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阿勒泰市一区清洁供暖建设项目变电站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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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阿勒泰市一区清洁供暖建设项目变电站部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一区清洁供暖建设项目(变电站部分)

项目 (略) 拉斯特乡喀拉铁列克村,项目区西侧210m为居民区,北侧150m为坟墓,东侧和南侧为荒漠戈壁。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88度8分27.725秒,N:47度52分1.519秒。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吐鲁番天熙 (略)

拟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占地面积10990.72m2,站内建设2台180MVA主变,GIS预制舱1座,SVG预制舱4座,电缆沟550m,独立避雷针及基础、构架及户外支架和事故油池等,新建内道路2500m2,路面宽5m;新建面积6.25m2集水池1座及200m3事故油池1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为1494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0.4%。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对开挖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设备、材料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施工场地使用彩条旗限界;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建筑材料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临时堆土顶部和四周苫盖密目网;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或土地平整,作业面进行平整,砾石覆盖。运营期变电站内道路硬化,空地砾石覆盖。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所需用水采用罐车运送,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期间使用商用混凝土,混凝土须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乱碾乱压;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防止沙尘飞扬。对施工场地及运输路线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震基座、隔声罩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合理规划机械、车辆行驶路线。施工现场的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石、砂土等,施工过程中尽量就地回收利用,可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填筑等,对不能利用的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同时要求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等。对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等回收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排放场处置。对废变压器、废旧蓄电池等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主变维护或者发生事故时废变压器油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施工期弃土须执行《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施工过程中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按功能分区布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监测计划;并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项目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12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6-*(行政服务大厅)


通讯地址: (略) 南区阿勒泰路33号地区生态环境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环评

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略) 一区清洁供暖建设项目(变电站部分)

项目 (略) 拉斯特乡喀拉铁列克村,项目区西侧210m为居民区,北侧150m为坟墓,东侧和南侧为荒漠戈壁。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88度8分27.725秒,N:47度52分1.519秒。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吐鲁番天熙 (略)

拟建220千伏变电站1座,占地面积10990.72m2,站内建设2台180MVA主变,GIS预制舱1座,SVG预制舱4座,电缆沟550m,独立避雷针及基础、构架及户外支架和事故油池等,新建内道路2500m2,路面宽5m;新建面积6.25m2集水池1座及200m3事故油池1座。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总投资为14942.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0.4%。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前对开挖区域进行表土剥离;设备、材料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施工场地使用彩条旗限界;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建筑材料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临时堆土顶部和四周苫盖密目网;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或土地平整,作业面进行平整,砾石覆盖。运营期变电站内道路硬化,空地砾石覆盖。

(二)落实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季开挖作业;站内砂石料加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养护所需用水采用罐车运送,在养护过程中,大部分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被蒸发,不会因养护水漫流而污染周围环境。事故油池采取防渗措施。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物料堆放百分百覆盖、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期间使用商用混凝土,混凝土须用罐装车运至施工点进行浇筑,避免因混凝土拌制产生扬尘。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乱碾乱压;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物时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防止沙尘飞扬。对施工场地及运输路线定期洒水降尘。施工期粉尘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设置减震基座、隔声罩等措施,加强机械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加强施工场地管理,禁止运输车辆随意高声鸣笛;合理规划机械、车辆行驶路线。施工现场的噪声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昼间70dB(A),夜间55dB(A))。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碎石、砂土等,施工过程中尽量就地回收利用,可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填筑等,对不能利用的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理,同时要求规范运输,不得随路洒落,不能随意倾倒堆放等。对有回收价值的废钢筋等回收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排放场处置。对废变压器、废旧蓄电池等不在厂区内暂存,直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主变维护或者发生事故时废变压器油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理。施工期弃土须执行《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施工过程中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六)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按功能分区布置;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监测计划;并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编制项目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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