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锦九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利辛县锦九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利辛县锦 (略) 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利辛县锦 (略) 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利辛县胡集镇煤矿北门石庄
建设单位:利辛县锦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0558-*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利用现有空置厂房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设置1条脱硫石粉生产线、1条粉煤灰生产线、1条石膏加工生产线,购置雷蒙磨粉机、干燥处理、振动筛、双轴搅拌机等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车间建筑面积7124.47平方米,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万吨粉煤灰、40万吨脱硫石粉、10万吨自流平地板石膏粉、10万吨墙面粉刷石膏粉以及20万吨建筑石膏粉的生产能力。
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脱硫石粉生产线 | 颗粒物 | 在脱硫石粉上料工序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同经二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雷蒙磨粉机粉尘共同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粉煤灰生产线 | 颗粒物 | 在粉煤灰生产线上料、粉碎工序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4 | ||
石膏生产线 | 颗粒物 | 在建筑石膏粉生产线在干燥、筛分、高温处理、磨粉以及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5 | ||
在墙面粉刷石膏生产线在制块、干燥、粉碎、包装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同经二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雷蒙磨粉机粉尘共同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6 | ||||
在自流平地板石膏生产线在搅拌、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7 | ||||
皮带运输 | 颗粒物 | 密闭车间,皮带运输机设置密闭廊道结构 | ||
原料卸料 | 颗粒物 | 密闭车间,原料堆场上方设置喷淋雾化装置 | ||
车辆运输 | 颗粒物 | 洗车平台、车辆限速、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加盖遮挡 | ||
筒仓呼吸 | 颗粒物 | 筒仓顶部设置滤筒除尘器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NH3-N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外定期清掏,不外排 | 不外排 |
车辆冲洗废水 | SS | 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 不外排 | |
声环境 | 厂界 | dB(A) | 隔音、减震以及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到生产线,沉淀池泥浆收集后作为路基夯实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铁屑、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杂质收集后外运至发电厂资源化利用,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地下水分区防渗等级要求进行防渗,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间等;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沉淀池、化粪池以及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简单防渗区包括道路及综合楼等 |
公众参与情况: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利辛县锦 (略) 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利辛县锦 (略) 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利辛县锦 (略) 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利辛县胡集镇煤矿北门石庄
建设单位:利辛县锦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 (略)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0558-*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利用现有空置厂房进行扩建,不新增用地,设置1条脱硫石粉生产线、1条粉煤灰生产线、1条石膏加工生产线,购置雷蒙磨粉机、干燥处理、振动筛、双轴搅拌机等设备,并配套环保设施、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辅助设施,车间建筑面积7124.47平方米,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万吨粉煤灰、40万吨脱硫石粉、10万吨自流平地板石膏粉、10万吨墙面粉刷石膏粉以及20万吨建筑石膏粉的生产能力。
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脱硫石粉生产线 | 颗粒物 | 在脱硫石粉上料工序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同经二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雷蒙磨粉机粉尘共同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3 | 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
粉煤灰生产线 | 颗粒物 | 在粉煤灰生产线上料、粉碎工序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4 | ||
石膏生产线 | 颗粒物 | 在建筑石膏粉生产线在干燥、筛分、高温处理、磨粉以及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5 | ||
在墙面粉刷石膏生产线在制块、干燥、粉碎、包装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同经二级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雷蒙磨粉机粉尘共同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6 | ||||
在自流平地板石膏生产线在搅拌、包装工序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DA007 | ||||
皮带运输 | 颗粒物 | 密闭车间,皮带运输机设置密闭廊道结构 | ||
原料卸料 | 颗粒物 | 密闭车间,原料堆场上方设置喷淋雾化装置 | ||
车辆运输 | 颗粒物 | 洗车平台、车辆限速、定期清扫路面、洒水抑尘、加盖遮挡 | ||
筒仓呼吸 | 颗粒物 | 筒仓顶部设置滤筒除尘器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COD、BOD5、SS、NH3-N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外定期清掏,不外排 | 不外排 |
车辆冲洗废水 | SS | 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 不外排 | |
声环境 | 厂界 | dB(A) | 隔音、减震以及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到生产线,沉淀池泥浆收集后作为路基夯实建筑材料综合利用,废铁屑、废包装材料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杂质收集后外运至发电厂资源化利用,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按照地下水分区防渗等级要求进行防渗,其中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间等;一般防渗区包括生产车间、沉淀池、化粪池以及一般固废暂存间等;简单防渗区包括道路及综合楼等 |
公众参与情况: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利辛县锦 (略) 电厂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及电厂脱硫用石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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