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制拟审批公示23024长春市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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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4日-11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略) 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略) 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柴家屯 | (略) 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 | (略) (略) |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柴家屯,项目包含两条道路,金鹏路(长白公路-四季路) (略) 主干路道路,道路长度 346.656m,福泉街(长白公路-四季路) (略) 支路,道路长度340m;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具体详见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妥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防止噪声影响。。 (2)本项不设置施工场地;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公厕,施工废水(包括车辆、机械设备冲洗产生的泥沙)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试压废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不涉及穿越地表水体等工程,不对自然水体、河道产生影响。 (3)要求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污染,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杂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弃方用于坑塘回填;施工废水沉淀和带泥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的沉渣、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施工现场无工程机械定点维修问题,不产生危险废弃物。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4日-11月27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 (行政审批)
通讯地址:西安大路6665号区政务中心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略) 绿园区合心镇柴家地块道路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略) 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柴家屯 | (略) 绿园区合心镇综合服务中心 | (略) (略) | 本项目位于绿园区合心镇新立村柴家屯,项目包含两条道路,金鹏路(长白公路-四季路) (略) 主干路道路,道路长度 346.656m,福泉街(长白公路-四季路) (略) 支路,道路长度340m;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具体详见报告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妥善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措施,防止噪声影响。。 (2)本项不设置施工场地;生活污水排入附近公厕,施工废水(包括车辆、机械设备冲洗产生的泥沙)经沉淀处理后回用,试压废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不涉及穿越地表水体等工程,不对自然水体、河道产生影响。 (3)要求采取隔声、减振措施,避免噪声污染,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要求。 (4)本项目生活垃圾、杂草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弃方用于坑塘回填;施工废水沉淀和带泥车辆冲洗废水沉淀后的沉渣、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施工现场无工程机械定点维修问题,不产生危险废弃物。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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