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报告表
关于2023年11月27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龙陵县金溪路 (略) 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自然法宣审批股
邮编:*
联系电话:0875-* (兼传真)
电子邮箱:*@*26.com
项目 名称 | 保山集创15万吨/年金属硅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陵县龙山镇 大坪子村 | 建设单位 | 保山集创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 (略) (略) 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村,保山集创 (略) 租用龙陵县顺 (略) 厂房2600平方米,投资年产 15 万吨金属硅颗粒项目,其中2300平方米厂房购置安装金属硅磨粉生产线 8 条,300m平方米厂房配套2台回熔炉,以及供电、环保、消防及信息网络等公辅设施。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租用龙陵县顺 (略) 已建成的厂房,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进行主体设备、环保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焊接烟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少量废水依托龙陵县顺 (略) (略) 生活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花桥河。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选择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废弃包装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少量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化验室废水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通过酸碱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依托龙陵县顺 (略) 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花桥河。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化验室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一是有组织废气,项目设置8条工艺相同硅颗粒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置密闭罩壳收集粉尘,经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设置2条工艺相同的电加热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块生产线,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二是无组织废气。金属硅颗粒破碎生产线的原料、成品装卸粉尘采取对原料仓、成品仓及半成品仓进行密闭等措施,生产线给料机进料口、破碎、筛分过程中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未收集的粉尘,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块的原料、成品装卸粉尘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化验室废气产生量少,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输车辆尾气经大气自然扩散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生产设备噪声,环评预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降噪、厂房隔声、优化布局等措施,昼、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硅颗粒破碎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筛下粉、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回熔炉高温重熔浇筑成金属硅块,重新进入金属硅颗粒破碎生产线。除铁器设备除下的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做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略) 龙陵县金溪路 (略) 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自然法宣审批股
邮编:*
联系电话:0875-* (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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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保山集创15万吨/年金属硅颗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龙陵县龙山镇 大坪子村 | 建设单位 | 保山集创 (略)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沣达环境科技(昆明)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 (略) (略) 龙陵县龙山镇大坪子村,保山集创 (略) 租用龙陵县顺 (略) 厂房2600平方米,投资年产 15 万吨金属硅颗粒项目,其中2300平方米厂房购置安装金属硅磨粉生产线 8 条,300m平方米厂房配套2台回熔炉,以及供电、环保、消防及信息网络等公辅设施。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本项目租用龙陵县顺 (略) 已建成的厂房,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进行主体设备、环保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等,焊接烟尘经大气稀释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少量废水依托龙陵县顺 (略) (略) 生活污水处理站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花桥河。施工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选择低噪声设备等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限值。废弃包装材料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少量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重视运行期环境管理 1.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化验室废水经专用收集桶收集后通过酸碱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依托龙陵县顺 (略) 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花桥河。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化验室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一是有组织废气,项目设置8条工艺相同硅颗粒生产线,每条生产线设置密闭罩壳收集粉尘,经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分别通过排气筒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设置2条工艺相同的电加热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块生产线,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他炉窑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二是无组织废气。金属硅颗粒破碎生产线的原料、成品装卸粉尘采取对原料仓、成品仓及半成品仓进行密闭等措施,生产线给料机进料口、破碎、筛分过程中自然沉降、厂房阻隔后未收集的粉尘,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块的原料、成品装卸粉尘采取车间密闭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化验室废气产生量少,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输车辆尾气经大气自然扩散对空气环境影响小。 3.控制噪声环境影响。生产设备噪声,环评预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降噪、厂房隔声、优化布局等措施,昼、夜间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固体废物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硅颗粒破碎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筛下粉、回熔炉重熔再造金属硅生产线除尘器收集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回熔炉高温重熔浇筑成金属硅块,重新进入金属硅颗粒破碎生产线。除铁器设备除下的铁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反对意见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无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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