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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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利用原有港口岸线,将现有的2个5万吨级卸煤码头改扩建为1个10万吨级卸煤码头,可满足10万吨级和7万吨级2艘散货船同时靠泊作业,码头泊位长564米,年通过能力960万吨。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加宽至86米;回旋水域呈圆形布置,直径扩大至500米;平台前沿增加2座2000KN系船柱,后沿采用桩基结构对平台进行改扩建。项目总投资919.7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表2。

表1 海域环境保护目标

类型

名称

方位、距离

坐标(经、纬度)

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玉环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1

北侧约4.44km

121.*,28.*

(略) 南塘红树林

北侧约14.18km

121.*,28.*

(略) 清江河口湿地

北侧约16.29km

121.*,28.*

乐清清江村红树林

北侧约18.47km

121.*,28.*

(略)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2

北侧约19.68km

121.*,28.*

浙江乐清西门岛国家海洋公园

北侧约18.28km

121.*,28.*

(略)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1

北侧约22.63km

121.*,28.*

大岩头海岸重要区

东南侧约8.46km

121.*,28.*

三条青海岸重要区

东南侧约9.04km

121.*,28.*

浙江洞头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2

东南侧约16.31km

121.*,27.*

浙江洞头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1

东南侧约24.54km

121.*,27.*

三场一通道

大黄鱼、鮸、三疣梭子蟹和银鲳

工程周边海域

/

海洋保护区

南北山爿海洋保护区

东南侧约17.31km

121.*,28.*

西门岛海洋保护区

北侧约18.25km

121.*,28.*

表2 *域环境敏感目标汇总表

序号

名称

保护内容

环境空气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距离/m

1

火叉口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E

1959

2

连屿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E

2275

3

普南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NE

3192

4

峰源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NE

3877

5

普青小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ENE

3348

6

下青塘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2261

7

上青塘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2868

8

福杨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3851

9

小麦屿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SE

2225

10

新塘社区

居民

二类功能区

ESE

2696

11

大麦屿社区

居民

二类功能区

SE

4013

12

大麦屿幼儿园

师生

二类功能区

SE

4118

13

大麦屿村

师生

二类功能区

SSE

4029

14

长衫咀村

师生

二类功能区

SE

5611

15

陈屿中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ESE

3994

16

陈屿中心小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ESE

4428

17

锦绣华庭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SE

4381

18

陈南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ESE

5267

19

尤蒙岙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SE

5544

20

小古顺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5957

21

蜈蚣岗

村民

一类功能区

SE

6255

22

玉环县古顺中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SE

6023

23

古顺社区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5901

24

宁浪小区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SE

6723

25

十五亩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6530

26

五一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5560

27

黄龙家园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4137

28

和澜名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4472

29

陈岙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SE

5172

30

陡门头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NE

4502

31

小普竹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NE

6062

32

杏湾渔业队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NNW

7429

33

渔业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W

7802

34

虹桥镇蒲岐第三小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NW

8315

35

华一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NW

8723

36

寨桥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NW

8544

37

华阳小区

居民

一类功能区

NW

8567

38

杏湾五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NW

8269

39

蔡家

医患

二类功能区

SE

7916

40

隔门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4607

41

洪家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5134

42

沙港头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NW

7626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码头扩建工程完成后对周边海域涨落潮流态影响不大,涨落潮流向与工程前基本相同,但新增桩基阻碍了水流,导致周边海域流速较工程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工程完工后,由于码头扩建工程新增桩基的阻碍,工程海域涨落潮流流速有所减小,大潮期,桩基迎水和背水面流速变化幅度在0.4~4cm/s;小潮期,桩基迎水和背水面流速变化幅度在0~3cm/s;工程建设对附近海域潮流流速的影响局限在以码头区域,对周围其他水工构筑物和环境敏感点无影响。

2、冲淤影响评价

工程建设后,由于码头改扩建工程新增桩基存在,阻碍水流,迫使水流往桩基两侧流动,导致了桩基周边局部流态的改变,其迎流侧及背流侧均存在一定范围的流速减小区,故桩基迎流侧及背流侧均为淤积状态。工程冲淤影响局限在桩基附近及随涨、落潮流40m以内延伸区域,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和水工构筑物基本无影响。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玉环电厂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营运期运输船舶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受上岸处理,不在本港区水域排放。本扩建项目建成后码头平台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以及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等均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扩建完成后产生的所有污废水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影响近岸海域水环境。

