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贝丰电机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微小风机叶轮、机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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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天津贝丰电机有限公司年产30万套微小风机叶轮、机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30万套微小风机叶轮、机壳项目

(略)

(略) 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景祥路1号

天津华泽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主要从事微小风机叶轮、机壳等塑料制品生产的企业,拟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30万套微小风机叶轮、机壳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天津天发 (略) 位于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景祥路1号局部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总计为 925.6㎡(仅租赁协议面积),购置注塑机、破碎机、投料机、干燥机等设备,建设6条塑料制品的生产线。预计建成后年产30万套微小风机叶轮、机壳。

(1)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箱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冷却塔循环冷却水一并通过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环保设备及风机选用低转速、低额定噪声声级的设备,于厂房外设置隔声间,加装多层消声棉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生产车间西南角设置10㎡一般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于生产车间内西南角设置10㎡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后由城管委有关部门定期清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传真:022-*

联系电话:022-*

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年产30万套微小风机叶轮、机壳项目

(略)

(略) 北辰区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景祥路1号

天津华泽 (略)

(略)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主要从事微小风机叶轮、机壳等塑料制品生产的企业,拟投资100万元人民币建设“年产30万套微小风机叶轮、机壳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租赁天津天发 (略) 位于天津北辰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景祥路1号局部闲置厂房,租赁建筑面积总计为 925.6㎡(仅租赁协议面积),购置注塑机、破碎机、投料机、干燥机等设备,建设6条塑料制品的生产线。预计建成后年产30万套微小风机叶轮、机壳。

(1)废气: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箱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与冷却塔循环冷却水一并通过污水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辰科技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选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环保设备及风机选用低转速、低额定噪声声级的设备,于厂房外设置隔声间,加装多层消声棉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物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生产车间西南角设置10㎡一般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

◇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沾染废物、废活性炭收集后,于生产车间内西南角设置10㎡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分类暂存后由城管委有关部门定期清运。

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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