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2023年“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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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2023年“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 索 引 号:GCX0030/2023-18390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24

广昌县2023年“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24 10:36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为了帮助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克服暂时困难,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因历年来“农商银行·助你圆梦”等慈善助学活动对贫困学子的资助数量有限,县慈善总会决定开展“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力求逐步全覆盖资助我县困难学子,经研究决定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时间

每年8月-9月,申请人于当年8月31日前按要求申请救助,逾期不申请或为资料缺失未补齐的视为放弃救助。

二、救助对象

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县学籍的2023年高考学子;

2.高考分数达本科线及以上并录取本科学校 (不含军校、艺术、体育及免学费类考生):

3.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 (学生本人为低保或父母亲为低保)、孤儿;

4.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目前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或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或者残疾等情况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新生入学经费无着落的贫困大学生。

特别说明:

1. 已享受了其他助学项目资助的困难学生,原则上不重复申报此次慈善助学活动。

2. 对经济条件虽一般、父母身体状况良好,但父母不愿意参加劳动就业,因此而导致家庭生活拮据的,原则上不纳入本次助学范围。

三、资金来源及资助标准

本次救助活动由县慈善总会组织实施。资金来源于慈善一日捐、爱心人士及爱心企业捐赠的慈善资金。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救助3000元。本年度,资助名额8名,预计发放资金24000元。

四、材料报送

1.各中学《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报学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广昌县慈善总会,*@*63.com;

2.学生按要求填写的《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1);

3.学生高考分数、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考生纸质通知书尚未收到的,可以在高招录取网站打印电子版分数和录取信息截图,后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整本复印);

5.学生家庭困难证明(困难证明为:脱贫户、低保户孤儿等证件复印件,系统查询截图任意一项)和其他困难证明材料(病例、发票等)。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完整。

6.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如监护人银行账户则需额外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一)各高中学校对本学校本科新生做好调查摸底,确保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高考新生明白救助政策,方便他们申请救助。

(二)学校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救助对象,救助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骗取助学金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助学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高校。

(三)工作人员在提报审批过程中,出现造假、误报、漏报等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工作责任。

(三)各高中学效要认真填写《广昌县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报学生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县慈善总会,电子扫描版可发县慈善总会电子邮箱:*@*63.com,联系电话:0794-*。

(四)广昌县慈善总会负责该活动的最终解释。

附: 1.《广昌县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报表》

2.《广昌县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报汇总表》

3.《广昌县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发放表》


  • 索 引 号:GCX0030/2023-18390

    发文机关: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1-24

广昌县2023年“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24 10:36 浏览次数: 来源: 广昌县教育体育局

为了帮助家境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克服暂时困难,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因历年来“农商银行·助你圆梦”等慈善助学活动对贫困学子的资助数量有限,县慈善总会决定开展“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力求逐步全覆盖资助我县困难学子,经研究决定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时间

每年8月-9月,申请人于当年8月31日前按要求申请救助,逾期不申请或为资料缺失未补齐的视为放弃救助。

二、救助对象

资助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县学籍的2023年高考学子;

2.高考分数达本科线及以上并录取本科学校 (不含军校、艺术、体育及免学费类考生):

3.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 (学生本人为低保或父母亲为低保)、孤儿;

4.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目前低保标准1.5倍的低收入家庭,或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长期慢性病或者残疾等情况导致家庭生活困难、新生入学经费无着落的贫困大学生。

特别说明:

1. 已享受了其他助学项目资助的困难学生,原则上不重复申报此次慈善助学活动。

2. 对经济条件虽一般、父母身体状况良好,但父母不愿意参加劳动就业,因此而导致家庭生活拮据的,原则上不纳入本次助学范围。

三、资金来源及资助标准

本次救助活动由县慈善总会组织实施。资金来源于慈善一日捐、爱心人士及爱心企业捐赠的慈善资金。凡符合救助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每人救助3000元。本年度,资助名额8名,预计发放资金24000元。

四、材料报送

1.各中学《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报学生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交广昌县慈善总会,*@*63.com;

2.学生按要求填写的《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请表》(附件1);

3.学生高考分数、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考生纸质通知书尚未收到的,可以在高招录取网站打印电子版分数和录取信息截图,后提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整本复印);

5.学生家庭困难证明(困难证明为:脱贫户、低保户孤儿等证件复印件,系统查询截图任意一项)和其他困难证明材料(病例、发票等)。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完整。

6.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农商银行卡复印件(如监护人银行账户则需额外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相关要求

(一)各高中学校对本学校本科新生做好调查摸底,确保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高考新生明白救助政策,方便他们申请救助。

(二)学校要按照要求,严格审查救助对象,救助过程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申请人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骗取助学金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助学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高校。

(三)工作人员在提报审批过程中,出现造假、误报、漏报等情况,经查证属实的,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追究工作责任。

(三)各高中学效要认真填写《广昌县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报学生汇总表》(附件2),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将所有纸质材料报县慈善总会,电子扫描版可发县慈善总会电子邮箱:*@*63.com,联系电话:0794-*。

(四)广昌县慈善总会负责该活动的最终解释。

附: 1.《广昌县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报表》

2.《广昌县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申报汇总表》

3.《广昌县2023“金秋筑梦”慈善助学活动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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