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先导段除外项目结算审核结论书
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先导段除外项目结算审核结论书
漳财投审〔2022〕25号
(略) (略) :
你单位送审的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先导段除外结算项目,我局委托凌辉 (略) ,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过工程量核实、单价取费审查等必要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审核结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算情况:
根据《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12号)、《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变更业主单位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3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9〕59号)等文件,该项目总投资概算6312.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875.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6.4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65.59万元。
(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绿道改造长度6129.178m;新建桥梁3座,栈道桥2座,一号桥跨径为左幅14m,右幅37.5m;二号桥跨径布置为1-12m;三号桥跨径为46m;一号栈桥全长300m;二号栈桥全长64m;新建两座公厕,一座为钢筋砼框架结构,面积77.04㎡,一幢为钢结构,面积77.04㎡;园路铺装4164.09㎡;新建设2座单臂廊架及一座廊架,新建3座镜面不锈钢雕塑群;新增指示牌、景石、桌椅等园林小品,场地内苗木移除、移植,场地内杂物清理,绿化苗木种植;配套建设排水系统、场地内喷灌系统、监控系统、夜景工程。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
(三)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厦门 (略)
监理单位:厦门 (略)
施工单位:福建 (略)
二、审核依据
(一)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漳财建〔2003〕33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12号)、《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变更业主单位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3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9〕59号)等文件。
(三)竣工图、施工图、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结算书、计算式、预算审核书、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地质勘察报告等送审资料。
(四)计价等参照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 (略)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FJYD-501-2017)、价 (略) 2019年第一季度清单机械 (略) 区*期清单综 (略) 2018定额材料综合价(闽建筑〔2019〕11号税率调整)( (略) 场调查价,不含增值税)。
(五)其他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六)审核意见复函等。
三、审核结论
本项目送审工程造价3135.5583万元,审定工程造价2815.3146万元,净核减320.2437元,净核减率10.21%。审核事项说明如下:
(一)主要核减部分
A、清单内
1、桥梁、栈道工程
(1)* 填方,送审价为工程量241.95m3*单价169.24元/m3=40947.62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40947.62元,原因是送审未执行投标单价,审核另列清单“*填方”计入。
(2)* 干挂石材钢骨架,送审价为工程量2.06t*单价11148.12元/t=22965.13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2965.13元,原因是竣工图中无钢骨架做法,审核给予扣减。
(3)* 涂料,送审价为工程量2403.96㎡*单价85.53元/㎡=*.7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994.06㎡*单价85.53元/㎡=*.95元,核减35058.75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4)* 混凝土基础,送审价为工程量199.69m3*单价545.68元/m3=*.84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84元,原因是送审套价及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 混凝土基础”重新组价。
(5)* 石挡土墙,送审价为工程量428.33m3*单价412.44元/m3=*.43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43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 浆砌块料”重新组价。
2、市政单位工程
(1)* 水泥混凝土,送审价为工程量9975.67㎡*单价172.1元/㎡=*.81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81元,原因是现场实际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给予扣减。
(2)* 水泥混凝土,送审价为工程量995.93㎡*单价242.39元/㎡=*.47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47元,原因是现场实际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给予扣减。
(3)*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工程量821.23m*单价42.85元/m=35189.71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35189.71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 隔离护栏”重新组价。
3、园林景观工程
(1)* 隔离护栏(护栏移至清单外),送审价为工程量741m*单价75.78元/m=56152.98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56152.98元,原因是铁丝网为新增项目,合同清单内无相应单价,移至清单外“* 隔离护栏”重新组价。
(2)* 隔离护栏(护栏移至清单外),送审价为工程量343.4m*单价251.44元/m=86344.5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343.4m*单价127.13元/m=43656.44元,核减42688.06元,原因是铁艺围挡为新增项目,合同清单内无相应单价,移至清单外“* 隔离护栏”重新组价,栏杆基础及预埋件按合同内单价计取。
(3)* 隔离护栏(护栏移至清单外),送审价为工程量286.2m*单价213.18元/m=61012.1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84.4m*单价107.52元/m=30578.69元,核减30433.43元,原因是铁艺围挡为新增项目,合同清单内无相应单价,移至清单外“* 隔离护栏”重新组价,栏杆基础及预埋件按合同内单价计取。
B、清单外
1、桥梁、栈道工程(措施项目)
