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规定, (略) (略) 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了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 (略) 灵璧县(北纬:33°30"39.18",东经:117°34"50.50")。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船闸主体、引航道、船闸管理所、改建外环路大桥等,总投资63473.84万元,永久占地1046.59亩(其中农用地39.5亩,建设用地37.0亩,滩地970.09亩)。临时占地951.75亩(63.45hm2)(其中弃土场区占地28.78hm2,抛泥区占地34.67hm2),占用土地主要为耕地(非基本农田)。施工场地利用船闸管理所永久用地,占地面积25亩。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灵璧县向阳乡
联系人:汪裴
联系电话:*
邮编:*
三、验收调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交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中安创谷二期J4
联系人:王袁
联系电话:*
E-mail:*@*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提出意见。
五、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
附件:
1、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略) 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规定, (略) (略) 于2023年9月26日组织了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项目
项目地址: (略) 灵璧县(北纬:33°30"39.18",东经:117°34"50.50")。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船闸主体、引航道、船闸管理所、改建外环路大桥等,总投资63473.84万元,永久占地1046.59亩(其中农用地39.5亩,建设用地37.0亩,滩地970.09亩)。临时占地951.75亩(63.45hm2)(其中弃土场区占地28.78hm2,抛泥区占地34.67hm2),占用土地主要为耕地(非基本农田)。施工场地利用船闸管理所永久用地,占地面积25亩。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灵璧县向阳乡
联系人:汪裴
联系电话:*
邮编:*
三、验收调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略) 交 (略)
通讯地址: (略) 高新区中安创谷二期J4
联系人:王袁
联系电话:*
E-mail:*@*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提出意见。
五、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自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8日止。
附件:
1、新汴河航道灵璧船闸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
2、验收意见;
3、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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