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水艺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600万平方米纳滤和反渗透膜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宁波水艺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600万平方米纳滤和反渗透膜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宁波水 (略) (以下简称“水艺膜公司”)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368号,租赁水艺 (略) (以下简称“水艺集团”)厂房,专业 (略) 政用反渗透膜、中空纤维微滤膜、中空纤维超滤膜及膜组件研发、制造与销售。
企业现有项目《年产200万平方米超滤和反渗透膜系列产品项目》于2012年11月28日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环保局批复(甬新环建[2012]99号),并于2015年11月委托编制了《宁波水 (略) 年产200万平方米超滤和反渗透膜系列产品项目布局调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2016年6月12日,《年产200万平方米超滤和反渗透膜系列产品项目》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甬新环验[2016]24号)。该项目位于1#厂房内,包含10条超滤膜生产线、1条超滤膜组件生产线、1条反渗透膜组件生产线,其中2条超滤膜生产线用于生产以聚醚砜为成膜材料的膜丝,另外8条以聚偏氟*烯为成膜材料。
2020年4月,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现有项目生产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淘汰反渗透膜组件生产线1条,超滤膜生产线数量减少为9条(含1条备用线、1条试验线),其中1条改建成以聚四氟*烯为成膜材料的生产线,2条以聚醚砜为成膜材料的生产线成膜材料改为聚砜,并对生产线的有机废气收集措施进行改造,新增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将纺丝废水进行DMAC精馏提纯并回用。技改后,现有项目生产规模仍为年产2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
同时,水艺膜公司拟购置1条纳滤/反渗透膜生产线,在闲置的2#厂房内进行纳滤及反渗透膜生产,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纳滤及反渗透膜产品的生产能力。
2019年,水艺集团委托编制了《年产300万平方米高性能超微滤膜、300万平方米纳滤及反渗透膜及其延伸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12月25日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环保局批复(甬新环建[2019]90号),因企业发展需要,上 (略) 名下, (略) 成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综上,宁波水 (略) 于2020年4 (略) (略) 编制《宁波水 (略) 年产3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600万平方米纳滤和反渗透膜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报告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了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甬新环建[2020]30号。企业于2023年5月5日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44U001Q。
宁波水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办法依据。
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 9号),我公司(宁波水 (略) )于2023年7月初启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对象为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略) 昊海 (略) 对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咨询与协助。
(略) 昊海 (略) 受委托后根据现有资料,结合现场踏勘调查,于2023 (略) 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 (略) 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略) 根据验收监测方案于2023 年7月5日~6日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并形成了监测报告。
我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并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于2023 年10月12日编制完成了《宁波水艺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600万平方米纳滤和反渗透膜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宁波水艺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600万平方米纳滤和反渗透膜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宁波水 (略) (以下简称“水艺膜公司”)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一路368号,租赁水艺 (略) (以下简称“水艺集团”)厂房,专业 (略) 政用反渗透膜、中空纤维微滤膜、中空纤维超滤膜及膜组件研发、制造与销售。
企业现有项目《年产200万平方米超滤和反渗透膜系列产品项目》于2012年11月28日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环保局批复(甬新环建[2012]99号),并于2015年11月委托编制了《宁波水 (略) 年产200万平方米超滤和反渗透膜系列产品项目布局调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2016年6月12日,《年产200万平方米超滤和反渗透膜系列产品项目》通过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甬新环验[2016]24号)。该项目位于1#厂房内,包含10条超滤膜生产线、1条超滤膜组件生产线、1条反渗透膜组件生产线,其中2条超滤膜生产线用于生产以聚醚砜为成膜材料的膜丝,另外8条以聚偏氟*烯为成膜材料。
2020年4月,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现有项目生产设备进行改造提升,淘汰反渗透膜组件生产线1条,超滤膜生产线数量减少为9条(含1条备用线、1条试验线),其中1条改建成以聚四氟*烯为成膜材料的生产线,2条以聚醚砜为成膜材料的生产线成膜材料改为聚砜,并对生产线的有机废气收集措施进行改造,新增1套二级水喷淋装置,将纺丝废水进行DMAC精馏提纯并回用。技改后,现有项目生产规模仍为年产2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
同时,水艺膜公司拟购置1条纳滤/反渗透膜生产线,在闲置的2#厂房内进行纳滤及反渗透膜生产,投产后可形成年产300万平方米纳滤及反渗透膜产品的生产能力。
2019年,水艺集团委托编制了《年产300万平方米高性能超微滤膜、300万平方米纳滤及反渗透膜及其延伸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9年12月25日取得宁波杭州湾新区环保局批复(甬新环建[2019]90号),因企业发展需要,上 (略) 名下, (略) 成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
综上,宁波水 (略) 于2020年4 (略) (略) 编制《宁波水 (略) 年产3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600万平方米纳滤和反渗透膜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该项目报告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了宁波杭州湾新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甬新环建[2020]30号。企业于2023年5月5日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44U001Q。
宁波水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的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办法依据。
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 9号),我公司(宁波水 (略) )于2023年7月初启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验收对象为本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略) 昊海 (略) 对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咨询与协助。
(略) 昊海 (略) 受委托后根据现有资料,结合现场踏勘调查,于2023 (略) 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 (略) 开展验收监测工作; (略) 根据验收监测方案于2023 年7月5日~6日对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采样,并形成了监测报告。
我公司根据监测结果,并在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的基础上,于2023 年10月12日编制完成了《宁波水艺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600万平方米纳滤和反渗透膜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版-宁波水艺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平方米超滤膜产品、600万平方米纳滤和反渗透膜产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