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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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略) (略) (略) 华大环 (略) 就其“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建设 (略) 安溪县城厢镇、凤城镇,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取水规模22万m3/d取水泵站、1座供水规模15万m3/d净水厂、以及原水、配水管道。

原水、配水管道选线如下:

① 新建取水泵房至安溪县第二水厂选线:供往安溪县第二水厂的原水管道自新建取水泵房接出后,沿 (略) 道西侧绿化带与配水管道往北共敷设,至二环北路大桥前,通过顶管施工方式穿越西溪、二环北路,最后原水管道接入水厂。

② 新建取水泵房至现状取水泵房、城区配水管道选线:供往现状取水泵房的原水管道自新建取水泵房接出后,沿废弃闽华电站进厂道路破路敷设 (略) 道, (略) 道往南敷设约480m后,沿西溪东岸防洪堤内村道敷设至现状取水泵房,终点与三期取水泵房出厂管道进行连接。配水管道自新建取水泵房段往南敷设, (略) 道西侧机动车道敷设至安溪县自来水出厂主干管处对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新安路191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略) 华大环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话、信函和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公示单位: (略) (略)

2023年11月24日

(略) (略) (略) 华大环 (略) 就其“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安溪县第二水厂工程建设 (略) 安溪县城厢镇、凤城镇,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取水规模22万m3/d取水泵站、1座供水规模15万m3/d净水厂、以及原水、配水管道。

原水、配水管道选线如下:

① 新建取水泵房至安溪县第二水厂选线:供往安溪县第二水厂的原水管道自新建取水泵房接出后,沿 (略) 道西侧绿化带与配水管道往北共敷设,至二环北路大桥前,通过顶管施工方式穿越西溪、二环北路,最后原水管道接入水厂。

② 新建取水泵房至现状取水泵房、城区配水管道选线:供往现状取水泵房的原水管道自新建取水泵房接出后,沿废弃闽华电站进厂道路破路敷设 (略) 道, (略) 道往南敷设约480m后,沿西溪东岸防洪堤内村道敷设至现状取水泵房,终点与三期取水泵房出厂管道进行连接。配水管道自新建取水泵房段往南敷设, (略) 道西侧机动车道敷设至安溪县自来水出厂主干管处对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新安路191号;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

(略) 华大环 (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话、信函和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

公示单位: (略) (略)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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