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九华石化发展有限公司九华北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湘潭九华石化发展有限公司九华北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 (略) 九华北(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九华北(东)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潭州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以北 |
建设单位 | 湘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秉一 (略) |
项目概况 | 湘潭 (略) 九华北(东)加油站位于湘潭经开区潭州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以北,项目占地面积3333.5m2,主要建设内容:1座罩棚、1个站房(含便利店、办公室、值班室、储藏室等)、1个辅房(含发电室、配电室、活动室等)、埋地油罐4个(50m3 92#汽油罐1个,30m3 95#汽油罐1个,30m3 98#汽油罐1个,50m3 0#柴油罐1个)、隔油池、化粪池、加油机4台、油气回收系统、液位报警仪、潜油泵等,属二级加油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系统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确保油气排放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浓度控制要求。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地面冲洗废水和洗车废水通过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 (略) 九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对油泵等设备采取相应降噪减震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油罐清洗产生的油泥、沉淀隔油池废油废渣、员工工作时产生的含油工艺固废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油罐清洗前应向环保部门报备,清洗由专业单位进行操作。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 (略) 九华北(东)加油站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源路九华大楼312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九华北(东)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潭州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以北 |
建设单位 | 湘潭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秉一 (略) |
项目概况 | 湘潭 (略) 九华北(东)加油站位于湘潭经开区潭州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以北,项目占地面积3333.5m2,主要建设内容:1座罩棚、1个站房(含便利店、办公室、值班室、储藏室等)、1个辅房(含发电室、配电室、活动室等)、埋地油罐4个(50m3 92#汽油罐1个,30m3 95#汽油罐1个,30m3 98#汽油罐1个,50m3 0#柴油罐1个)、隔油池、化粪池、加油机4台、油气回收系统、液位报警仪、潜油泵等,属二级加油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加油站卸油、储油和加油系统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确保油气排放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浓度控制要求。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限值要求。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地面冲洗废水和洗车废水通过沉淀隔油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 (略) 九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3)声环境影响分析:对油泵等设备采取相应降噪减震措施,加强进出车辆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油罐清洗产生的油泥、沉淀隔油池废油废渣、员工工作时产生的含油工艺固废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收集和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油罐清洗前应向环保部门报备,清洗由专业单位进行操作。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建设单位作为公众参与调查主体,采用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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