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六和慧泉食品有限公司新建肉鸡产品加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拟审批公示
洛阳六和慧泉食品有限公司新建肉鸡产品加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拟审批公示
关于2023年11月27日拟对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水污染防治科。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29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商都东路 (略) 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入河口项目设置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主要措施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洛阳 (略) 新建肉鸡产品加工项目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 偃师区缑氏镇207国道口西200米 | 洛阳 (略) | 河南 (略) | 洛阳 (略) 新建肉鸡产品加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在缑氏镇207国道口西200米洛阳 (略) 厂区西南角,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4′55″,北纬34°38′31″,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明渠。外排水通过铺设的5km污水管网排入原洛 (略) 排污沟,然后入陶化店水库下游500m的马涧河,经5km后汇入伊河,经伊河3km后到达岳滩断面,后经伊河1.7km后与洛河汇合成伊洛河。 | 1、洛阳 (略) 厂区建设1座规模为1000m3/d污水处理站,收集厂区肉鸡屠宰加工产生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废水处理采用格栅+隔油+水解酸化+气浮+CASS+消毒工艺,设计污水排放量为30万t/a,外排水水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浓度40mg/L,氨氮(NH3-N)排放浓度3(5)mg/L,最大入河量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0.0t/a,氨氮(NH3-N)排放量为2.43t/a,未超过当前伊河洛阳、偃师农业用水区剩余污染物纳污量。同时现状排污情况下,下游伊河地表水监测断面岳滩断面水质中COD和NH3-N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满足国家对水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要求,一定程度上能改善马涧河及伊河的水质。 2、规范设立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口门不得设暗管通入河道或湖库底部,如特殊情况需要铺设管道的,必须留出观测窗口,以便于采样和监督。 3、对污水处理系统及外排管道、明渠加强管理,避免其他废污水的汇入,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 4、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制度,设立应急机构,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减少污染影响范围或避免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 / |
关于2023年11月27日拟对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水污染防治科。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1月29日。
电话:0379-* 通讯地址: (略) 商都东路 (略) 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口设置论证报告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入河口项目设置论证报告
项目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设 单位 | 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主要措施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洛阳 (略) 新建肉鸡产品加工项目 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 | 偃师区缑氏镇207国道口西200米 | 洛阳 (略) | 河南 (略) | 洛阳 (略) 新建肉鸡产品加工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在缑氏镇207国道口西200米洛阳 (略) 厂区西南角,地理坐标为东经112°44′55″,北纬34°38′31″,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明渠。外排水通过铺设的5km污水管网排入原洛 (略) 排污沟,然后入陶化店水库下游500m的马涧河,经5km后汇入伊河,经伊河3km后到达岳滩断面,后经伊河1.7km后与洛河汇合成伊洛河。 | 1、洛阳 (略) 厂区建设1座规模为1000m3/d污水处理站,收集厂区肉鸡屠宰加工产生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废水处理采用格栅+隔油+水解酸化+气浮+CASS+消毒工艺,设计污水排放量为30万t/a,外排水水质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浓度40mg/L,氨氮(NH3-N)排放浓度3(5)mg/L,最大入河量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10.0t/a,氨氮(NH3-N)排放量为2.43t/a,未超过当前伊河洛阳、偃师农业用水区剩余污染物纳污量。同时现状排污情况下,下游伊河地表水监测断面岳滩断面水质中COD和NH3-N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满足国家对水污染治理的相关政策要求,一定程度上能改善马涧河及伊河的水质。 2、规范设立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口门不得设暗管通入河道或湖库底部,如特殊情况需要铺设管道的,必须留出观测窗口,以便于采样和监督。 3、对污水处理系统及外排管道、明渠加强管理,避免其他废污水的汇入,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 4、要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制度,设立应急机构,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监测,及时报告事故信息,减少污染影响范围或避免水体水质不受污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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