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关于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的批复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报来《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关于申请审批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水联〔2023〕19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3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田镇、三山镇。
四、项目单位: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高干渠(国道G228-龙前路段)进行修复,总长16.06米,对渠道滑坡段一侧进行修复,采用埋石砼挡墙+框格草皮护坡复合断面进行修复,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对高干渠(龙田三前小学段)两侧进行修复,总长85米,采用钢筋砼三面衬砌结构,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对高干渠(三圆线段)进行修复,总长82米,对桩号KO+010~K0+046段渠道左侧进行修复,总长36米,采用扶壁式挡墙结构进行修复,对整段渠道进行清淤,总长82米,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4.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3万元,基本预备费3.0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付47万元外,剩余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2日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报来《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关于申请审批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水联〔2023〕19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3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田镇、三山镇。
四、项目单位: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高干渠(国道G228-龙前路段)进行修复,总长16.06米,对渠道滑坡段一侧进行修复,采用埋石砼挡墙+框格草皮护坡复合断面进行修复,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对高干渠(龙田三前小学段)两侧进行修复,总长85米,采用钢筋砼三面衬砌结构,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对高干渠(三圆线段)进行修复,总长82米,对桩号KO+010~K0+046段渠道左侧进行修复,总长36米,采用扶壁式挡墙结构进行修复,对整段渠道进行清淤,总长82米,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4.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3万元,基本预备费3.0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付47万元外,剩余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2日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报来《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关于申请审批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水联〔2023〕19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3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田镇、三山镇。
四、项目单位: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高干渠(国道G228-龙前路段)进行修复,总长16.06米,对渠道滑坡段一侧进行修复,采用埋石砼挡墙+框格草皮护坡复合断面进行修复,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对高干渠(龙田三前小学段)两侧进行修复,总长85米,采用钢筋砼三面衬砌结构,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对高干渠(三圆线段)进行修复,总长82米,对桩号KO+010~K0+046段渠道左侧进行修复,总长36米,采用扶壁式挡墙结构进行修复,对整段渠道进行清淤,总长82米,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4.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3万元,基本预备费3.0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付47万元外,剩余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2日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报来《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关于申请审批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融水联〔2023〕19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高干渠部分渠道修复)项目(项目编码:2310-*-04-01-*)。
三、项目建设地点: (略) 龙田镇、三山镇。
四、项目单位: (略) 水系联排联调中心。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高干渠(国道G228-龙前路段)进行修复,总长16.06米,对渠道滑坡段一侧进行修复,采用埋石砼挡墙+框格草皮护坡复合断面进行修复,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对高干渠(龙田三前小学段)两侧进行修复,总长85米,采用钢筋砼三面衬砌结构,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对高干渠(三圆线段)进行修复,总长82米,对桩号KO+010~K0+046段渠道左侧进行修复,总长36米,采用扶壁式挡墙结构进行修复,对整段渠道进行清淤,总长82米,安装计量设施水位尺。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4.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1.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73万元,基本预备费3.09万元)。所需建设资金除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支付47万元外,剩余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七、项目建设工期:4个月。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依法决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采购等的招标方式,不再核准。
请据此批复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略) 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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