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保验收公示
2023年11月23日, (略) (略) 及验收专家组根据《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塑料制品加工项 (略) (略) 中元村桐梓坡组, (略) 中元村桐坡组一栋旧酒厂进行建设生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700㎡建设中空桶生产线1条、吹膜制袋生产线一条、PET塑料瓶生产线一条,年产PET塑料瓶5万个、PE中空桶10吨、PE吹膜10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三槐塑料厂于2022年2月委托遵义嘉和绿洲 (略) 编制完成《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2日以(遵环审【2022】254号)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
(略) 三槐塑料厂于2022年8月30日将企业名称 (略) (略) (略) ,企业名称变更后,未改变经营地址及规模。
目前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企业申请环保验收。
3、投资情况
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及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反应的内容一致,无变动。
三、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水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依托酒厂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循环冷却水:冷却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仅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分别在各个吹膜机、注塑机及吹塑机上方加装集气罩,通过管道收集后通过纤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有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20mg/m3的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中排放限值3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减震、消音、绿化)。结合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监测结果
贵州 (略) 于2023年11月07日—11月08日对塑料制品加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报告编号:JC*-H141。监测结果如下:
1、生产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基本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废水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依托酒厂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循环冷却水:冷却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仅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
3、废气
依据检测结果, (略) (略) 有组织废气监测项目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项目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日产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信息见验收签到表。
2023年11月23日, (略) (略) 及验收专家组根据《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污染影响类)、本项目环境影响报 (略) 生态环境局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塑料制品加工项 (略) (略) 中元村桐梓坡组, (略) 中元村桐坡组一栋旧酒厂进行建设生产,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占地面积1700㎡建设中空桶生产线1条、吹膜制袋生产线一条、PET塑料瓶生产线一条,年产PET塑料瓶5万个、PE中空桶10吨、PE吹膜10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三槐塑料厂于2022年2月委托遵义嘉和绿洲 (略) 编制完成《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略) 生态环境局审查, (略) 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2日以(遵环审【2022】254号)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进行了批复。
(略) 三槐塑料厂于2022年8月30日将企业名称 (略) (略) (略) ,企业名称变更后,未改变经营地址及规模。
目前项目生产设施和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企业申请环保验收。
3、投资情况
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万元)。
4、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对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及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验收。
二、项目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反应的内容一致,无变动。
三、环保设施及措施
1、废水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依托酒厂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循环冷却水:冷却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仅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
2、废气
项目运营过程中分别在各个吹膜机、注塑机及吹塑机上方加装集气罩,通过管道收集后通过纤维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以上措施后,有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20mg/m3的要求;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中排放限值30mg/m3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合理布置产生噪声的设备,通过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减震、消音、绿化)。结合噪声监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机油、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监测结果
贵州 (略) 于2023年11月07日—11月08日对塑料制品加工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报告编号:JC*-H141。监测结果如下:
1、生产工况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基本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废水
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后依托酒厂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循环冷却水:冷却水经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仅需要定期补充新鲜水。
3、废气
依据检测结果, (略) (略) 有组织废气监测项目检测结果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项目检测结果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 A.1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4、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限值要求,固体废物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手续齐全,总体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条件,项目自主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日产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工作。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的单位及人员信息见验收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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