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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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要求,现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

   (略) 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

  2、规划范围

   (略) 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位于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内,规划范围为:东至泰安路、燕峰路,北至垦区大道,南至丹港大道、通港大道、兴港路、申园支路,西至纵五路、纵六路。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217.1754公顷,合12.77平方公里。 (略) 级认定的化工园区总规划面积1219公顷,本次修编后化工园区总面积比上一版规划的总面积减少1.8246公顷,基本保持一致。

  3、规划目标

  至2035年, (略) 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纺织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将取得重要成果,其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高端化工新材料、功能性化学品为重点的新型高端化工产业结构,打造多条纺织和新能源特色高端深加工产业链条,初步形成充分 (略) 场的高端化工产品集群,开创区域协同、差异互补的高端化工产业发展新格局。园区规划项目总投资325亿元,实现年产值超1000亿元,利税37亿元。

  4、总体规划布局

  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上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滚动发展。松岐大道是园区的主要交通轴线,各个功能区分布在轴线两侧,垂直于松岐大道主要有金牌大道,作为通园区交通轴线,园区形成“一条轴线,三大产业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条轴线:以松岐大道作为产业发展轴,串联各个功能产业区。

  三大产业区:以产业构成为主要分界线,形成的三个产业区,分别是:聚酰胺材料产业区、新能源材料区、专用化学品区。

  在用地性质安排上以三类工业用地为主,公用设施用地等为辅。园区各功能区的空间布置统筹考虑招商项目意向用地安排、产业发展规划时序及园区开发建设进程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5、产业发展规划

  (1)可门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以聚酰胺产业和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为切入点,大力发展聚酰胺材料及动力/储能电池新材料,辅以发展专用化学品。其发展重点如下:

  (2)纺织新材料:以申远为龙头企业的聚酰胺产业为切入点,同时引入高水平的特种纤维和生物基纤维生产项目,建设一个多品种、高水平的纤维材料生产基地。另外,积极发展以聚酰胺为代表的工程塑料、特种弹性体等化工新材料;

  (3)新能源材料: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包括电解质、添加剂)等新材料,并适当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4)专用化学品:电子化学品等新材料。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连江可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

  三、规划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环 (略)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591-*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内容环境合理性初步分析,规划与国家政策、相关规划的相容性与协调性分析等;

  2、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3、规划环境影响识别与指标体系建立;

  4、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提出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5、跟踪评价与环境管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次规划环评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具体如下:

  1.对本规划方案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理由;

  2.本规划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公众关注的相关环境问题;

  3.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措施,例如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布局、大气及地表水环境改善、环境风险、环境管理、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公示指定人联系,获取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将落到实处。

  公示单位:连江可 (略)

   (略) 环 (略)

  2023年11月27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19年1月1日实施)的要求,现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 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

   (略) 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

  2、规划范围

   (略) 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位于连江可门经济开发区内,规划范围为:东至泰安路、燕峰路,北至垦区大道,南至丹港大道、通港大道、兴港路、申园支路,西至纵五路、纵六路。总规划用地面积约1217.1754公顷,合12.77平方公里。 (略) 级认定的化工园区总规划面积1219公顷,本次修编后化工园区总面积比上一版规划的总面积减少1.8246公顷,基本保持一致。

  3、规划目标

  至2035年, (略) 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纺织和新能源产业发展将取得重要成果,其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高端化工新材料、功能性化学品为重点的新型高端化工产业结构,打造多条纺织和新能源特色高端深加工产业链条,初步形成充分 (略) 场的高端化工产品集群,开创区域协同、差异互补的高端化工产业发展新格局。园区规划项目总投资325亿元,实现年产值超1000亿元,利税37亿元。

  4、总体规划布局

  可门港经济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总体上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滚动发展。松岐大道是园区的主要交通轴线,各个功能区分布在轴线两侧,垂直于松岐大道主要有金牌大道,作为通园区交通轴线,园区形成“一条轴线,三大产业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条轴线:以松岐大道作为产业发展轴,串联各个功能产业区。

  三大产业区:以产业构成为主要分界线,形成的三个产业区,分别是:聚酰胺材料产业区、新能源材料区、专用化学品区。

  在用地性质安排上以三类工业用地为主,公用设施用地等为辅。园区各功能区的空间布置统筹考虑招商项目意向用地安排、产业发展规划时序及园区开发建设进程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5、产业发展规划

  (1)可门化工新材料产业园以聚酰胺产业和动力/储能电池配套产业为切入点,大力发展聚酰胺材料及动力/储能电池新材料,辅以发展专用化学品。其发展重点如下:

  (2)纺织新材料:以申远为龙头企业的聚酰胺产业为切入点,同时引入高水平的特种纤维和生物基纤维生产项目,建设一个多品种、高水平的纤维材料生产基地。另外,积极发展以聚酰胺为代表的工程塑料、特种弹性体等化工新材料;

  (3)新能源材料: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包括电解质、添加剂)等新材料,并适当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4)专用化学品:电子化学品等新材料。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

  连江可 (略)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

  三、规划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环 (略)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591-*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1、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内容环境合理性初步分析,规划与国家政策、相关规划的相容性与协调性分析等;

  2、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3、规划环境影响识别与指标体系建立;

  4、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提出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规划调整建议与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

  5、跟踪评价与环境管理。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规划有关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次规划环评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具体如下:

  1.对本规划方案是否认可,如果反对则请提出反对理由;

  2.本规划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公众关注的相关环境问题;

  3.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措施,例如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布局、大气及地表水环境改善、环境风险、环境管理、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内,与公示指定人联系,获取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与您联系。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该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对合理意见和建议将落到实处。

  公示单位:连江可 (略)

   (略) 环 (略)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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