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换应用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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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换应用辽宁省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的通告


全市各用人单位:

(略) 关于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归一、联动管理和信息共享的部署安排, (略) 将于2023年12月1日切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主要功能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可实现用人单位在线提交新签、续签、解除/终止、变更劳动合同备案业务申请。

二、系统运行时间

(一)2023年11月27日—29日,用人单位 (略) 金保工程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业务。

(二)2023年11月30日, (略) 金保工程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停止使用,系统历史数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三)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切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原劳动用工备案印章作废,使用统一制式的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

三、系统登录方式

自2023年12月1日起, (略) 各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路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路径一:登录“ (略)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选择“便捷入口”——点击“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路径二:登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劳动用工备案”点击“单位登录”——通过“ (略)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路径三:登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人社服务专区”——事项列表中查找“劳动用工备案”——点击“劳动用工备案”——点击“开始申请”——通过“ (略)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路径四:登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事项列表中查找“劳动用工备案”——点击“立即办理”——通过“ (略)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四、操作注意事项

(一)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如提示单位信息不存在或未查询到个人信息的,请用人单位先进行单位信息维护或个人信息维护,后进行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操作。

(二)用人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提交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信息一旦生成后, (略) 各级劳动用工备案经办部门将无权对数据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请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

(三)用人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开始日期不能早于上一个劳动用工备案解除或终止的日期。

(四)用人单位近期如有大量劳动者入职或离职,可在2023年11月29日 (略) 金保工程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办理相应备案业务。

(五)因历史原因,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存在部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缺失的数据,请涉及的用人单位尽快和属地劳动用工备案经办部门联系,更新完善相关基本信息,以免影响用人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历史问题数据台账详见附件2。

五、系统培训时间

我市将在2023年11月27日—12月15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操作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有参加培训意愿的用人单位, (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通知公告和微信公众号。

六、业务咨询电话

用人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时,如遇问 (略) 各级劳动用工备案经办部门咨询。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市 本 级:*   中 山 区:*

西 岗 区:*   沙河口区:*

甘井子区:*   旅顺口区:*

普兰店区:*   (略) :*

庄 河 市:*   长 海 县:*

金普新区:*   高 新 区:*

长兴岛经济区:*

感谢广大用人单位长期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减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对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1.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操作流程

   2.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历史问题数据台账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操作流程.pdf

附件2: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历史问题数据台账.doc


全市各用人单位:

(略) 关于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归一、联动管理和信息共享的部署安排, (略) 将于2023年12月1日切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主要功能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可实现用人单位在线提交新签、续签、解除/终止、变更劳动合同备案业务申请。

二、系统运行时间

(一)2023年11月27日—29日,用人单位 (略) 金保工程劳动用工备案系统进行劳动用工备案业务。

(二)2023年11月30日, (略) 金保工程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停止使用,系统历史数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三)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切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原劳动用工备案印章作废,使用统一制式的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

三、系统登录方式

自2023年12月1日起, (略) 各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路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

路径一:登录“ (略)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选择“便捷入口”——点击“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路径二:登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劳动用工备案”点击“单位登录”——通过“ (略)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路径三:登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点击“人社服务专区”——事项列表中查找“劳动用工备案”——点击“劳动用工备案”——点击“开始申请”——通过“ (略)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路径四:登录“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政务服务”——事项列表中查找“劳动用工备案”——点击“立即办理”——通过“ (略) 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四、操作注意事项

(一)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如提示单位信息不存在或未查询到个人信息的,请用人单位先进行单位信息维护或个人信息维护,后进行劳动合同新签、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操作。

(二)用人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提交的劳动用工备案登记信息一旦生成后, (略) 各级劳动用工备案经办部门将无权对数据进行增加、删除、修改等操作,请各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

(三)用人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开始日期不能早于上一个劳动用工备案解除或终止的日期。

(四)用人单位近期如有大量劳动者入职或离职,可在2023年11月29日 (略) 金保工程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办理相应备案业务。

(五)因历史原因,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中存在部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缺失的数据,请涉及的用人单位尽快和属地劳动用工备案经办部门联系,更新完善相关基本信息,以免影响用人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历史问题数据台账详见附件2。

五、系统培训时间

我市将在2023年11月27日—12月15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操作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如有参加培训意愿的用人单位, (略)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管理部门)官方网站通知公告和微信公众号。

六、业务咨询电话

用人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办理劳动用工备案业务时,如遇问 (略) 各级劳动用工备案经办部门咨询。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市 本 级:*   中 山 区:*

西 岗 区:*   沙河口区:*

甘井子区:*   旅顺口区:*

普兰店区:*   (略) :*

庄 河 市:*   长 海 县:*

金普新区:*   高 新 区:*

长兴岛经济区:*

感谢广大用人单位长期 (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的努力减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对劳动用工备案业务的影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附件:1.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操作流程

   2.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历史问题数据台账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附件1: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操作流程.pdf

附件2: (略) 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历史问题数据台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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