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城白岩沟地质安全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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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县城白岩沟地质安全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3年11月24日,我单位根据《巴东县城白岩沟地质安全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2120.*万元,采用土方填筑的方式对白岩沟沟口高程150m-235m,斜坡纵长约500m的坡段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填筑工程、地表排水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实际占用斜坡林地面积约73.5亩。其中土方填筑57.8万m3,基础抛石挡土墙385.5m3、格宾石笼5898m3、1号排洪沟205米、2号排洪沟403.7m、排洪沟箱涵146m、2座集水池,完成绿化20000m2;回填后形成场坪面积17000m2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对比主要变更如下:

治理高程由155-240m调整为155-235m,治理面积减少1666m2,故导致土方填筑工程、地表排水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的工程量均有所减少。

本项目主要是对白岩沟进行治理,其工程建设的性质、地点和环境保护措均未发生变动,故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环境保护措施总体执行情况

2018年6月,我单位委托湖北睿龙 (略) 编制《巴东县城白岩沟地质安全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23日,巴东县环境保护局以“巴环审[2018]34号”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与2019年5月12开工,2020年5月竣工,主要完成靠近杨帆路的2号排洪沟及178m高程一下建设内容;二期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2022年4月23日竣工,主要完成为1号排洪沟箱涵、广场平整、边坡修整、人行梯道、横向排水沟、绿化等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1)施工期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临时占地破坏植被、对野生动物影响、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新增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以及施工污染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已经通过施工营地自建的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已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迹地已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

(2)运行期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运行后,能够有效减小水流对白岩沟沿岸的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从而减少三峡库区的泥沙量,对改善三峡库区水质和白岩沟沿岸自然景观有着积极作用。同时,工程在护坡处设置20000m2绿化带,实现了一定量的生态补偿。本项目对白岩沟进行治理后形成场坪面积17000m2,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运行后,能够有效减小水流对白岩沟沿岸的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从而减少三峡库区的泥沙量,对改善三峡库区水质和白岩沟沿岸自然景观有着积极作用。同时,工程在护坡处设置20000m2绿化带,实现了一定量的生态补偿。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产生。

五、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单位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单位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1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验收调查报告表详见链接:链接: http://**_VNAB5I-Q?pwd=t9rk 提取码: t9rk。

建设单位: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21号

联系人:郑州(*)

邮政编码:*

2023年11月24日,我单位根据《巴东县城白岩沟地质安全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约2120.*万元,采用土方填筑的方式对白岩沟沟口高程150m-235m,斜坡纵长约500m的坡段进行综合治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方填筑工程、地表排水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实际占用斜坡林地面积约73.5亩。其中土方填筑57.8万m3,基础抛石挡土墙385.5m3、格宾石笼5898m3、1号排洪沟205米、2号排洪沟403.7m、排洪沟箱涵146m、2座集水池,完成绿化20000m2;回填后形成场坪面积17000m2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相对比主要变更如下:

治理高程由155-240m调整为155-235m,治理面积减少1666m2,故导致土方填筑工程、地表排水工程和坡面防护工程的工程量均有所减少。

本项目主要是对白岩沟进行治理,其工程建设的性质、地点和环境保护措均未发生变动,故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1、环境保护措施总体执行情况

2018年6月,我单位委托湖北睿龙 (略) 编制《巴东县城白岩沟地质安全及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7月23日,巴东县环境保护局以“巴环审[2018]34号”对本项目环评报告表进行了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与2019年5月12开工,2020年5月竣工,主要完成靠近杨帆路的2号排洪沟及178m高程一下建设内容;二期工程于2020年6月开工,2022年4月23日竣工,主要完成为1号排洪沟箱涵、广场平整、边坡修整、人行梯道、横向排水沟、绿化等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2、已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1)施工期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临时占地破坏植被、对野生动物影响、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新增水土流失等生态影响以及施工污染物影响。项目施工期已结束,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噪声已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已经通过施工营地自建的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已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迹地已生态恢复。项目施工期无遗留环境问题。

(2)运行期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结果

工程运行后,能够有效减小水流对白岩沟沿岸的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从而减少三峡库区的泥沙量,对改善三峡库区水质和白岩沟沿岸自然景观有着积极作用。同时,工程在护坡处设置20000m2绿化带,实现了一定量的生态补偿。本项目对白岩沟进行治理后形成场坪面积17000m2,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产生。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工程运行后,能够有效减小水流对白岩沟沿岸的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从而减少三峡库区的泥沙量,对改善三峡库区水质和白岩沟沿岸自然景观有着积极作用。同时,工程在护坡处设置20000m2绿化带,实现了一定量的生态补偿。运行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产生。

五、验收结论

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单位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所提出的各项相关环境保护措施,采取的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单位认为本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1日,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我单位。

验收调查报告表详见链接:链接: http://**_VNAB5I-Q?pwd=t9rk 提取码: t9rk。

建设单位:巴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巴东县信陵镇楚天路21号

联系人: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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