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农耕文化博览园招商公告
长江流域农耕文化博览园招商公告
根据澧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打造好城头山农耕文化名片,切实盘活我县文物资源,丰富旅游业态,为全县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按照坚持统一规划、逐步实施,项目“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拟将长江流域农耕文化博览园项目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思路,实施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市场化运营。现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的农耕文化公共服务与旅游融合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一城”即城头山古城实景复原。“三剧场”即《华夏第一城》演绎、《我是长江》演绎、《傩神再现》演绎。“一广场”即乡村非遗乐队演绎广场。“九区十八馆”即耕种、渔猎、百味、百工、学堂、集市、戎马、艺术、礼制,展示长江流域农耕器具,体验农事活动。“一河一城墙”即六百米护城河、六百米城墙。“一百组打卡场景”即雕塑场景、装置艺术、景观小品。建设总投资约为1亿元。
二、招商要求
1.项目通过企业竞争性采购,拟采取投资人+EPC+O模式(投资+建设+运营),城头山管理处和社会投资方共同承担项目建设,投资人承担运营管理。
2.投资人投资占比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20%。
3.项目策划由 (略) (略) 自主决定,建议经营性项目占比不低于45%。项目合作期限不低于10年,合作期限内由投资人营运,投资人与政府协商,保证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返还政府抵扣投资成本。项目运营年度效益目标由投资人与政府协商确定,鼓励 (略) 场化运营,降低成本取得效益。
4.项目实施阶段涉及投资、建设须遵守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股东、创始人或高管)拥有策划与运营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成功经验。
6.企业须具有国家级史前遗址文化公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国家级史前遗址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国家3A级旅游景区(3A以上)策划咨询项目,国家3A级旅游景区(3A以上)运营项目等业绩。
7.项目建成后实现引流达到100万人次每年。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投资方要主动按要求提供佐证资料。
2.须具有博物馆陈列展示设计*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级等资质。
3.报名时须提交项目策划方案、资金投入方案、运营管理方案。
四、比选办法
1.初筛。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对报名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对于提交的投资建设方案等不符合招商要求的予以否决。
2.考察。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组织人员对初筛通过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考察意见。
3.比选。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初筛通过的企业进行综合比选。综合比选实行百分制,按照公司实力、计划投资比例、建设运营成功案例、实地考察情况及考察组出具的意见、投资建设综合效益等分别计分。
4.公示。比选结束后,按得分多少排序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发现入围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比选资格。公示期满后,综合评 (略) 确定 (略) 。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7个有效工作日)2023年11月 24 日 15 时起至2023年 12 月 5 日 24 时截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均可。
(1)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到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略) 澧县城头山镇城头山景区)规划建设科报名。
(2)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邮箱(*@*q.com)。
3.联系人:樊萍 *。
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2023年11月24日
根据澧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力打造好城头山农耕文化名片,切实盘活我县文物资源,丰富旅游业态,为全县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按照坚持统一规划、逐步实施,项目“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拟将长江流域农耕文化博览园项目实行“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思路,实施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推进,市场化运营。现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一、项目情况
本项目属于新建的农耕文化公共服务与旅游融合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一城”即城头山古城实景复原。“三剧场”即《华夏第一城》演绎、《我是长江》演绎、《傩神再现》演绎。“一广场”即乡村非遗乐队演绎广场。“九区十八馆”即耕种、渔猎、百味、百工、学堂、集市、戎马、艺术、礼制,展示长江流域农耕器具,体验农事活动。“一河一城墙”即六百米护城河、六百米城墙。“一百组打卡场景”即雕塑场景、装置艺术、景观小品。建设总投资约为1亿元。
二、招商要求
1.项目通过企业竞争性采购,拟采取投资人+EPC+O模式(投资+建设+运营),城头山管理处和社会投资方共同承担项目建设,投资人承担运营管理。
2.投资人投资占比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20%。
3.项目策划由 (略) (略) 自主决定,建议经营性项目占比不低于45%。项目合作期限不低于10年,合作期限内由投资人营运,投资人与政府协商,保证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返还政府抵扣投资成本。项目运营年度效益目标由投资人与政府协商确定,鼓励 (略) 场化运营,降低成本取得效益。
4.项目实施阶段涉及投资、建设须遵守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5.企业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股东、创始人或高管)拥有策划与运营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成功经验。
6.企业须具有国家级史前遗址文化公园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国家级史前遗址博物馆陈列布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国家3A级旅游景区(3A以上)策划咨询项目,国家3A级旅游景区(3A以上)运营项目等业绩。
7.项目建成后实现引流达到100万人次每年。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企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投资方要主动按要求提供佐证资料。
2.须具有博物馆陈列展示设计*级、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级等资质。
3.报名时须提交项目策划方案、资金投入方案、运营管理方案。
四、比选办法
1.初筛。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对报名企业进行初步筛选,对于提交的投资建设方案等不符合招商要求的予以否决。
2.考察。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组织人员对初筛通过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并出具考察意见。
3.比选。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对初筛通过的企业进行综合比选。综合比选实行百分制,按照公司实力、计划投资比例、建设运营成功案例、实地考察情况及考察组出具的意见、投资建设综合效益等分别计分。
4.公示。比选结束后,按得分多少排序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如发现入围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取消比选资格。公示期满后,综合评 (略) 确定 (略) 。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7个有效工作日)2023年11月 24 日 15 时起至2023年 12 月 5 日 24 时截止,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均可。
(1)现场报名:携带相关资料到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略) 澧县城头山镇城头山景区)规划建设科报名。
(2)网上报名: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邮箱(*@*q.com)。
3.联系人:樊萍 *。
澧县城头山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管理处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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