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关于责令天津市集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的通知
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管理局关于责令天津市集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11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限期整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核查:
1. (略) (略) (*MA07EQNP1H):现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2.天津 (略) (*MAC1UA4B6Q):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3.金地(天津) (略) (*MACE1RFG74):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0人、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4.天津旭 (略) (*MA06UKNE14):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5.天津津通 (略) (*MA070D1R60):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2人、项目负责人3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6.天津 (略) (*01B):现有项目负责人2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7.天津康 (略) (*MACMKEWE4G):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8.天津 (略) (*MA7FKQ1MXM):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2人、项目负责人0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9.天津 (略) (*MACGXWAUXT):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10.国瑞蓝皓(天津) (略) (*MACBWEP6X5):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11.华北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MACR4RXH8E):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2人、项目负责人3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一、整改时限及整改期间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0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工作完成前,你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并应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活动。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二、整改材料相关要求
(一)本次提交整改材料不限于本通知中已列明不符合项,提供的整改材料需装订成册,各类证件均需按1:1比例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内容和排列顺序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核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主要人员最新一期《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核查表》中所列核查项顺序排列。
(二)提交整改材料时,请选择邮寄方式。收件人:东疆规建局(安许整改),收件电话:*,收件地址: (略) 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前台。
三、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地址: (略) 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402室
电话:刘老师:*,蔺老师:*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核查表
各有关单位:
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五个配套办法〉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略)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核查:
1. (略) (略) (*MA07EQNP1H):现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2.天津 (略) (*MAC1UA4B6Q):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3.金地(天津) (略) (*MACE1RFG74):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0人、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4.天津旭 (略) (*MA06UKNE14):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5.天津津通 (略) (*MA070D1R60):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2人、项目负责人3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6.天津 (略) (*01B):现有项目负责人2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7.天津康 (略) (*MACMKEWE4G):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8.天津 (略) (*MA7FKQ1MXM):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2人、项目负责人0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9.天津 (略) (*MACGXWAUXT):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10.国瑞蓝皓(天津) (略) (*MACBWEP6X5):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2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11.华北能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MACR4RXH8E):现有企业主要负责人2人、项目负责人3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0人,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一、整改时限及整改期间要求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60天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我局。
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工作完成前,你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并应停止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活动。逾期仍未达到规定要求条件的,我局将依法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将企业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二、整改材料相关要求
(一)本次提交整改材料不限于本通知中已列明不符合项,提供的整改材料需装订成册,各类证件均需按1:1比例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内容和排列顺序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核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主要人员最新一期《 (略) 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核查表》中所列核查项顺序排列。
(二)提交整改材料时,请选择邮寄方式。收件人:东疆规建局(安许整改),收件电话:*,收件地址: (略) 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前台。
三、办公地址和咨询电话
地址: (略) 东疆综合保税区商务中心A2楼402室
电话:刘老师:*,蔺老师:*
附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核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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