(1)04B*钢材回收价值,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2.129t*单价1200元/t=-14554.80元,核减14554.80元。原因是送审未考虑钢材回收价值。
(2)04B*土牛拱,送审价为工程量446.9m3*81.01元/m3=36203.37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36203.37元。原因是清单内已计取满堂支架,措施不再重复计算。
2、市政单位工程
04B* 塑胶跑道,送审价为工程量219㎡*单价343.86元/㎡=75305.34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75305.34元,原因是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因施工需要造成周边成品工程的破坏或破除的,在完工后按其原状进行恢复,相关费用计入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3、公厕A土建单位工程
01B* 一体式公厕A,送审价为工程量1座*单价*.08元/座=*.08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座*单价*.1元/座=*.1元,核减75888.98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4、公厕B土建单位工程
01B* 一体式公厕B,送审价为工程量1座*单价*.02元/座=*.0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座*单价*.28元/座=*.28元,核减*.74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二)主要核增部分
A、清单内
桥梁、栈道工程
* 填方,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41.95m3*单价95.91元/m3=23205.42元,核增23205.42元,原因是送审未执行投标单价,审核按投标单价计入。
B、清单外
1、桥梁、栈道工程
(1)* 混凝土基础,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99.69m3*单价531.14元/m3=*.35元,核增*.35元,原因是送审套价及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2)* 浆砌块料,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428.33m3*单价441.1元/m3=*.36元,核增*.36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2、市政单位工程
*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821.23m*单价50.77元/m=41693.85元,核增41693.85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3、园林景观工程
(1)*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343.4m*单价136.57元/m=46898.14元,核增46898.14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2)*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84.4m*单价116.07元/m=33010.31元,核增33010.31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3)*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733.88m*单价60元/m=44032.80元,核增44032.80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四、意见或建议
1、请你单位按照相关基建程序执行办理。
2、该项目审核结论数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请你单位抓紧清理工程往来款项,认真做好工程财务决算。
(略) 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财投审〔2022〕25号
(略) (略) :
你单位送审的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先导段除外结算项目,我局委托凌辉 (略) ,按照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经过工程量核实、单价取费审查等必要工作程序,对送审的有关资料(资料的真实性由送审单位负责)进行认真、细致的评审,审核结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算情况:
根据《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12号)、《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变更业主单位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3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9〕59号)等文件,该项目总投资概算6312.4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4875.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6.40万元,基本预备费用265.59万元。
(二)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资金来源:
绿道改造长度6129.178m;新建桥梁3座,栈道桥2座,一号桥跨径为左幅14m,右幅37.5m;二号桥跨径布置为1-12m;三号桥跨径为46m;一号栈桥全长300m;二号栈桥全长64m;新建两座公厕,一座为钢筋砼框架结构,面积77.04㎡,一幢为钢结构,面积77.04㎡;园路铺装4164.09㎡;新建设2座单臂廊架及一座廊架,新建3座镜面不锈钢雕塑群;新增指示牌、景石、桌椅等园林小品,场地内苗木移除、移植,场地内杂物清理,绿化苗木种植;配套建设排水系统、场地内喷灌系统、监控系统、夜景工程。
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
(三)项目建设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略) (略)
设计单位:厦门 (略)
监理单位:厦门 (略)
施工单位:福建 (略)
二、审核依据
(一) (略) 财政局关于转发《 (略) 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的通知》的通知(漳财建〔2003〕33号)等财政投融资项目评审有关规定。
(二)《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12号)、《 (略) 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变更业主单位的批复》(漳芗发改审〔2019〕30号)、《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揽城绿道(三湘江绿道)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漳发改审〔2019〕59号)等文件。
(三)竣工图、施工图、施工合同、招标文件、结算书、计算式、预算审核书、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签证单、工程联系单、地质勘察报告等送审资料。
(四)计价等参照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略)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 (略)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 (略) 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 (略) 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 (FJYD-501-2017)、价 (略) 2019年第一季度清单机械 (略) 区*期清单综 (略) 2018定额材料综合价(闽建筑〔2019〕11号税率调整)( (略) 场调查价,不含增值税)。
