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城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宝应城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宝应城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对“宝应城西工业园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报告书简本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5年5月,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复了《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宝政发〔2015〕72号)。2021年,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写了《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并获得了评审意见。《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表明:宝应城西工业园区实际管辖面积为3.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依京杭运河,南临田家庄,西起万缘庵,北至翻身河。规划产业定位为: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羽绒家纺、机械电器、建筑材料等一、二类产业。本次规划面积与实际管辖面积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65号),宝应城西工业园区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开展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本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 (略) 宝应生态环境局的大力协助下,在充分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宝应城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宝应县2022年环境质量公报》,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2022年度宝应县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以上天数287天,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78.6%。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了0.9微克/立方米,上升了2.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2.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2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2.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1小时平均浓度为80.7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17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上升了6.8微克/立方米,上升了4.2%。
综上,各因子的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故集中区所在地为达标区。
(2)地表水
本项目韩家沟、长虹河的各监测断面所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好,各检测指标都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标准要求。
(4)噪声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3、4a类标准。
(5)土壤:评价区域内土壤指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相应标准,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良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对规划后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规划实施后,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较小,与本底值叠加后,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规划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河流,污水通过管网接管至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建成可削减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的水质改善起到促进作用。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通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后,规划区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a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功能不下降,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规划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固废“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做到区域环境功能不下降。
四、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分析
大气环境资源:工业园区SO2、烟(粉)尘、NOx、VOCs规划预测排放量低于环境容量,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同时基于园区燃料废气使用的限制要求:工业园区内所有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经有效的废气防治措施处理后,规划期间内园区排放的燃料废气量很少,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具有积极作用。
地表水环境:以环境质量监测水质作为本底值,考虑长虹河的其他污染源,以长虹河水质达到其水环境功能区标准为控制目标,计算90%保证率设计水文条件下,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口至控制断面水体的剩余水环境容量。表明项目建成后长虹河COD、氨氮的排放量均在水环境容量承载范围内。
五、基础设施建设
区内污水管网均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就近排放原则,由敷设的雨水管分别汇集流入天然水体就近排入河道;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汇集进污水管道,送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处理。污水接管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
六、规划产业结构合理性分析
宝应城西工业园区处于山阳镇区域范围内,宝应城西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既要与山阳镇发展方向相协调,也要与周边乡镇产业发展相协调。规划片区主要发展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羽绒家纺、机械电器、建筑材料等一、二类产业,与周边乡镇产业定位相同或相似,有利于与周边乡镇产业形成产业链,促进本区域的工业发展。因此,从长远发展看,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总体合理。
七、环评报告总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区域性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了解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及结论的基础上,公众可就下列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就本项目的建设情况,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认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是否存在缺失,评价结论是否可信,评价建议及要求是否可行?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其他你关注的问题,以及您要表达的关点、意见或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以下列举的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咨询。
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吉万斌
联系电话:*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邗江区国泰大厦一号楼6楼
公示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宝应城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对“宝应城西工业园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报告书初稿已编制完成,现将报告书简本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5年5月,宝应县人民政府批复了《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宝政发〔2015〕72号)。2021年,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写了《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并获得了评审意见。《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表明:宝应城西工业园区实际管辖面积为3.02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依京杭运河,南临田家庄,西起万缘庵,北至翻身河。规划产业定位为: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羽绒家纺、机械电器、建筑材料等一、二类产业。本次规划面积与实际管辖面积一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2011﹞14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苏环办〔2020〕65号),宝应城西工业园区应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 (略) 开展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本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 (略) 宝应生态环境局的大力协助下,在充分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宝应城西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根据《宝应县2022年环境质量公报》,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域。2022年度宝应县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以上天数287天,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78.6%。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上升了0.9微克/立方米,上升了2.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52.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了7.2微克/立方米,下降了12%;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11.6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22.1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1小时平均浓度为80.7微克/立方米;日最大8小时第90百分位浓度17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上升了6.8微克/立方米,上升了4.2%。
综上,各因子的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故集中区所在地为达标区。
(2)地表水
本项目韩家沟、长虹河的各监测断面所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3)地下水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总体较好,各检测指标都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标准要求。
(4)噪声
本项目所在地环境噪声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3、4a类标准。
(5)土壤:评价区域内土壤指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相应标准,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良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根据对规划后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规划实施后,宝应城西工业园区污染物对区域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较小,与本底值叠加后,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规划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河流,污水通过管网接管至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厂建成可削减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的水质改善起到促进作用。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通过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后,规划区的昼夜噪声预测值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a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功能不下降,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预测结果
规划区内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可做到固废“零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综上所述,本项目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够做到区域环境功能不下降。
四、区域环境资源承载力分析
大气环境资源:工业园区SO2、烟(粉)尘、NOx、VOCs规划预测排放量低于环境容量,能够承载规划的实施。同时基于园区燃料废气使用的限制要求:工业园区内所有燃烧高污染燃料锅炉实现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热电联产机组替代或淘汰。经有效的废气防治措施处理后,规划期间内园区排放的燃料废气量很少,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具有积极作用。
地表水环境:以环境质量监测水质作为本底值,考虑长虹河的其他污染源,以长虹河水质达到其水环境功能区标准为控制目标,计算90%保证率设计水文条件下,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口至控制断面水体的剩余水环境容量。表明项目建成后长虹河COD、氨氮的排放量均在水环境容量承载范围内。
五、基础设施建设
区内污水管网均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就近排放原则,由敷设的雨水管分别汇集流入天然水体就近排入河道;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汇集进污水管道,送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集中处理。污水接管宝应县城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
六、规划产业结构合理性分析
宝应城西工业园区处于山阳镇区域范围内,宝应城西工业园区产业发展既要与山阳镇发展方向相协调,也要与周边乡镇产业发展相协调。规划片区主要发展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羽绒家纺、机械电器、建筑材料等一、二类产业,与周边乡镇产业定位相同或相似,有利于与周边乡镇产业形成产业链,促进本区域的工业发展。因此,从长远发展看,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总体合理。
七、环评报告总结论
环评单位通过调查、分析和综合评价后认为:拟建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区域性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理解和支持。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同时,拟建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中还必须满足消防、安全、职业卫生等相关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的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在了解本项目建设内容和环境影响评价基本内容及结论的基础上,公众可就下列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1)就本项目的建设情况,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2)认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是否存在缺失,评价结论是否可信,评价建议及要求是否可行?
(3)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4)其他你关注的问题,以及您要表达的关点、意见或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您可以采用以下列举的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咨询。
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宝应县山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吉万斌
联系电话:*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 (略)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514-*
地址: (略) 邗江区国泰大厦一号楼6楼
公示日期: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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