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 | 店口镇 | (略) (略) | 总投资3207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对堤防加固7.37km,护岸修护改造7.82km,河道整治19.64km,清淤疏浚11.2万m3;新建鸡山电排站(4×3m3/s),横山湖一体化净化站(净化能力40000m3/d);改建大湖电排站(2×3m3/s),韩家电排站(2×0.6m3/s);拆建租水桥梁2座,堰坝1座;拆除并重建卡口箱涵9座,桥梁1座等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 1、*生生态/水生生态:挖方堆放处四周应进行围挡,上面应采用编织布覆盖,项目工程垃圾堆放处地面应做好硬化及防渗处理,并在周边设置围堰和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并及时清运工程垃圾,减少水土流失;在施工中严禁将土石挖方及建筑垃圾等倒入河道,以免增加河道淤积,影响行洪,必须保持河道水流通畅;施工前须对绿化树木进行移植,临时道路对项目区域内植被的破坏是局部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可以通过移回绿化树木及播撒草种,进行生态恢复;应及时清理施工杂物及做好工程垃圾的围堰,并及时清运工程垃圾。 2、地表水环境:(1)生活污水:项目设置临时厕所,项目生活污水经设置临时的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施工过程废水、施工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基坑水不能直接排放,施工废水、泥浆水经过自然沉淀、隔油沉砂池或者加药沉淀其中一项单一措施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抑尘。(3)清淤疏浚(水力冲挖)河道清淤泥浆水一般是泵入一个四周用堤围筑的沉淀池内,沉淀池位于4#施工场地,容积5000m3,沉淀池设置挡水闸或挡水板,上清水通过控制挡水板来排放,沉淀的淤泥采用压滤脱水,淤泥再清运至店口镇中里村弃土堆放处。(4)在施工区内设置桥梁打桩泥浆水、电排站施工废水沉淀系统,桥梁打桩泥浆水、电排站施工废水通过泵由集水井抽入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车辆与机械设备冲洗、施工场地、道路洒水等)。沉淀池沉渣定期清运至店口镇中里村弃土堆放处。 3声环境:(1)施工前,应在即将施工路段附近张贴施工公告,提前告知附近居民。(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同时应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工作状态。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远离敏感点。(3)对于施工期的高噪声机械设备应严格管理,对于大型施工机械应安装消声装置,并经常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使其工作中保存较低噪声。(4)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因工期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时,必须取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并书面告示附近居民,尽量减短工时;昼间施工时,噪声影响较大的机械等应在居民中午休息时间。 3、大气环境: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进行现场搅拌;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经喷淋抑尘后对环境影响极小;项目机械尾气、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清淤疏浚的过程中,在出泥点会产生恶臭气体,其主要成份是H2S、NH3。在施工前采取抽排风措施,减少对施工人员等的影响;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通过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运输工具进行遮盖,减少滞留时间。定期喷洒抑臭剂,能够降低臭气的释放量,有良好的除臭效果。 4、固体废物:挖方经晒干后回用于的回填,弃土拟直接采用挖掘机开挖的弃土,采用普通自卸汽车运输;采用水力冲挖的弃土,待淤泥机械固化后通过自卸汽车运输至弃渣场,避免在雨季进行大开挖作业,如遇降雨,做好砂石堆场、挖方堆场的覆盖,防止雨水冲刷,但临时堆放处四周应进行围挡,上面应采用编织布进行覆盖,防治产生扬尘和下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工程垃圾堆放处地面应做好硬化及防渗处理,并在周边设置围堰和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并及时清运工程垃圾;项目生活垃圾应及时回收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全文环评报告-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pdf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评文件链接 |