(五)其他与评审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
(六)审核意见复函等。
三、审核结论
本项目送审工程造价3135.5583万元,审定工程造价2815.3146万元,净核减320.2437元,净核减率10.21%。审核事项说明如下:
(一)主要核减部分
A、清单内
1、桥梁、栈道工程
(1)* 填方,送审价为工程量241.95m3*单价169.24元/m3=40947.62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40947.62元,原因是送审未执行投标单价,审核另列清单“*填方”计入。
(2)* 干挂石材钢骨架,送审价为工程量2.06t*单价11148.12元/t=22965.13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22965.13元,原因是竣工图中无钢骨架做法,审核给予扣减。
(3)* 涂料,送审价为工程量2403.96㎡*单价85.53元/㎡=*.7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994.06㎡*单价85.53元/㎡=*.95元,核减35058.75元,原因是工程量核减。
(4)* 混凝土基础,送审价为工程量199.69m3*单价545.68元/m3=*.84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84元,原因是送审套价及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 混凝土基础”重新组价。
(5)* 石挡土墙,送审价为工程量428.33m3*单价412.44元/m3=*.43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43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 浆砌块料”重新组价。
2、市政单位工程
(1)* 水泥混凝土,送审价为工程量9975.67㎡*单价172.1元/㎡=*.81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81元,原因是现场实际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给予扣减。
(2)* 水泥混凝土,送审价为工程量995.93㎡*单价242.39元/㎡=*.47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47元,原因是现场实际未按设计图纸施工,工程量给予扣减。
(3)*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工程量821.23m*单价42.85元/m=35189.71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35189.71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 隔离护栏”重新组价。
3、园林景观工程
(1)* 隔离护栏(护栏移至清单外),送审价为工程量741m*单价75.78元/m=56152.98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56152.98元,原因是铁丝网为新增项目,合同清单内无相应单价,移至清单外“* 隔离护栏”重新组价。
(2)* 隔离护栏(护栏移至清单外),送审价为工程量343.4m*单价251.44元/m=86344.5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343.4m*单价127.13元/m=43656.44元,核减42688.06元,原因是铁艺围挡为新增项目,合同清单内无相应单价,移至清单外“* 隔离护栏”重新组价,栏杆基础及预埋件按合同内单价计取。
(3)* 隔离护栏(护栏移至清单外),送审价为工程量286.2m*单价213.18元/m=61012.1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84.4m*单价107.52元/m=30578.69元,核减30433.43元,原因是铁艺围挡为新增项目,合同清单内无相应单价,移至清单外“* 隔离护栏”重新组价,栏杆基础及预埋件按合同内单价计取。
B、清单外
1、桥梁、栈道工程(措施项目)
(1)04B*钢材回收价值,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2.129t*单价1200元/t=-14554.80元,核减14554.80元。原因是送审未考虑钢材回收价值。
(2)04B*土牛拱,送审价为工程量446.9m3*81.01元/m3=36203.37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36203.37元。原因是清单内已计取满堂支架,措施不再重复计算。
2、市政单位工程
04B* 塑胶跑道,送审价为工程量219㎡*单价343.86元/㎡=75305.34元,审后价为0元,核减75305.34元,原因是施工合同约定“承包人因施工需要造成周边成品工程的破坏或破除的,在完工后按其原状进行恢复,相关费用计入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
3、公厕A土建单位工程
01B* 一体式公厕A,送审价为工程量1座*单价*.08元/座=*.08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座*单价*.1元/座=*.1元,核减75888.98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4、公厕B土建单位工程
01B* 一体式公厕B,送审价为工程量1座*单价*.02元/座=*.02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座*单价*.28元/座=*.28元,核减*.74元,原因是单价核减。
(二)主要核增部分
A、清单内
桥梁、栈道工程
* 填方,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41.95m3*单价95.91元/m3=23205.42元,核增23205.42元,原因是送审未执行投标单价,审核按投标单价计入。
B、清单外
1、桥梁、栈道工程
(1)* 混凝土基础,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199.69m3*单价531.14元/m3=*.35元,核增*.35元,原因是送审套价及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2)* 浆砌块料,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428.33m3*单价441.1元/m3=*.36元,核增*.36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2、市政单位工程
*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821.23m*单价50.77元/m=41693.85元,核增41693.85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3、园林景观工程
(1)*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343.4m*单价136.57元/m=46898.14元,核增46898.14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2)*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284.4m*单价116.07元/m=33010.31元,核增33010.31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3)* 隔离护栏,送审价为0元,审后价为工程量733.88m*单价60元/m=44032.80元,核增44032.80元,原因是送审归类有误,审核移至清单外重新组价。
四、意见或建议
1、请你单位按照相关基建程序执行办理。
2、该项目审核结论数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3、请你单位抓紧清理工程往来款项,认真做好工程财务决算。
(略) 财政局
2022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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