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智诚年产1000台压力容器、1000台非标化工设备、500套环保废气处理设备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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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甘肃智诚年产1000台压力容器、1000台非标化工设备、500套环保废气处理设备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智诚年产1000台压力容器、1000台非标化工设备、500套环保废气处理设备项目、甘肃海亮环保科技钛电极及电解装备生产线项目、兰州 (略) 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智诚年产1000台压力容器、1000台非标化工设备、500套环保废气处理设备项目

(略) 新区纬五十四路以南,经四十五路以西,BZ24#以北

甘肃西部 (略)

(略) (略) (略)

项目建设用地约22.65亩,主要建设年产1000台压力容器、1000台非标化工设备、500套环保废气处理设备。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27.5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主要是切割加工、喷砂除锈产生的固体颗粒物,采用一套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处理;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颗粒物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一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限值。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过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不得擅自外排。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产生的废铁屑、废边角料、焊渣集中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包装盒、油漆桶)经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

甘肃海亮环保科技钛电极及电解装备生产线项目

(略) 兰州新区华山路(经十四路)与乌江街(JK22#)路口东南

甘肃海亮 (略)

西部(甘肃) (略)

项目在甘肃海 (略) 厂区A2#辅助厂房内,布设年产钛阳极1600套(10000m2/a)的生产线一套,在生产车间内配套建设有原料库、辅料库、成品库、危化库、危废暂存间等仓储工程以及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02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时的焊接废气,保持厂房门窗敞开,加强通风。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甘肃海 (略) 厂区排水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箱、钢材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砼块、砖头等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袋式收集后,送往甘肃海 (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最终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喷砂废气经滤芯除尘箱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与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涂刷、烧结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水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3根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甘肃海 (略) 污水管网经其综合废水处理站 (略) 政管网。生活废水排入甘肃 (略) 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不得擅自外排。固废:边角料与金属碎屑、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除尘灰、废反渗透膜、废过滤介质送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厂房内分类收集后,清运至甘肃海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槽渣、废毛刷、废手套、废活性炭、污泥、废化学品包装、废机油及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3

兰州 (略) 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略) 兰州新区秦川镇甘肃科迪家具产业园1-105-2厂房

兰州 (略)

甘肃利锦 (略)

项目占地面积3000m2,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生产吨桶及塑料桶达到年产140万只的规模。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3.1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时的焊接废气,保持厂房门窗敞开,加强通风。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箱、钢材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砼块、砖头等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袋式收集后,最终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项目挤出吹塑废气通过采取5个集气罩(侧吸)+UV光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有组织排放限制的要求。废水: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_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固废:废防冻液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定期带走、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废油类包装桶,废UV灯管属于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转运处置周期为半年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1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甘肃智诚年产1000台压力容器、1000台非标化工设备、500套环保废气处理设备项目、甘肃海亮环保科技钛电极及电解装备生产线项目、兰州 (略) 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甘肃智诚年产1000台压力容器、1000台非标化工设备、500套环保废气处理设备项目

(略) 新区纬五十四路以南,经四十五路以西,BZ24#以北

甘肃西部 (略)

(略) (略) (略)

项目建设用地约22.65亩,主要建设年产1000台压力容器、1000台非标化工设备、500套环保废气处理设备。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27.5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主要是切割加工、喷砂除锈产生的固体颗粒物,采用一套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处理;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烟尘颗粒物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刷漆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一套一级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处理后排放,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规定的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限值。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过预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不得擅自外排。固废: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产产生的废铁屑、废边角料、焊渣集中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包装盒、油漆桶)经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

甘肃海亮环保科技钛电极及电解装备生产线项目

(略) 兰州新区华山路(经十四路)与乌江街(JK22#)路口东南

甘肃海亮 (略)

西部(甘肃) (略)

项目在甘肃海 (略) 厂区A2#辅助厂房内,布设年产钛阳极1600套(10000m2/a)的生产线一套,在生产车间内配套建设有原料库、辅料库、成品库、危化库、危废暂存间等仓储工程以及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防治、固废处置等环保工程。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02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时的焊接废气,保持厂房门窗敞开,加强通风。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甘肃海 (略) 厂区排水设施,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箱、钢材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砼块、砖头等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袋式收集后,送往甘肃海 (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最终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喷砂废气经滤芯除尘箱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与实验室废气经收集后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配料、涂刷、烧结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水洗+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共设3根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甘肃海 (略) 污水管网经其综合废水处理站 (略) 政管网。生活废水排入甘肃 (略) 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不得擅自外排。固废:边角料与金属碎屑、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除尘灰、废反渗透膜、废过滤介质送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厂房内分类收集后,清运至甘肃海 (略) 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槽渣、废毛刷、废手套、废活性炭、污泥、废化学品包装、废机油及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3

兰州 (略) 塑料制品生产加工项目

(略) 兰州新区秦川镇甘肃科迪家具产业园1-105-2厂房

兰州 (略)

甘肃利锦 (略)

项目占地面积3000m2,项目建设完成后,主要生产吨桶及塑料桶达到年产140万只的规模。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3.1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主要为设备安装时的焊接废气,保持厂房门窗敞开,加强通风。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政污水管网。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废弃包装箱、钢材外售至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砼块、砖头等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袋式收集后,最终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项目挤出吹塑废气通过采取5个集气罩(侧吸)+UV光氧+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有组织排放限制的要求。废水: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兰州新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_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固废:废防冻液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定期带走、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废油类包装桶,废UV灯管属于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转运处置周期为半年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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