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1、地块基本情况
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地 (略) 复兴区户村镇酒务楼村西,占地总面积为33408.5m2(合50.1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4.*°E,36.*°N。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规划条件(居住用地)》(邯规用字[2022]097号),地块拟开发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兴区分局委托,河北恒一 (略) (以下简称为“我单位”)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对该地块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取得的地块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补充后,编制了《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我单位于2023年4月26日将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传5个工作日期间, (略) 级质控单位抽查。经入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在取得检测数据后,我单位根据检测数据,按照国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调查结论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按照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19个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5个地下水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
由地块调查结果可知,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筛选值。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除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外,其余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对比对照点地下水检测数据可知地块内超标因子的检测数据与对照点基本一致,这类污染源为天然污染源,是天然存在的,属于地质结构和水文地质结构等自然因素造成,自然本底值较高,地块内地下水上游和下游样品检测数据基本一致。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不属于特征污染因子,且调查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计划进行开发利用,人体直接饮用和直接接触的可能性较小,不影响地块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1、地块基本情况
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地 (略) 复兴区户村镇酒务楼村西,占地总面积为33408.5m2(合50.1亩),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114.*°E,36.*°N。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规划条件(居住用地)》(邯规用字[2022]097号),地块拟开发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复兴区分局委托,河北恒一 (略) (以下简称为“我单位”)承担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对该地块进行了相关资料收集,并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对取得的地块相关信息进行核实补充后,编制了《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我单位于2023年4月26日将方案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传5个工作日期间, (略) 级质控单位抽查。经入场采样、实验室分析,在取得检测数据后,我单位根据检测数据,按照国家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西环路以西、八一路以北建设用地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地块调查结论
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按照专业判断布点法和系统布点法进行布点采样,共布设19个土壤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5个地下水采样点(包含1个对照点)。
由地块调查结果可知,本地块所有土壤点位污染物检测结果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场地土壤环境风险评价筛选值》(DB11T 811-2011)中住宅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筛选值。调查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除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外,其余检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对比对照点地下水检测数据可知地块内超标因子的检测数据与对照点基本一致,这类污染源为天然污染源,是天然存在的,属于地质结构和水文地质结构等自然因素造成,自然本底值较高,地块内地下水上游和下游样品检测数据基本一致。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不属于特征污染因子,且调查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水源,不计划进行开发利用,人体直接饮用和直接接触的可能性较小,不影响地块下一步的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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