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关于华能祥云雄里坡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及其他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关于华能祥云雄里坡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及其他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的公示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2-*、0872-*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 ?传真:0872-*??邮编:*
项目名称 | 华能祥云雄里坡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及其他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下庄镇和普淜镇 | 建设单位 | 华能新能源(祥云)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由华能新能源(祥云)有限公司实施,是华能祥云雄里坡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总体方阵容量的补充和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1)补增光伏阵列:场 (略) 大理州祥云县普淜镇么底扎村对面的坡地,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00°48′54.35″~100°49′7.94″,北纬25°14′36.29″~25°15′0.92″之间,光伏阵列站址海拔1715m~2115m。补增光伏阵列地块2块,布置光伏组件763组,共计约10.71MW,布置箱变2台,逆变器28台,光伏组件采用540MWp单晶硅双面。 (2)项目拟建储能站及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扩建 (略) 大理州祥云县下庄镇马庄附近,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4°13′8.10″,北纬24°3′44.23″,海拔高程在2202~2210m。新建储能站配置储能容量为10.05MW/20.1MWh,场地按20MW/40MWh预留,储能系统拟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式,选用直流侧最高压1500V方案,储能系统采用3.35MW/6.7MWh储能单元,储能系统考虑配置3个3.35MW/6.7MWh储能单元,通过1回35kV线路汇集储能系统电力后接入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35kV储能进线柜。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扩建工程主要为:新增1台100MVA双绕组主变压器、新建220kV主变进线间隔1个、3#主变压器35kV侧建设35kV III段母线,1个35kV主变进线间隔,1个母线PT间隔,4个35kV电缆进线间隔,1个无功补偿装置间隔,1个接地变间隔,预留1个储能间隔。升压站扩建工程均在站内实施,不额外新增占地。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包括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废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表现在: 1、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表现在土地占用导致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同时地表开挖、清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的影响、水土流失、施工活动对区域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等方面。 2、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 3、废气: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少量燃油机械废气。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雨季径流、基坑涌水等。 运营期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项目运行管理人员依托天峰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现有人员,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升压站主变、光伏阵列区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储能站设备噪声,噪声值约为60-70dB(A)。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的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废储能电池及废矿物油等。 5、电磁环境:项目扩建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电磁辐射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及时恢复临时占地使用功能,及时覆土绿化,绿化结束后,应定期进行抚育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结束后应尽快作好清理恢复工作。管线施工后采取人工植树种草的措施,加快植被的恢复进程。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施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砂池,将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生活污水依托主体工程旱厕处理后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直接外排;升压站和储能站区生活污水经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中午休息和夜间停止施工,管控项目区车辆鸣笛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场地适时洒水降尘。 ②渣土临时堆存、运输进行遮盖。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土石方平衡,不设置弃渣场; ②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收集,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③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就近运至雄里坡村垃圾收集点处置。 运营期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三)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选择低声设备、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加强管理。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电池板 (略) 直接带走回收,不在项目区暂存。 ②升压站主变和光伏阵列区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应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光伏阵列区各箱变分别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3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满足事故状态下箱变100%泄漏油量。废矿物油暂存在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储能站区废旧储能电池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不在站内储存。 (五)风险防范措施 ①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均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对光伏阵列区箱变事故油池和主变下方集油坑及排油管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做好危险废物防渗、防漏、防流失措施,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②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执行。 ③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为安全防护距离,项目升压站应严格按照《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 (2)升压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在设计阶段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 (3)电气设备选型中应合理选用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 (4)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5)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6)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因此,本工程采取的电磁环境影响防范措施可行。 | |||||||
技术评审文件 |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祥云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2-*、0872-* ?公示期: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祥云县祥城镇和谐大道北侧 ?传真:0872-*??邮编:*
