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清远市清城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清城区*GB00080地块
占地面积:36533.64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清城区东城街道附城路以南、金碧路以西,中心位置经纬度为23.*°N,113.*°E(地理位置图见2.1小节第11页)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宏 (略)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略)
检测单位:广州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0月~11月。 (略) 清城区*GB00080地块于2009~201 (略) 国土资 (略) 清城区东城街道莲塘村委会收储,收储前为农用地,农田、鱼塘使用。2012年公开 (略) 宏 (略) ,该公司进行回填,2015年-2017年9月由于地块有高压线未能迁移, (略) 宏 (略) 无法开展建设;2017年10月地块内若干组110KV的高压线迁移完成;高压线迁移完成后, (略) 宏 (略) 开展地质勘察;2018年5月, (略) 宏 (略) 根据清府函[2017]398 (略) 城乡规划局核发的用地许可A2018-0062审定 (略)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完善有关土地手续后工作被告知:“因闲置土地处理工作需要, (略) 国土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已被注销,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因闲置被收回”。2018年5月-2023年9月, (略) 宏 (略) (略) 清城区人民政府持续协商(期间于2019年,宏达对地块进行清表、平整、铺路),于2023年10月, (略) 清城区人民政府撤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决定,调查地块权属 (略) 宏 (略) 。2023年 (略) 宏 (略) 开始清理地块植被、平整土地。
经前期调查了解,地块历史至今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活动,未发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倾倒事故。调查地块内不存在地下槽罐区,无地下管线,不存在有毒有害或者危险物料地下输送的管线,现场未发现地块内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无异常气味;相邻地块无潜在污染源。
(略) (略) 委托广州 (略) 于2023年11月9日开展XRF、PID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重金属与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结果均显示含量较低,说明调查地块内历史使用、周边地块使用未对调查地块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至今无潜在污染源,且调查地块土壤重金属、VOCs快速检测浓度均较低,故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无需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工作。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略) 清城区*GB00080地块
占地面积:36533.64平方米
地理位置: (略) 清城区东城街道附城路以南、金碧路以西,中心位置经纬度为23.*°N,113.*°E(地理位置图见2.1小节第11页)
土地使用权人: (略) 宏 (略)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 (略) (略)
检测单位:广州 (略)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空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0月~11月。 (略) 清城区*GB00080地块于2009~201 (略) 国土资 (略) 清城区东城街道莲塘村委会收储,收储前为农用地,农田、鱼塘使用。2012年公开 (略) 宏 (略) ,该公司进行回填,2015年-2017年9月由于地块有高压线未能迁移, (略) 宏 (略) 无法开展建设;2017年10月地块内若干组110KV的高压线迁移完成;高压线迁移完成后, (略) 宏 (略) 开展地质勘察;2018年5月, (略) 宏 (略) 根据清府函[2017]398 (略) 城乡规划局核发的用地许可A2018-0062审定 (略)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完善有关土地手续后工作被告知:“因闲置土地处理工作需要, (略) 国土局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已被注销,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因闲置被收回”。2018年5月-2023年9月, (略) 宏 (略) (略) 清城区人民政府持续协商(期间于2019年,宏达对地块进行清表、平整、铺路),于2023年10月, (略) 清城区人民政府撤回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决定,调查地块权属 (略) 宏 (略) 。2023年 (略) 宏 (略) 开始清理地块植被、平整土地。
经前期调查了解,地块历史至今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活动,未发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倾倒事故。调查地块内不存在地下槽罐区,无地下管线,不存在有毒有害或者危险物料地下输送的管线,现场未发现地块内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无异常气味;相邻地块无潜在污染源。
(略) (略) 委托广州 (略) 于2023年11月9日开展XRF、PID快速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地块内重金属与挥发性有机物快速检测结果均显示含量较低,说明调查地块内历史使用、周边地块使用未对调查地块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三、结论
综上所述,本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至今无潜在污染源,且调查地块土壤重金属、VOCs快速检测浓度均较低,故该地块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无需开展下一步布点采样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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