1 | 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 | 店口镇 | (略) (略) | 总投资32079.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对堤防加固7.37km,护岸修护改造7.82km,河道整治19.64km,清淤疏浚11.2万m3;新建鸡山电排站(4×3m3/s),横山湖一体化净化站(净化能力40000m3/d);改建大湖电排站(2×3m3/s),韩家电排站(2×0.6m3/s);拆建租水桥梁2座,堰坝1座;拆除并重建卡口箱涵9座,桥梁1座等 | / | 建设单位承诺在本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将严格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三同时”制度,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意见实施项目建设,切实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承诺,项目未经环评批复不开工建设。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建设单位将及时办理环保手续。 | 1、*生生态/水生生态:挖方堆放处四周应进行围挡,上面应采用编织布覆盖,项目工程垃圾堆放处地面应做好硬化及防渗处理,并在周边设置围堰和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并及时清运工程垃圾,减少水土流失;在施工中严禁将土石挖方及建筑垃圾等倒入河道,以免增加河道淤积,影响行洪,必须保持河道水流通畅;施工前须对绿化树木进行移植,临时道路对项目区域内植被的破坏是局部的、可逆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可以通过移回绿化树木及播撒草种,进行生态恢复;应及时清理施工杂物及做好工程垃圾的围堰,并及时清运工程垃圾。 2、地表水环境:(1)生活污水:项目设置临时厕所,项目生活污水经设置临时的封闭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污水, (略) (略) 处理;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施工过程废水、施工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维修冲洗废水、基坑水不能直接排放,施工废水、泥浆水经过自然沉淀、隔油沉砂池或者加药沉淀其中一项单一措施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洒水抑尘。(3)清淤疏浚(水力冲挖)河道清淤泥浆水一般是泵入一个四周用堤围筑的沉淀池内,沉淀池位于4#施工场地,容积5000m3,沉淀池设置挡水闸或挡水板,上清水通过控制挡水板来排放,沉淀的淤泥采用压滤脱水,淤泥再清运至店口镇中里村弃土堆放处。(4)在施工区内设置桥梁打桩泥浆水、电排站施工废水沉淀系统,桥梁打桩泥浆水、电排站施工废水通过泵由集水井抽入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处理,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相关标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车辆与机械设备冲洗、施工场地、道路洒水等)。沉淀池沉渣定期清运至店口镇中里村弃土堆放处。 3声环境:(1)施工前,应在即将施工路段附近张贴施工公告,提前告知附近居民。(2)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同时应加强施工机械维修、管理,保证施工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工作状态。应合理选择施工机械的停放场地,远离敏感点。(3)对于施工期的高噪声机械设备应严格管理,对于大型施工机械应安装消声装置,并经常对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以使其工作中保存较低噪声。(4)一般情况下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如因工期特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时,必须取得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批准,并书面告示附近居民,尽量减短工时;昼间施工时,噪声影响较大的机械等应在居民中午休息时间。 3、大气环境:工程所需的混凝土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进行现场搅拌;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经喷淋抑尘后对环境影响极小;项目机械尾气、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经扩散后对环境影响较小。清淤疏浚的过程中,在出泥点会产生恶臭气体,其主要成份是H2S、NH3。在施工前采取抽排风措施,减少对施工人员等的影响;河道底泥清淤工作开始前施工单位通过提前告知附近居民关闭窗户,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运输工具进行遮盖,减少滞留时间。定期喷洒抑臭剂,能够降低臭气的释放量,有良好的除臭效果。 4、固体废物:挖方经晒干后回用于的回填,弃土拟直接采用挖掘机开挖的弃土,采用普通自卸汽车运输;采用水力冲挖的弃土,待淤泥机械固化后通过自卸汽车运输至弃渣场,避免在雨季进行大开挖作业,如遇降雨,做好砂石堆场、挖方堆场的覆盖,防止雨水冲刷,但临时堆放处四周应进行围挡,上面应采用编织布进行覆盖,防治产生扬尘和下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项目工程垃圾堆放处地面应做好硬化及防渗处理,并在周边设置围堰和排水沟,防止雨水冲刷,并及时清运工程垃圾;项目生活垃圾应及时回收至附近村庄的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控。 | 详见环评附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暨阳街道暨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环评全文环评报告-浦阳江综合治理工程——店口段治理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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