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11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综合性养护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
通讯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18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综合性养护基地项目 |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五谷社区I9-02-02-01宗地 | (略) 交通 (略) | (略) 众诚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33741.41m2,建设1条年产30万t沥青混凝土生产线、2条年产30万m3水泥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50万t水稳混合料生产线,料仓及库房1栋,办公生活设施及试验室等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3万元,占总投资的3.09%。 | 1、废气 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车辆必须经过遮盖封闭处理;对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场地坪进行砼硬化;施工现场架设2.5~3m高墙,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建筑拆除后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等集中堆存于临时堆场,临时堆场应加设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清运,不许随意倾倒;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在场地内用水清洗轮胎,保证车辆车轮不带泥砂出场;自卸车、渣土运输车等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使用篷布遮盖,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运营期:沥青站废气治理措施 矿粉筒仓上料粉尘:矿粉筒仓卸料粉尘均由筒仓自带的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导热油炉烟气: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28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骨料卸料粉尘:经全自动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骨料转运及投料粉尘:经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烘干筒烘干加热废气、热骨料筛分粉尘:热骨料筛分系统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与烘干加热废气一同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再生料破碎筛分粉尘:再生料经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排放(DA002) 沥青烟:采用电捕焦器+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搅拌站废气治理措施 骨料卸料粉尘:项目卸料区顶部设有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经治理后无组织排放。 骨料给料及输送粉尘:经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粉料筒仓卸料粉尘:经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粉尘直接返回筒仓利用,剩余的通过筒仓顶呼吸孔排出。 搅拌主机粉尘:搅拌粉尘经袋式收尘器收集处理后直接返回搅拌机利用。 水稳站废气治理措施 骨料卸料粉尘:卸料区顶部设有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骨料给料及输送粉尘:经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粉料筒仓卸料粉尘:经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粉尘直接返回筒仓利用,剩余的通过筒仓顶呼吸孔排出。 搅拌主机粉尘:搅拌粉尘经袋式收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项目搅拌设备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沥青烟喷淋塔用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施工期: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噪声污染;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 (3)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装卸、搬运木材、模具、钢材等严禁抛掷,材料运输车辆进场要专人指挥,厂内运输车辆实施限速、禁止鸣笛; (4)施工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同意的运输路线行进,运输时间应避开居民进出高峰期,严格限速、超载禁止鸣笛等; (5)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对周围居民影响;针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临时性隔声措施,设置隔声屏障。 运营期: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合理布置项目声源位置,产生噪声较大的风机、泵房等噪声源应尽量布置在远离声敏感点的一侧; (3)产噪设备底部均采取基础减振,各设备加强保养,传动润滑降噪;空压机设于空压机房内部,利用墙体进行隔声; (4)限制进出车辆车速、禁止鸣笛; (5)物料装卸时控制装卸高度,规范操作,避免突发噪声产生; (6)项目四周边界应多种植乔木、灌木等并加大植树密度,形成绿化自然隔声屏障,以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的范围。 4、固废 施工期: 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站。 运营期: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外加剂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循环利用;检验室废料集中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棉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综合性养护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
通讯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18办公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综合性养护基地项目 | 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五谷社区I9-02-02-01宗地 | (略) 交通 (略) | (略) 众诚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33741.41m2,建设1条年产30万t沥青混凝土生产线、2条年产30万m3水泥混凝土生产线、1条年产50万t水稳混合料生产线,料仓及库房1栋,办公生活设施及试验室等配套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3万元,占总投资的3.09%。 | 1、废气 施工期: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运输车辆必须经过遮盖封闭处理;对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堆场地坪进行砼硬化;施工现场架设2.5~3m高墙,封闭施工现场,采用密目安全网;建筑拆除后的土石方、建筑垃圾等集中堆存于临时堆场,临时堆场应加设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清运,不许随意倾倒;在施工场地对施工车辆必须实施限速行驶,在施工场地出口放置防尘垫,对运输车辆在场地内用水清洗轮胎,保证车辆车轮不带泥砂出场;自卸车、渣土运输车等运输车辆禁止超载,使用篷布遮盖,选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定时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和洒水降尘;加强对建设工地的监督检查,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降尘、压尘和抑尘措施。 运营期:沥青站废气治理措施 矿粉筒仓上料粉尘:矿粉筒仓卸料粉尘均由筒仓自带的仓顶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共2套)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导热油炉烟气: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作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通过28m高的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骨料卸料粉尘:经全自动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后无组织排放。 骨料转运及投料粉尘:经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烘干筒烘干加热废气、热骨料筛分粉尘:热骨料筛分系统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与烘干加热废气一同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再生料破碎筛分粉尘:再生料经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8m排气筒排放(DA002) 沥青烟:采用电捕焦器+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28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搅拌站废气治理措施 骨料卸料粉尘:项目卸料区顶部设有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经治理后无组织排放。 骨料给料及输送粉尘:经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粉料筒仓卸料粉尘:经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粉尘直接返回筒仓利用,剩余的通过筒仓顶呼吸孔排出。 搅拌主机粉尘:搅拌粉尘经袋式收尘器收集处理后直接返回搅拌机利用。 水稳站废气治理措施 骨料卸料粉尘:卸料区顶部设有喷淋装置,对物料进行喷淋降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骨料给料及输送粉尘:经喷雾降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粉料筒仓卸料粉尘:经脉冲反吹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的粉尘直接返回筒仓利用,剩余的通过筒仓顶呼吸孔排出。 搅拌主机粉尘:搅拌粉尘经袋式收尘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项目搅拌设备冲洗废水、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沥青烟喷淋塔用水、实验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施工期: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加强对设备的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非正常工作而产生噪声污染;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间(12:00~14:00)施工; (3)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装卸、搬运木材、模具、钢材等严禁抛掷,材料运输车辆进场要专人指挥,厂内运输车辆实施限速、禁止鸣笛; (4)施工运输车辆应按照有关部门同意的运输路线行进,运输时间应避开居民进出高峰期,严格限速、超载禁止鸣笛等; (5)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对周围居民影响;针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临时性隔声措施,设置隔声屏障。 运营期: (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合理布置项目声源位置,产生噪声较大的风机、泵房等噪声源应尽量布置在远离声敏感点的一侧; (3)产噪设备底部均采取基础减振,各设备加强保养,传动润滑降噪;空压机设于空压机房内部,利用墙体进行隔声; (4)限制进出车辆车速、禁止鸣笛; (5)物料装卸时控制装卸高度,规范操作,避免突发噪声产生; (6)项目四周边界应多种植乔木、灌木等并加大植树密度,形成绿化自然隔声屏障,以进一步减少噪声影响的范围。 4、固废 施工期: 施工期开挖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生活垃圾经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统一外售至废旧资源回收站。 运营期:布袋收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砂石分离机分离的砂石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外加剂包装桶由生产厂家回收循环利用;检验室废料集中收集,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棉布及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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