项目名称 | 华能祥云雄里坡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配套储能及其他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下庄镇和普淜镇 | 建设单位 | 华能新能源(祥云)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项目由华能新能源(祥云)有限公司实施,是华能祥云雄里坡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总体方阵容量的补充和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如下: (1)补增光伏阵列:场 (略) 大理州祥云县普淜镇么底扎村对面的坡地,项目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 100°48′54.35″~100°49′7.94″,北纬25°14′36.29″~25°15′0.92″之间,光伏阵列站址海拔1715m~2115m。补增光伏阵列地块2块,布置光伏组件763组,共计约10.71MW,布置箱变2台,逆变器28台,光伏组件采用540MWp单晶硅双面。 (2)项目拟建储能站及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扩建 (略) 大理州祥云县下庄镇马庄附近,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4°13′8.10″,北纬24°3′44.23″,海拔高程在2202~2210m。新建储能站配置储能容量为10.05MW/20.1MWh,场地按20MW/40MWh预留,储能系统拟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方式,选用直流侧最高压1500V方案,储能系统采用3.35MW/6.7MWh储能单元,储能系统考虑配置3个3.35MW/6.7MWh储能单元,通过1回35kV线路汇集储能系统电力后接入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35kV储能进线柜。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扩建工程主要为:新增1台100MVA双绕组主变压器、新建220kV主变进线间隔1个、3#主变压器35kV侧建设35kV III段母线,1个35kV主变进线间隔,1个母线PT间隔,4个35kV电缆进线间隔,1个无功补偿装置间隔,1个接地变间隔,预留1个储能间隔。升压站扩建工程均在站内实施,不额外新增占地。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项目施工期主要影响包括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施工废水、扬尘、废气、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影响。 施工期环境影响表现在: 1、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表现在土地占用导致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同时地表开挖、清理对地表植被的破坏的影响、水土流失、施工活动对区域野生动植物的影响等方面。 2、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施工噪声和运输车辆交通噪声。 3、废气: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和少量燃油机械废气。 4、固体废物:项目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5、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雨季径流、基坑涌水等。 运营期环境影响表现在: 1、废气: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本项目运行期废水主要为太阳能电池板清洗废水,项目运行管理人员依托天峰山风电场220kv升压站现有人员,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主要为升压站主变、光伏阵列区箱式变压器和逆变器、储能站设备噪声,噪声值约为60-70dB(A)。 4、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旧的光伏组件、废逆变器、废电气元件、废储能电池及废矿物油等。 5、电磁环境:项目扩建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运营过程中会产生电磁辐射影响。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施工期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及时恢复临时占地使用功能,及时覆土绿化,绿化结束后,应定期进行抚育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结束后应尽快作好清理恢复工作。管线施工后采取人工植树种草的措施,加快植被的恢复进程。严格施工期项目场区烟火管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施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沉砂池,将混凝土养护废水等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等;生活污水依托主体工程旱厕处理后委托附近村民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直接外排;升压站和储能站区生活污水经升压站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二)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通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中午休息和夜间停止施工,管控项目区车辆鸣笛等措施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对场地适时洒水降尘。 ②渣土临时堆存、运输进行遮盖。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项目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在场地内回填,土石方平衡,不设置弃渣场; ②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能利用部分外售收购商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收集,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③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就近运至雄里坡村垃圾收集点处置。 运营期防治措施 (一)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太阳能电池板尽量在旱季进行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场区绿化,不外排。 (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 (三)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选择低声设备、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加强管理。 (四)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①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电池板 (略) 直接带走回收,不在项目区暂存。 ②升压站主变和光伏阵列区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应按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光伏阵列区各箱变分别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3m3的事故油池,事故油池容积满足事故状态下箱变100%泄漏油量。废矿物油暂存在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储能站区废旧储能电池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处置,不在站内储存。 (五)风险防范措施 ①天峰山龙泉风电场220kV升压站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均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对光伏阵列区箱变事故油池和主变下方集油坑及排油管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采取重点防渗处理,做好危险废物防渗、防漏、防流失措施,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K≤1×10-7cm/s。 ②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执行。 ③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的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按照《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变电站围墙外延伸3米所形成的区域为安全防护距离,项目升压站应严格按照《 (略)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要求进行保护。 (2)升压站内电气设备采取集中布置,在设计阶段应按有关规程采取控制过电压、电磁感应场强水平的措施,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之间的电气安全距离; (3)电气设备选型中应合理选用电气设备及金属配件(如保护环、垫片、接头等),选用具有低辐射、抗干扰能力的设备,设置防雷接地保护装置,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层接地; (4)使用合理、优良的绝缘子来减少绝缘子的表面放电,尽量使用能改善绝缘子表面或沿绝缘子串电压分布的保护装置; (5)在危险区域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6)加强运营期的环境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因此,本工程采取的电磁环境影响防范措施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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