

东北侧

约2400m

21

21#三禾村

东南侧

约820m

42

?规划商住用地

北侧

约19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执行污水处理厂设计标准(COD≤30mg/L、NH3-N≤1.5(3)mg/L、总氮≤12(15)mg/L)。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2021年1月11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监测指标未出现超标情况,能够达标排放。另外, (略)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平台公布的数据,污水处理厂工况负荷为73%,尚有余量,本项目生活废水产生量为2.4m3/d(720m3/a),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纳管标准,废水量对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占比为0.002%,项目生活污水排放水量较小基本不会对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和处理能力造成冲击,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入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可行。

2、大气环境影响

a)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酸*酯、*酸*酯、*醇、TSP、NOx、SO2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100%。

b)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污染物非*烷总烃、*酸*酯、*酸*酯、*醇、TSP、NOx、SO2短期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浓度、区域削减污染源以及在建、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后,叠加后的短期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故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接受。

3、声环境影响

噪声影响预测表明,在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到达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到达附近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叠加背景值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因此,在落实本环评的各项降噪措施后,本项目营运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影响

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均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至苍南县河滨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焊接烟尘通过袋式除尘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可满足标准限值排放;本项目打磨粉尘通过湿式除尘柜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可满足标准限值排放;本项目漆雾采用水帘台收集处理后,再通过水喷淋废气处理设施进一步净化处理,可基本全部去除;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处理后可满足标准限值排放;与有机废气一同经过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后排放,其中水喷淋系统可对颗粒物进行去除;本项目采用符合标准的低硫燃料,可直接排放。

3、噪声: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②对主要噪声源设备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③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④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4、固废:①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②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③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污染物能排放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项目营运期间会产生噪声、废气、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附近的居民、单位和团体。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对当地环境质量的认可程度,主要关注的环境问题,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对建设项目的支持态度以及对项目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发表对建设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八、环评单位、审批部门、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浙江 (略) 地 址:灵溪镇新欧小微园7幢302室 联系人:董工 联系方式:0577-*

审批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方式:0577-*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洪总 联系方式:*

九、明确在报送审批或重新审核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向公众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项目 (略) 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审批前,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浙江 (略) 网站上进行全本公示,公众可进入http://**查阅报告书全本。

公示单位: (略)

二〇二三 年 十一 月 二十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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