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一中“灿辉特优奖学金”奖励方案
广昌一中“灿辉特优奖学金”奖励方案
索 引 号:GCX0030/2023-18389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24
广昌一中“灿辉特优奖学金”奖励方案
(略) 灿 (略) 是一家荣获“ (略) 高新科技企业”“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益事业爱心企业”等荣誉的绿色能源高新科技企业,公司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心系教育,持续资助优秀贫困学生。为支持广昌一中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广昌一中青年学生勤奋学、公正、公开,实现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在广昌一中高中部学习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第二条 评选名额和额度
1、高三当年高考历史类成绩排名前3名、物理类成绩排名前7名者每生奖励5000元。(2023年按当年高考文史类、理工类成绩排名前5名者每生奖励5000元)(考取清华、北大学生奖项另设,如考取清华、北大,则名额往后顺延)。
2、高一、高二年级当年期末考试历史类成绩排名第1名、物理类成绩排名前4名者每生奖励5000元。
3、高三当年考取清华、北大者,每生奖励2万元。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操行评定为优。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身心健康。
第四条 评选程序
每年6月份学校发出“灿辉特优奖学金”评选通知,各年级组将候选人的材料进行汇总后会同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初审。候选人材料经料灿 (略) 审定后对获奖者发放奖学金。
第五条 奖学金发放
广昌一中组织颁奖典礼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灿 (略) 委派主要领导岀席并邀请有关媒体报道。
第六条 奖学金资金管理
每学年度评选结束后*方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七条 本方案由广昌一中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其修订、修 (略) 广昌县第一中学与灿 (略) 同意。
第八条 本方案自2023年7月起实行。
索 引 号:GCX0030/2023-18389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24
广昌一中“灿辉特优奖学金”奖励方案
(略) 灿 (略) 是一家荣获“ (略) 高新科技企业”“ (略)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益事业爱心企业”等荣誉的绿色能源高新科技企业,公司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心系教育,持续资助优秀贫困学生。为支持广昌一中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广昌一中青年学生勤奋学、公正、公开,实现规范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在广昌一中高中部学习且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第二条 评选名额和额度
1、高三当年高考历史类成绩排名前3名、物理类成绩排名前7名者每生奖励5000元。(2023年按当年高考文史类、理工类成绩排名前5名者每生奖励5000元)(考取清华、北大学生奖项另设,如考取清华、北大,则名额往后顺延)。
2、高一、高二年级当年期末考试历史类成绩排名第1名、物理类成绩排名前4名者每生奖励5000元。
3、高三当年考取清华、北大者,每生奖励2万元。
第三条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操行评定为优。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身心健康。
第四条 评选程序
每年6月份学校发出“灿辉特优奖学金”评选通知,各年级组将候选人的材料进行汇总后会同学生资助中心进行初审。候选人材料经料灿 (略) 审定后对获奖者发放奖学金。
第五条 奖学金发放
广昌一中组织颁奖典礼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灿 (略) 委派主要领导岀席并邀请有关媒体报道。
第六条 奖学金资金管理
每学年度评选结束后*方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获奖学生。
第七条 本方案由广昌一中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其修订、修 (略) 广昌县第一中学与灿 (略) 同意。
第八条 本方案自2023年7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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