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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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豫政土【2017】29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土地使用权人应及时完成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略) 卫东区 (略) 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河南 (略) 承担了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宗地总面积69414.89m2(104.1223亩),地块原使用者权属单 (略) 卫东区大营村。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宗地进行初步的现场踏勘,查阅和问询其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情况,识别和判断地块内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初步分析该地块可能存在的产污点、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编制了《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污染调查方案》(简称《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以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的要求,按照《调查方案》的具体内容,河南 (略)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宗地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现场采样。

根据《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检测报告》(见附件6),并结合现场实地踏勘、群众走访、问卷调查、查阅有关历史资料,河南 (略) 公司编制完成了《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各检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即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认定该地块无污染,土壤环境状况良好,不存在环境风险,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等工作。



,河南, (略) ,卫东区,平顶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略) 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豫政土【2017】299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已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土地使用权人应及时完成土壤环境状况初步调查,编制调查报告。

(略) 卫东区 (略) 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委托,河南 (略) 承担了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该宗地总面积69414.89m2(104.1223亩),地块原使用者权属单 (略) 卫东区大营村。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宗地进行初步的现场踏勘,查阅和问询其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情况,识别和判断地块内土壤污染的可能性,初步分析该地块可能存在的产污点、污染因子、污染途径、污染范围及程度,编制了《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污染调查方案》(简称《调查方案》)。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以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的要求,按照《调查方案》的具体内容,河南 (略)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宗地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了现场采样。

根据《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检测报告》(见附件6),并结合现场实地踏勘、群众走访、问卷调查、查阅有关历史资料,河南 (略) 公司编制完成了《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湛南路与天源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各检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1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要求,即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认定该地块无污染,土壤环境状况良好,不存在环境风险,不需要进行详细采样分析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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