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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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海原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 (略) 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海发改发〔2023〕33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4〕189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41号),结合自治区水利厅出具的行业部门审查意见和工程评估审查情况,原则同意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9-*-19-01-*)。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必要性

根据2021年8月6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苋麻河等3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的函》(坝函〔2021〕2348号),苋麻河水库综合安全鉴定结论为“三类坝”,需采取措施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实施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确有必要。在隐患消除前应控制运用,加强检查监测与应急管理,确保水库大坝运行安全。

二、工程任务、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工程任务。工程任务主要是对苋麻河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洪能力,改善水库运行状况。

(二)工程规模。苋麻河水库总库容5867.66万立方米,属于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583.41米,校核洪水位1585.08米,调洪库容408.86万立方米。泄洪建筑物设计最大流量826.78立方米每秒。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三)建设内容。

1.主要建筑物。土坝工程:主要回填处理坝体冲坑塌陷部位,灌浆充填裂缝部位;上游坝坡进行防渗砌护,下游坝坡进行修整防护,新建贴坡排水体;坝顶整平后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长度718米;新建排水沟总长822米。溢洪道工程:主要维修加固三级陡坡,新建二级消力池和海漫,其余部分拆除重建;新建排水沟总长910米。

2.机电、金属结构及信息化。配套大坝变形、渗流和水雨情监测、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建设信息自动化系统。

根据自然资源厅《关于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3〕65号),工程拟占用集体农用地0.3999公顷(不占耕地)。工程不涉及移民安置。

三、投资和工期

按照2023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6935万元。工程为申请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申请增发国债资金,海原县财政按照增发国债工作机制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工程工期控制在15个月以内。

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申请增发国债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工程管理

同意由海原县水务局负责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公开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工程实行质量检测制度。

五、其他事项

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照行业部门审查意见和评估审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复核水文分析计算,完善工程地质勘察成果。

(二)进一步复核坝体渗流分析及稳定计算,优化泄水建筑物布置与结构设计。

(三)进一步优化主要设备选型,完善信息自动化设计。

(四)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处理好工程施工与度汛关系,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和生产安全。

(五)进一步完善水库运行管理相关内容。

(六)要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得违规占用耕地。

请据此组织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工作。请自治区水利厅审查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文抄送我委备存。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原县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 (略) 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海发改发〔2023〕33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的《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4〕1895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41号),结合自治区水利厅出具的行业部门审查意见和工程评估审查情况,原则同意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9-*-19-01-*)。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必要性

根据2021年8月6日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苋麻河等3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的函》(坝函〔2021〕2348号),苋麻河水库综合安全鉴定结论为“三类坝”,需采取措施消除工程安全隐患,实施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确有必要。在隐患消除前应控制运用,加强检查监测与应急管理,确保水库大坝运行安全。

二、工程任务、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工程任务。工程任务主要是对苋麻河水库进行除险加固,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洪能力,改善水库运行状况。

(二)工程规模。苋麻河水库总库容5867.66万立方米,属于中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水库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100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1583.41米,校核洪水位1585.08米,调洪库容408.86万立方米。泄洪建筑物设计最大流量826.78立方米每秒。地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三)建设内容。

1.主要建筑物。土坝工程:主要回填处理坝体冲坑塌陷部位,灌浆充填裂缝部位;上游坝坡进行防渗砌护,下游坝坡进行修整防护,新建贴坡排水体;坝顶整平后铺设沥青混凝土道路,长度718米;新建排水沟总长822米。溢洪道工程:主要维修加固三级陡坡,新建二级消力池和海漫,其余部分拆除重建;新建排水沟总长910米。

2.机电、金属结构及信息化。配套大坝变形、渗流和水雨情监测、视频监控设施设备,建设信息自动化系统。

根据自然资源厅《关于海原县苋麻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宁自然资预审字〔2023〕65号),工程拟占用集体农用地0.3999公顷(不占耕地)。工程不涉及移民安置。

三、投资和工期

按照2023年第三季度价格水平,工程估算总投资6935万元。工程为申请增发国债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申请增发国债资金,海原县财政按照增发国债工作机制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工程工期控制在15个月以内。

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投资政策规定,及时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申请增发国债资金未到位前不得开工建设,科学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严禁建设“半拉子”工程,坚决不能因工程建设形成新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四、工程管理

同意由海原县水务局负责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公开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等单位。工程实行质量检测制度。

五、其他事项

在初步设计阶段,要按照行业部门审查意见和评估审查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复核水文分析计算,完善工程地质勘察成果。

(二)进一步复核坝体渗流分析及稳定计算,优化泄水建筑物布置与结构设计。

(三)进一步优化主要设备选型,完善信息自动化设计。

(四)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处理好工程施工与度汛关系,确保施工进度、质量和生产安全。

(五)进一步完善水库运行管理相关内容。

(六)要按照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得违规占用耕地。

请据此组织开展工程初步设计工作。请自治区水利厅审查批复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批文抄送我委备存。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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