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长江油运有限公司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含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洗舱站扩建项目竣工和调试时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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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长江油运有限公司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含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洗舱站扩建项目竣工和调试时间公示

(略)

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含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洗舱站扩建项目)竣工和调试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京长江油运有限公司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含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洗舱站扩建项目)竣工和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略) (略) 龙潭港区建有摄山基地,从事船舶修理、船舶洗舱(无化学品船舶洗舱功能)等相关业务,因摄山基地位于长江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依据《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要求,南京长油对摄山基地码头进行搬迁关闭,并在南京港龙潭港区建设洗舱站及综合保障基地。南京长油全额投资注册了南京长江油运 (略) ,以用来后续洗舱站和保障基地的实际运营。

项目名称: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含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洗舱站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扩建

建设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河段龙潭水道与镇扬河段仪征水道的过渡带,距离上游三江河口2.8km,距上游南京港机厂码头159m,下距仪征油轮锚地约375m。

实际总投资:3.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79万元

南京长油于2018年8月委托江苏 (略) 编制了《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8月27日获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复(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18〕262号);为新增化学品洗舱业务,同时拓展油船洗舱业务,南京长油于2020年委托中设 (略) 编制了《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建设项目(洗舱站扩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20年12月16日获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复(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0〕299号)。

开工建设时间:2019年12月

码头竣工时间:2021年12月

上阶段验收时间:2022年3月

*域部分竣工时间:2023年8月

调试时间:2023年9月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25-*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 (略)


(略)

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含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洗舱站扩建项目)竣工和调试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南京长江油运有限公司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含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洗舱站扩建项目)竣工和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略) (略) 龙潭港区建有摄山基地,从事船舶修理、船舶洗舱(无化学品船舶洗舱功能)等相关业务,因摄山基地位于长江龙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依据《 (略)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要求,南京长油对摄山基地码头进行搬迁关闭,并在南京港龙潭港区建设洗舱站及综合保障基地。南京长油全额投资注册了南京长江油运 (略) ,以用来后续洗舱站和保障基地的实际运营。

项目名称: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含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洗舱站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建设性质:新扩建

建设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河段龙潭水道与镇扬河段仪征水道的过渡带,距离上游三江河口2.8km,距上游南京港机厂码头159m,下距仪征油轮锚地约375m。

实际总投资:3.2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879万元

南京长油于2018年8月委托江苏 (略) 编制了《南京港马渡港区南京油运龙潭综合保障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年8月27日获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复(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18〕262号);为新增化学品洗舱业务,同时拓展油船洗舱业务,南京长油于2020年委托中设 (略) 编制了《南京港龙潭港区洗舱站及保障基地建设项目(洗舱站扩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20年12月16日获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复(宁开委行审许可字〔2020〕299号)。

开工建设时间:2019年12月

码头竣工时间:2021年12月

上阶段验收时间:2022年3月

*域部分竣工时间:2023年8月

调试时间:2023年9月

联系人:许经理

联系电话:025-*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承诺单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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