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生产专用设备建设项目 | 长汀县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工业新区 | 龙 (略) | 福建 (略) | 项目位于长汀县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工业新区,利用自有工业用地的闲置厂房用于“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生产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配套设施,主要建设风机加工机械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设计年产3000台不锈钢离心式风机,3800台不锈钢轴流式风机、年产3000台不锈钢空气散热器。 | (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t/d,处理工艺“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长汀县嘉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开料、打磨、焊接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尽可能密闭,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分别得到妥善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0059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生产专用设备建设项目 | 长汀县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工业新区 | 龙 (略) | 福建 (略) | 项目位于长汀县龙岩高新区长汀产业园区工业新区,利用自有工业用地的闲置厂房用于“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生产专用设备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包括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配套设施,主要建设风机加工机械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设计年产3000台不锈钢离心式风机,3800台不锈钢轴流式风机、年产3000台不锈钢空气散热器。 | (一)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t/d,处理工艺“隔油+沉淀”)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长汀县嘉和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生产废气主要为开料、打磨、焊接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喷漆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尽可能密闭,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喷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及时清运,确保各类固体废物分别得到妥善处理。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核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0.0059t/a。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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