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拟对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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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7日拟对浙江友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友 (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浙江友 (略)

桐乡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600号

浙江 (略)

建成后的研发中心将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应用研究及实验开发为主要研究内容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废气处理装置吸收废水、研发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冷却系统排污水回用于喷淋用水、地面拖洗用水,不排放。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及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表1规定的限值、总氮纳管标准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的规定,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1烧结废气采用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实验室2烧结废气采用TO焚烧炉+水喷淋+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配料、涂布干燥、注液废气经三级水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氨气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企业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含电解液的废料、废浆料、废极片研发次品、污水处理污泥、废实验材料、检测废液、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滤渣、筛上物、磁性异物、废电池、边角料、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制氮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污染防治措施

1

浙江友 (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浙江友 (略)

桐乡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600号

浙江 (略)

建成后的研发中心将以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应用研究及实验开发为主要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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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水防治方面

项目必须实施雨污分流;废气处理装置吸收废水、研发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纳管;冷却系统排污水回用于喷淋用水、地面拖洗用水,不排放。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及总磷纳管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表1规定的限值、总氮纳管标准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 1 中的 B 级的规定,在当地不得另设排污口。

(二)废气防治方面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按环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1烧结废气采用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实验室2烧结废气采用TO焚烧炉+水喷淋+布袋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配料、涂布干燥、注液废气经三级水喷淋+除雾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标准,氨气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三)噪声防治方面

厂区应合理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措施,企业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方面

营运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按危险废物和一般废物进行分类、分质处置,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按要求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含电解液的废料、废浆料、废极片研发次品、污水处理污泥、废实验材料、检测废液、危化品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滤渣、筛上物、磁性异物、废电池、边角料、一般化学品废包装材料、制氮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传真:0573-*

通讯地址: (略) 康民东路 (略) 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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