4、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影响评价

本项目仅新增9根钢管桩,造成的生物损失量较少,对海洋生态影响较小。

5、其他环境影响

本项目码头装卸废气、船舶废气、船舶噪声等对周围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6、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营运期船舶碰撞溢油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本环评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3。

表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序号

分项

处理措施

施工期

废气

洒水设备、防风篷布、施工机械维护等

废水

设置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玉环电厂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船舶舱底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置

固废

临时生活垃圾箱(桶)、环卫部门处置费

风险

做好应急风险防范

其他

进行环境监测

营运期

废气

加强船舶尾气控制;装卸作业时合理控制装卸高度,装卸废气采取卸料时向煤舱注水,对现有除尘设施加强维护保养。

废水

船舶舱底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置

噪声

加强现有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港区对到港船舶的管理

固废

环卫部门处理费、船舶生活垃圾处置费

风险

溢油应急设施配置、制订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生态

生态补偿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建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营运带来的海洋生物和渔业资源损失可通过适当的生态补偿等进行修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予以减免。只要在工程的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络方式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版,网络链接:http://**。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联系方式

(1)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6- *

(2)建设单位:华能 (略) 玉环电厂

地址: (略) 大麦屿街道百安古28号

联系电话:0576-*

(3)环评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大厦1202室

联系电话:0571-*

八、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起至10个工作日。

华能 (略) 玉环电厂

2023年11月24日


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

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利用原有港口岸线,将现有的2个5万吨级卸煤码头改扩建为1个10万吨级卸煤码头,可满足10万吨级和7万吨级2艘散货船同时靠泊作业,码头泊位长564米,年通过能力960万吨。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加宽至86米;回旋水域呈圆形布置,直径扩大至500米;平台前沿增加2座2000KN系船柱,后沿采用桩基结构对平台进行改扩建。项目总投资919.71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目标见表1、表2。

表1 海域环境保护目标

类型

名称

方位、距离

坐标(经、纬度)

