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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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关于2023年11月22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意见反馈情况:下列项目在受理评审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咸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污泥掺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正阳街道孙家村北西咸新区北控 (略) 现有厂房内

西咸新区北控 (略)

陕西格致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料仓室内新建湿污泥仓及配套提升设备,将污泥提升至3号和4号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污泥处理规模为300吨/天,占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的10%,项目投产后总焚烧规模保持3000吨/天不变,并优先处理进厂的生活垃圾。项目总投资1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7%。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泥仓产生的渗滤液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置后回用,不外排;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泥掺烧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烟气治理系统处理后进行排放。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妥善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5、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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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至**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公示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西咸新区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

意见反馈情况:下列项目在受理评审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西咸新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污泥掺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西咸新区秦汉新城正阳街道孙家村北西咸新区北控 (略) 现有厂房内

西咸新区北控 (略)

陕西格致 (略)

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料仓室内新建湿污泥仓及配套提升设备,将污泥提升至3号和4号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污泥处理规模为300吨/天,占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的10%,项目投产后总焚烧规模保持3000吨/天不变,并优先处理进厂的生活垃圾。项目总投资132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27%。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污泥仓产生的渗滤液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置后回用,不外排;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污泥掺烧产生的废气依托现有烟气治理系统处理后进行排放。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妥善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5、加强环境安全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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