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411、郑32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郑411、郑32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页面内容
目前,《郑411、郑32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411、郑32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 (略)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利津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部署158口井,其中包括83口侧钻井、65口新钻油井、10口新钻注水井;在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新建作业废液处理站1座;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电力、结构、自控、暖通、防腐及道路系统等。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20.571×104t/a(第2年),最大产液量为62.614×104t/a(第8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地址: http://**,提取码:yJ5t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 (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linsen567.*@*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已作为网络附件进行公布(链接:http://**,提取码:yJ5t)。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胜利油田石油 (略) 2023年11月8日
页面内容
目前,《郑411、郑32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郑411、郑32等区块零散调整工程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 (略)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 (略) 利津县。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部署158口井,其中包括83口侧钻井、65口新钻油井、10口新钻注水井;在集贤超稠油集中处理站新建作业废液处理站1座;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消防、电力、结构、自控、暖通、防腐及道路系统等。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量为20.571×104t/a(第2年),最大产液量为62.614×104t/a(第8年)。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地址: http://**,提取码:yJ5t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石油 (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linsen567.*@*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已作为网络附件进行公布(链接:http://**,提取码:yJ5t)。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胜利油田石油 (略) 2023年11月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