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马世华等3名同志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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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马世华等3名同志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公示

为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见义勇为,根据《 (略) 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经县委政法委调查核实,并呈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拟对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马世华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临夏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二、拟表彰对象及先进事迹
1.马世华,男,回族,199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略) 纪委办公室综合纪检干事。2023年6月22日,在临夏县麻尼寺沟乡关滩沟景区游玩期间,发 (略) 内的池塘里有一名落水小孩在水中挣扎,他顾不上脱掉衣服、扔掉手机等随身物品,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成功救起小孩。
2.张生贤,男,汉族,现年54岁,农民,为南塬乡张河西村五社14号村民。2023年7月29日,南塬乡一小孩不慎跌入废弃井内,在听到呼救后,他不顾个人安危下井救援,不幸牺牲。张生贤不惧危险、挺身而出、英勇救人的行为彰显了崇高的价值追求。
3.张思霞,男,汉族,现年55岁,农民,为南塬乡张河西村八社12号村民。2023年7月29日,在听到有小孩掉入废井的消息后,不顾井内危险情况,毅然跳入井中展开施救,与先前下井救援的张生贤一起救助落井女孩。
三、联系方式
电话:0930-*
地址: (略) 临夏县统办楼1104室
邮政编码:*



中共临夏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11月22日


为大力宣传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弘扬社会正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见义勇为,根据《 (略) 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的规定,经县委政法委调查核实,并呈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拟对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的马世华等3名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实名向中共临夏县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二、拟表彰对象及先进事迹
1.马世华,男,回族,199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 (略) 纪委办公室综合纪检干事。2023年6月22日,在临夏县麻尼寺沟乡关滩沟景区游玩期间,发 (略) 内的池塘里有一名落水小孩在水中挣扎,他顾不上脱掉衣服、扔掉手机等随身物品,奋不顾身跳入水中,成功救起小孩。
2.张生贤,男,汉族,现年54岁,农民,为南塬乡张河西村五社14号村民。2023年7月29日,南塬乡一小孩不慎跌入废弃井内,在听到呼救后,他不顾个人安危下井救援,不幸牺牲。张生贤不惧危险、挺身而出、英勇救人的行为彰显了崇高的价值追求。
3.张思霞,男,汉族,现年55岁,农民,为南塬乡张河西村八社12号村民。2023年7月29日,在听到有小孩掉入废井的消息后,不顾井内危险情况,毅然跳入井中展开施救,与先前下井救援的张生贤一起救助落井女孩。
三、联系方式
电话:0930-*
地址: (略) 临夏县统办楼11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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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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