生态保护红线

浙江玉环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1

北侧约4.44km

121.*,28.*

(略) 南塘红树林

北侧约14.18km

121.*,28.*

(略) 清江河口湿地

北侧约16.29km

121.*,28.*

乐清清江村红树林

北侧约18.47km

121.*,28.*

(略)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2

北侧约19.68km

121.*,28.*

浙江乐清西门岛国家海洋公园

北侧约18.28km

121.*,28.*

(略) 乐清湾泥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1

北侧约22.63km

121.*,28.*

大岩头海岸重要区

东南侧约8.46km

121.*,28.*

三条青海岸重要区

东南侧约9.04km

121.*,28.*

浙江洞头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2

东南侧约16.31km

121.*,27.*

浙江洞头国家海洋公园生态保护红线1

东南侧约24.54km

121.*,27.*

三场一通道

大黄鱼、鮸、三疣梭子蟹和银鲳

工程周边海域

/

海洋保护区

南北山爿海洋保护区

东南侧约17.31km

121.*,28.*

西门岛海洋保护区

北侧约18.25km

121.*,28.*

表2 *域环境敏感目标汇总表

序号

名称

保护内容

环境空气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距离/m

1

火叉口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E

1959

2

连屿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E

2275

3

普南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NE

3192

4

峰源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NE

3877

5

普青小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ENE

3348

6

下青塘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2261

7

上青塘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2868

8

福杨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3851

9

小麦屿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SE

2225

10

新塘社区

居民

二类功能区

ESE

2696

11

大麦屿社区

居民

二类功能区

SE

4013

12

大麦屿幼儿园

师生

二类功能区

SE

4118

13

大麦屿村

师生

二类功能区

SSE

4029

14

长衫咀村

师生

二类功能区

SE

5611

15

陈屿中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ESE

3994

16

陈屿中心小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ESE

4428

17

锦绣华庭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SE

4381

18

陈南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ESE

5267

19

尤蒙岙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SE

5544

20

小古顺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5957

21

蜈蚣岗

村民

一类功能区

SE

6255

22

玉环县古顺中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SE

6023

23

古顺社区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5901

24

宁浪小区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SE

6723

25

十五亩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6530

26

五一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5560

27

黄龙家园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4137

28

和澜名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SE

4472

29

陈岙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SE

5172

30

陡门头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NE

4502

31

小普竹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NE

6062

32

杏湾渔业队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NNW

7429

33

渔业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W

7802

34

虹桥镇蒲岐第三小学

师生

二类功能区

NW

8315

35

华一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NW

8723

36

寨桥村

村民

一类功能区

NW

8544

37

华阳小区

居民

一类功能区

NW

8567

38

杏湾五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NW

8269

39

蔡家

医患

二类功能区

SE

7916

40

隔门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4607

41

洪家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E

5134

42

沙港头村

村民

二类功能区

NNW

7626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动力影响评价

码头扩建工程完成后对周边海域涨落潮流态影响不大,涨落潮流向与工程前基本相同,但新增桩基阻碍了水流,导致周边海域流速较工程前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工程完工后,由于码头扩建工程新增桩基的阻碍,工程海域涨落潮流流速有所减小,大潮期,桩基迎水和背水面流速变化幅度在0.4~4cm/s;小潮期,桩基迎水和背水面流速变化幅度在0~3cm/s;工程建设对附近海域潮流流速的影响局限在以码头区域,对周围其他水工构筑物和环境敏感点无影响。

2、冲淤影响评价

工程建设后,由于码头改扩建工程新增桩基存在,阻碍水流,迫使水流往桩基两侧流动,导致了桩基周边局部流态的改变,其迎流侧及背流侧均存在一定范围的流速减小区,故桩基迎流侧及背流侧均为淤积状态。工程冲淤影响局限在桩基附近及随涨、落潮流40m以内延伸区域,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和水工构筑物基本无影响。

3、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玉环电厂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营运期运输船舶产生的船舶生活污水及舱底油污水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受上岸处理,不在本港区水域排放。本扩建项目建成后码头平台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以及港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等均维持现状。因此,本项目扩建完成后产生的所有污废水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影响近岸海域水环境。

4、海洋生态及渔业资源影响评价

本项目仅新增9根钢管桩,造成的生物损失量较少,对海洋生态影响较小。

5、其他环境影响

本项目码头装卸废气、船舶废气、船舶噪声等对周围环境影响均在可接受范围内。

6、环境风险

工程主要环境风险为营运期船舶碰撞溢油事故。针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本环评提出了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环境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明显降低,事故发生对环境的影响可明显减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本工程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一览表详见表3。

表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序号

分项

处理措施

施工期

废气

洒水设备、防风篷布、施工机械维护等

废水

设置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玉环电厂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收集处理后回用;船舶舱底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置

固废

临时生活垃圾箱(桶)、环卫部门处置费

风险

做好应急风险防范

其他

进行环境监测

营运期

废气

加强船舶尾气控制;装卸作业时合理控制装卸高度,装卸废气采取卸料时向煤舱注水,对现有除尘设施加强维护保养。

废水

船舶舱底油污水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处置

噪声

加强现有设备维护保养,加强港区对到港船舶的管理

固废

环卫部门处理费、船舶生活垃圾处置费

风险

溢油应急设施配置、制订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生态

生态补偿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华能玉环电厂卸煤码头改扩建工程建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明显。工程建设和营运带来的海洋生物和渔业资源损失可通过适当的生态补偿等进行修复,其它不利环境影响大多可以通过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予以减免。只要在工程的建设和营运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实施报告书中提出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公众可通过网络方式直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版,网络链接:http://**。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个人或团体)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联系,建议团体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应具名并说明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联系方式

(1)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玉环分局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0576- *

(2)建设单位:华能 (略) 玉环电厂

地址: (略) 大麦屿街道百安古28号

联系电话:0576-*

(3)环评单位:杭州 (略)

地址: (略) 莫干山路929号中交财富大厦1202室

联系电话:0571-*

八、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起至10个工作日。

华能 (略) 玉环电厂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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